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作者
尊敬的中国证监会、山东省证监局、深交所:
本人为山东地矿的一名股东,姓名:,深市股东代码:,手机号码:
山东地矿(
000409 )于2015年5月13日出公告告知《关于公司2014年业绩承诺未完成时重大资产重组参与股东股份补偿方式的公告(更新后)》,该公告存在以下严重问题:
1.撕毁原先承诺,变戏法变出多样选择题,已经严重违法当初承诺。公司董事涉嫌欺诈流通股东,按原来协议否决回购议案后8家定增股东就应无偿转让协议股份给流通股东,现在的2345议案是无形中变更了原协议,同时定向转增股份的计算方法也明显损害了流通股东利益;
2.山东华源、宝德瑞、山东地利3家小非已构成违约(未在公司公布年报(2015年4月28日)后10个工作日内,从证券交易市场购买相应数额的公司股份弥补不足部分,已造成事实的违约。),并且违约产生的缘由在于深交所相关人员违规超比例解禁定增股份;
3.齐鲁证券未能落实督导责任;
4. 现在董事会提的两道选择题是,先用限售股进行业绩补偿,不足部分再用公积金定向转增方式补偿。这样一来,在二级市场将违规解禁的流通股抛售一空的小非可以用仅存的限售股补偿,名目张胆逃避了从二级市场购买股份用来补偿小股民的责任和义务(谁知道他们这种抛售是不是在2015年8、9、10月份通过大宗交易无偿输送给了利益关联方!由利益关联方作为“其他股东”堂而皇之的从小股民手中抢劫了补偿!!),更严重的是,按照这种董事会、大股东所提的“创新性”、“更具操作性”的方案,其他大小非明明持有流通股,但却可以方方地用手中2016年才解禁的限售股,先来补偿,通过这种花样魔术,我们惊讶地发现,大小非的限售股全部提前解禁了,手里留下的都是随时可以抛售、来跟小股民抢夺补偿的流通股,明年假如再次触发补偿责任,大小非们还有什么限售股可以拿来补偿?如果任由大小非及其代理人们如此操作,法律何在,公理还在,道义何在。
上市公司当初签订协议时已经白纸黑字承诺“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如拟购买资产实际净利润不满足业绩承诺时,则发行对象负责向公司补偿净利润差额。具体补偿方式如下:交易对方在2013年、2014年、2015年度盈利专项审核意见出具后,每年计算一次股份补偿数,由公司以1元的价格进行回购。发行对象按照其各自在交易中认购的公司发行股份数占交易中公司发行股份总数比例分别计算各自应承担的补偿股份,同时发行对象承诺,如发行对象所持公司股份数不足以补偿盈利专项审核意见所确定净利润差额时,发行对象将在补偿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从证券交易市场购买相应数额的公司股份弥补不足部分,并由公司依照协议进行回购。 依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上述股份回购事宜由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事宜未获相关债权人认可或未经股东大会通过等原因而无法实施的,则发行对象承诺2个月内将等同于上述回购股份数量的股份赠送给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指公司赠送股份实施公告中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除发行对象之外的股份持有者),其他股东按其持有股数量占股权登记日扣除发行对象持有的股份数 后公司的股份数量的比例享有获赠股份。
现在上市公司以可能面临法律诉讼而补偿时效拖延为由,不是加大力度和小非协商督促他们按照协议履行,而是单方面让股民做选择题,最为弱势群体的股民我们就没有明白当初参与定增进来的股东都是冲着企业的发展前景去的,现在二级市场上小非赚的盆满钵满,上市公司及相关部门任由小非减持却不约束并要求他们履行当初所承诺的,因此我们解决反对小非勾结上市公司涉嫌侵吞国有资产和严重侵害股民利益的不法行为。
我们坚决拥护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的治国纲领,坚决抵制在证券市场上丑恶的违法行为,特别是涉嫌国有资产流失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我们将视其情节严重保留进一步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以捍卫股民自身的合法权益。
此致 敬礼 2015年0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