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个问题:
号百控股的选人用人是否存在明显的不公平?是否存在没有严格执行国资委有关考核要求的情况?
号百控股总经理李虎,其主管的酒店业务连续两年年均下滑率超过7成,2014年其主管业务仅给公司带来420万的净利润,但是其年薪仍然保持上涨,从62万上涨到了66.66万。但是其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陈之超,主管业务的净利润是7700多万,比上年增长了几百万,但是他的年薪是49.79万元,反而比上年的60.47万少了十多万,公司董事会考核的规矩是什么?李虎总经理拿如此高的年薪是否符合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的考核制度?
而且,按照国资委推行的负责人考核制度,一项重要的经济指标是EVA,也就是要减去资本的成本。对于号百控股来说,表面上实现了净利润8770万元,但分析其构成,理财收益4972万,利息收入1402万元,卖大众保险的股权收益1768万,剩下的628万才是李虎带着这2700名的庞大员工,用超过十几个亿(已经刨掉了10亿理财的资金)的股东权益赚来的,如果号百控股是你们家的,你会允许这样的总经理继续干吗?因此,国资委的要求在号百控股这里完全成了摆设,巡视组是否需要管这样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