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来无事,看大家对“淘股宝”议论的热火朝天,也来闲聊一番。只谈看法,不针对任何人,万望诸位不要对号入座,以免影响了大家的心情,本来盯着红红绿绿的K线就够激动的了。
《吕氏春秋》记载了“子贡赎人”和“子路受牛”这样两个故事:孔子的弟子子贡出国游历,见到一个鲁国籍的奴隶,便自己出钱将他赎了回来。按照当时鲁国的规定,鲁国人在国外沦为奴隶,凡有人能花钱把他们赎回的,可以到国家报销赎金。但子贡赎了人却不愿接受国家报销的赎金,一时在鲁国被传为佳话。孔子的另一弟子子路救起一名落水者,那人为了表示感谢,送了子路一头牛,子路收下了。子贡赎人而不肯要按照法律应得的奖金,孔子恶之,说:从此不会再有人替鲁国人赎身了。子路救人后欣然接受了别人送给他的牛,孔子知道后很高兴,说:从此这样的救人的事情会更多。从表面上看,两人都做了好事,以平常的观念来说,子贡不领赏金是德行高尚,似乎更加接近我们传统教育中的无私奉献精神;相比而下,子路就逊色得多,子路接受赠牛是施恩图报,离我们所颂扬的高尚道德品质自然相去甚远。然而,孔子对他们的行为的评价则是恰恰相反。孔子知道了子贡赎人的事情后非常生气,数落子贡,说子贡你开了一个坏的先例,从今以后,鲁国人就再也不肯替沦为奴隶的本国同胞赎身了。你如果收回国家给予的补偿金,并不会损害你行为的价值;而你不肯拿回你付出的钱,别人也就不肯再去赎人了。因为在孔子看来,你不要赎金,那别人也不好意思要,这样就再也没有人愿意白花钱去救自己的同胞了。相反,孔子却表扬了子路,说这鲁国人一定会勇于救落水者了。因为在孔子看来,一个肯救,一个肯谢,则酿成风气。救的人拿得心安理得,谢的人也给得真心实意。在孔子看来,子路受人以劝德,子贡谦让而止善。
抛开市场经济不说,用孔子的是非观来看待“淘股宝”,我想结论大家就都知道了。不能说金钱是万能的,但是金钱的驱动力真的不可低估,“无利不早起”毕竟是多数人的行为。有人愿买,有人愿意花力气去挖掘亮点,市场不就形成了吗?
但是,“淘股宝”又有它的特殊性。我们现在进入股票市场,绝大多数人是抱着中短期投机的目的而来。我看了好多论坛,好像没有什么人推荐“
云南白药 ”,但是,这么多年来,“云南白药”又是最牛的股票之一。以复权价格算,现在“云南白药”的价格大概是十年前的15倍左右;是二十年前的280倍左右(我只是大概估算)。这可能就是长线是金的道理吧。
反观“淘股宝”产品
第一:看了的一些“淘股宝”计划开始日期到结束日期,一般都是在三个月之内。这也就注定了是中短线投机。有人购买这些计划也是为了实现暴利。能不能实现暴利我们可以对比一下才清楚。可以登陆“天天基金网”,选择看看“偏股型”和“股票型”基金,看一下这些基金近一个月和近三个月的收益率就行了。(链接http://fund.eastmoney.com/trade/pg.html?spm=001001001.sbb#6y;desc)我们可以看到,相当多的基金净值三个月是要实现翻倍的,近一月的净值多数增加三成以上。如果发布的“淘股宝计划”盈利预期不能超过这些基金的实际收益率,也就辜负了购买这些计划者实现暴利的心理预期。那么这些购买“淘股宝计划”的人还不如去直接购买这些类型的基金省心还收益稳定,毕竟这些基金管理人是专业人士。
第二:权利与义务是不是对等。我们如果在“淘宝网”“天猫”“聚划算”等网上购买了假货,不仅仅是退换货就了事了吧,对有些爱较真的人来说,可能还要追究商家的双倍赔付乃至更多的其它责任。那么,购买了“淘股宝”的产品,如果到期达不到收益预期怎么办?现在的情况是怎么看都有利于产品的发布者。收益达不到预期,产品发布者只有“退”而没有“赔”,这好像不大合乎市场经济的准则吧。
第三:有没有第三方监管。融资融券要有
保证金 ,开网店要有保证金。购买网上产品,资金先由第三方托管。这些都保证了买卖双方的公平性。那么,对于“淘股宝计划”产品的出售者,如果计划产品失败,有没有先行赔付的条件呢?好像一个“退”字不能保证公平吧,毕竟购买产品的人在这段时间内没有办法在别的股票上赚钱,“时间就是金钱”在股票买卖上能得到最充分的体现。
买卖双方形成了合同关系,按照市场经济准则进行不断完善才能使“淘股宝”走的更远更好吧。这也是我这样写的初衷,毕竟创新有进步,还要让更多的人接受才好啊。
至于许多心怀大爱之人继续本着互联网“分享”原则发布自己的研究成果,无私地让别人受益,“送人玫瑰,手有余香。”精神层面的愉悦感有时可能是花钱买不到的。
说是“闲聊”,就想到哪里说到哪里,不对的地方,还望大家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