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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中心国联证券又有人跳楼!或因炒股巨亏·据网友爆料,6月15日收盘之后,无锡国联证券中山路营业部发生一起坠楼事件。知情者透露可能和股市投资失败有关,有围观的人说跳楼者近期亏损5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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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历史上最幸运的男人!·他叫Bill Morgan,因为在医院用了过敏性药物,心脏停跳14分钟,本来以为活不了了,却意外生还,为了庆祝去买了一张彩票,结果中了2万7千美元的车,后来媒体去采访他,让他演示一下当时买彩票的情况,他就当场买了一张,然后又中了25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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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资高杠杆实在是作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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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的配资还是正常做 查不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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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出人命了,总得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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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文已无法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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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金星拱天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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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重工星期五中午宣布重大事项临时停牌,结果市场上反映敏锐的资金纷纷猜测和“南北船”合并有关,下午开盘第一分钟就把另一个中国船舶(
600150 )给买涨停了。然后周末的时候中国重工发表公告,说所谓的重大事项是对外投资,不是要合并,中国船舶今日开盘大跌。简而言之就是空手扔飞盘,狗扑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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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了一下盘子,发现很多股票都在赶顶!6月危险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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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创: ordinaryman 2015-06-13 16:10 只看楼主(-1) 浏览/回复47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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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券 0/0
近日,一则当下大牛市中长沙股民巨赔跳楼新闻日渐成为大众观注的焦点,然而我却并不吃惊,这样的事情已在预料之中。担心的只是,A股这样的全民加杠杆的庞氏骗局将会以怎样的结果收场;当牛市转向注定的熊市时,将有多少勇于接盘的国民要家破人亡。
有论者说,跳楼的股民死于自己的贪婪,不该配资4倍去炒已是高价的股票,对于股票配资监管机关早已多次发文禁止,总之,是自已该死,无他人、管理者无关。
查了查资料,的确,早在2011年7月8日,证监会公布了《关于防范期货 配资业务风险的通知》,明确禁止了期货配资;2015年4月16日,证监会对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提出了七项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场外股票配资、伞形信托等活动,不得为场外股票配资、伞形信托提供数据端口等服务或便利;2015年6月5日,证监会全面叫停场外配资端口接入;2015年6月13日,证监会又重申各证券公司不得通过网上证券交易接口为任何机构和个人开展场外配资活动、非法证券业务提供便利。
看来,证监会确实是早已禁止了股票配资,履行了监管责任;死者的确是死于自己的贪欲,自己找死的结论成立。
然而,我仍觉得哪里不对:证监会既然早已禁止了股票配资,那为什么股票配资会依然禁而不止呢?
回头再读证监会的通知禁令,发现了症结所在:这些禁令竟然都没有罚则,只规定了有关机构不得从事和参与股票配资,却没有规定违反禁令的违规机构应当受到怎样的处罚和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无罚责便无追责,无追责这些禁令不就是一纸空文嘛!禁令中为什么不可以明确规定:股票配资违法,配资协议无效,产生损失应当由配资机构承担,参与其中的证券机构应当受到严的行政处罚?管理机关高高在上的难道以为他们是金口玉律的神仙,禁令口决一念、违法配资全无?还是以为发一纸禁令,就履行了监管责任,资本市场上的违法横行,与其便无半点关系?
股票市场越吹越大的泡沫,已成为旋在国民头上的堰塞湖,一旦崩溃,还会有多少股民会家破人亡?将会造成什么样的社会动荡?造成这种局面的,难道不正是拜监管层屡禁不止的禁令所赐吗?时至今日,我们何曾看到有几家机构、股票操纵者、黑心媒体受到了追责、处罚?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又何尝不是这样无罚责的一纸空文?
其他政府机关这样屡禁不止的禁令又何其之多!
长沙股民不仅死因自己的贪欲,并且死因管理机关屡禁不止的禁令。他是被这个罪恶的市场所吞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