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进口PVC采取反倾销措施,对中泰化学来说,构成重大利好
证券代码:
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4-107
关于商务部对进口聚氯乙烯反倾销期终复审调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7月29日,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等九家
聚氯乙烯生产企业作为主要申请企业代表中国大陆聚氯乙烯产业向商务部正式
递交了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申请书。2014年9月28日,商务部发布对进口聚氯乙
烯反倾销期终复审调查的公告。
本次复审调查的内容为,如果终止对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俄罗斯和中
国台湾地区的进口聚氯乙烯实施的反倾销措施,是否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
或再度发生。
本次调查自2014年9月29日起开始,于2015年9月28日前结束。在反
倾销期终复审调查期间,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 公司将积极配合商务部开展相关调查工作,并根据商务部对进口聚氯乙烯反
倾销期终复审调查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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