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电器: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和国光实业共同与广西梧州粤桂办合作建立粤桂特别试验区
公告日期:2014-10-11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和国光实业共同与广西梧州粤桂办合作建立粤桂特
别试验区“国光电子产业园”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
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和国光实业共同与广西梧州粤桂办合作建立粤
桂特别试验区“国光电子产业园”暨关联交易的情况发表以下意见:
公司与国光实业共同合作开发建设粤桂试验区国光电子产业园,是为了利用粤桂试验区的
优惠政策和广西劳动力资源优势,逐步将现有产业整体转移到西部地区,以推动公司积极稳健
地进行扩张,壮大公司的实力,建设国光西部电子产业基地,打造行业技术创新和服务平台,
提高和巩固公司在电子行业的专业发展的引导地位,与行业供应链上下游实现共赢发展,实现
公司长期的持续、快速、稳定的增长。
我们认为,公司和国光实业共同与广西梧州粤桂办合作建立粤桂特别试验区“国光电子产
业园”风险可控,对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无不良影响;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
事(董事长周海昌、副董事长郝旭明、董事何伟成)进行了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
合规,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锦棋、赵必伟、郭飏
201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