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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668 )奥马电器: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10月22日收到
公司控股股东新余施诺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
承诺,为了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现将预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1,公司控股股东新余施诺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提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执行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
转增股本.
2,公司控股股东新余施诺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在公司有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开会审议上述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二,公司董事会对于上述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初步意见
公司董事会接到控股股东有关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后,蔡拾贰,
蔡健泉, 苏冬平,王济云,吴世庆,姚友军等6位董事(占公司董事会成员总数的1/2以
上),对该预案进行了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公司控股股东新余施诺工业投资有限公
司提议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符.
预案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以上6位董事均书面承诺在董事会开会审议上述利润分
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是公司控股股东提出的董事会议案, 尚未提交公司董事会
正式审议. 公司2014年度最终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
通过为准.
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