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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11蒙发,“秋天”的“童话”?

15-06-24 09:49 1091434次浏览
不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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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11蒙发,“秋天”的“童话”?

本来很不想开此帖,但000611蒙发在前期大幅上涨后的回撤我认为已过度了。大致分析如下:
1、背景介绍:今年初,现大股东“合慧”的实际控制人赵因涉案被拘(案件与上市公司无关),大股东自身还有大量经济诉讼长期难以脱身,只有赵妻马在独力支撑大股东的一切。大股东唯一的优质资产也是希望所在,就是持有000611的4000万股权。然而,前两年赵马因资金紧张曾签下的两项借款协议,把这4000万股权用于担保,引来今年王、沈两个争夺股权的诉讼。就在大股东举目无助之际,于盛夏的近段时间,“秋天”突然出现,其携“天首”另两大股东入主董事会,并任董事长。此时股价在一个月内翻番。然而,随着大股东与王、沈的两个诉讼近日一审均败诉,股价像秋风扫落叶般回落。“秋天”能否为000611带来童话般的结局?拭目以待。
2、争夺股权的三方人物
天首是谁?中国首批合规PE(私募股权基金),在金融、投资、及产业资本领域管理1000亿资产的公司。而“秋天”是天首的董事长及代言人。
沈是谁?是河北掌握煤炭等矿产资源的老板。
王是谁?是000611在去年曾一度想转型大数据的引路者。
3、诉讼案情分析:
大股东与王、沈的一审诉讼,当时是马在独力支撑,大股东2年前已资金紧张,今年更无力偿还。作为法院,无钱偿还判大股东败诉并划转股权理所当然。而然,现在“天首”已出面,代或借款给大股东偿还这涉讼3、4亿资金毫无压力。因此马的态度立即转为积极上诉,今后二审法院将如何判?本人认为,大致是判大股东限期还款,若未能做到则划转股权。
在上述情况下,虽然大股东一审败诉,但我认为终审被扳回的可能性居大。当然,也存在在此期间双方进行和解的可能。退一步,即使大股东或天首预计到不能胜诉,则公司尽快启动定增,天首取得大股东之位也可(此为后备)。而一旦两则诉讼顺利和解或天首决定启动定增,公司将不排除随时停牌。
4、股权诉讼谁胜谁负及公司未来走向:
若王胜,则他只能拿到大股东“合慧”的股权,但并不能真正控制000611(见沈胜)。因此,王即使胜,对其也应是鸡肋。在获得一定“补偿”后提前和解的可能相对较大。
若沈胜,则他能拿到000611的4000万股权,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而沈似乎与天首也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和解的可能性也较大。
若大股东胜,则天首加快顺利入主。按天首的背景及实力,给000611带来童话般的结局并非难事。因为联想到天首的PE背景,有九鼎投资及赛伯乐可学。联想到天首的金融背景,则有互联网金融可参照(至少今年初以来000611也略有涉足该领域)。既使天首铩羽而归,000611作为3亿小盘低价(12元多)壳资源重组预期公司,落在谁的手上预计都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秋天”能否为000611带来童话般的结局?或者美好的结局能否在秋天实现?拭目以待。
5、主要风险因素:(1)因2014年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而被*ST,若2015年报仍无法改变此非标意见将被暂停上市。(2)两则股权诉讼的解决不排除耗时较长。因风险相对较大,投资者请衡量好风险承受能力再做出是否介入的决定。若介入也应控制好仓位水平。
以上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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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6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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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 最新
哈哈棒wjq

17-02-17 17:37

0
还有一个一定:至少18个月,我艹,弄好发行几乎要2年[引用原文已无法访问]
万甲乙

17-02-17 17:14

1
动员散户实行杠杆买卖股票的是证监会。实行熔断机制的也是证监会,哈哈哈,想想我真的是醉了。
zls999

17-02-17 16:47

0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7日表示,证监会即日起,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部分条件进行修订,同时发布《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以理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机制、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再融资行为。
此次修订着眼于三个方面:
一是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导向,积极配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募集资金流向实体经济;
二是疏堵结合,防止炒概念和套利性融资行为形成资产泡沫,同时满足正当合理的融资需求,优化融资结构;
三是坚持稳中求进原则,采取新老划断的做法,已经受理的再融资申请不受影响。
邓舸表示,《实施细则》修订进一步突出了市场化定价机制的约束作用,取消了将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作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的规定,明确定价基准日只能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
《监管问答》明确的主要内容包括三方面:
一是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0%。
二是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包括首发、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但对于发行可转债、优先股和创业板小额快速再融资的,不受此期限限制。
三是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时,除金融类企业外,原则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
一是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0%。真的对重组增发越来越严厉了,秋天时间要抓紧啊!
万甲乙

17-02-17 15:55

0
再坚持几天,到3月4日就是2个月的承诺期了。
tail22108

17-02-17 09:30

0
秋天活生生把自己拖死了,有点作
heihei123

17-02-17 08:29

0
有点生不逢时的感觉~~~~~小市值已经不再是香馍馍了。。。。
丁凌

17-02-17 08:25

0
按刘想法,控制再融资,加快ipo
大雪苍茫

17-02-17 07:17

0
@不凡 再融资设限的话会对定增有影响吧,民企的定增再融资方案现在在证监会通过的概率能有多大?
建哥哥

17-02-16 19:35

0
也才300多万啊[引用原文已无法访问]
zmg718

17-02-16 16:59

0
磨的越厉害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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