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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微博]周五宣布对5宗市场操纵案做出处罚,被操纵股票多达18只。
5宗案件分别是金建勇操纵“国海证券(14.43, 0.51, 3.66%)”股票价格;张春定操纵“中国卫星(48.24, -0.03, -0.06%)”股票价格;袁海林涉嫌操纵“苏宁云商(15.63, 0.09, 0.58%)”、“蓝光发展(15.07, 0.63, 4.36%)”股票价格;马信琪涉嫌操纵“暴风科技(95.830, 0.00, 0.00%)”股票价格;孙国栋涉嫌操纵“全通教育(117.500, 8.00, 7.31%)”、“中科金财(95.00, 3.98, 4.37%)”、“如意集团(43.23, 0.00, 0.00%)”、“西部证券(39.40, 0.00, 0.00%)”、“开元仪器(15.200, 1.03, 7.27%)”、“奋达科技(34.07, 0.77, 2.31%)”、“鼎捷软件(62.980, 5.46, 9.49%)”、“暴风科技”、“雷曼股份(23.860, 0.00, 0.00%)”、“深圳华强(44.28, 0.68, 1.56%)”、“仙坛股份(35.40, -0.38, -1.06%)”、“新宁物流(23.520, 0.03, 0.13%)”和“银之杰(52.570, -0.58, -1.09%)”等13支股票价格案。
金建勇于2015年6月1日至7月31日利用融券交易T+0日内回转机制,集中持股优势,连续交易“国海证券”股票,并以明显高于市场同时刻买一档量的卖单频繁委托,造成短时间多空力量失衡,强化了“国海证券”股票价格的下跌趋势,获利441,911.05元。张春定于2015年7月16日至20日通过集中资金优势盘中连续买卖、在自己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等行为,影响“中国卫星”股票价格与交易量,继而反向卖出,获利99,663,799.90元。袁海林于2015年6月1日至7月31日通过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虚假申报、反向交易等方式影响“苏宁云商”和“蓝光发展”等2支股票价格,并反向卖出,亏损278,408,944.36元。
马信琪案与孙国栋案的操作手法均是通过虚假申报等方法影响相应股票价格,并快速反向卖出获利。其中,马信琪在2015年7月31日多次大笔申报买入后快速撤单,以不成交或少量成交的方式拉抬“暴风科技”股价,随后快速反向卖出之前持有的部分股票获利。孙国栋在2014年12月至2015年5月期间,在开盘集合竞价阶段、连续竞价阶段、尾市阶段通过虚假申报、连续申报抬高股价等方式影响“全通教育”等前述13支股票价格,并于当日或次日反向卖出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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