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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砻江水电

14-03-18 08:57 100402次浏览
投资雅砻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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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 最新
大连牛2009

15-03-12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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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改对发电股是重大利空吗
大连牛2009

15-03-12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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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走势真是太差了
海浪无边

15-03-11 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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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40%?谁知道,告知一声
东火西

15-03-11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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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球网友消息,1-2月份全国发电量,火电减少0.8  水电增加12%,而雅砻江发电增加40%。待确认。
投资雅砻江

15-03-11 18:00

0
886今年火电的发电形势不乐观的吧,发电时间可能减少,火电电价不是在传言要下调吗。
大连牛2009

15-03-11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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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冷清了很多,难道大家都走了吗
大连牛2009

15-03-11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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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砻江兄,还有1962兄等等,你们怎么看最近国投的走势啊
海浪无边

15-03-10 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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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的运行成本非常低的
1962cjx

15-03-10 18:30

0
动态总投资28.9885亿元,总装机容量18万千瓦,年均发电量5.57亿千瓦时。
就是每千瓦投资1.67万,度电投资5.4元。
朋友们,你们对674、886、900还没有信心么?!!!
1962cjx

15-03-10 18:24

0
湖北省发展改革委、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汉江白河(夹河)水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

十堰市、安康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十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准汉江白河(夹河)水电站项目的请示》(十发改[2015]8号)、《安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汉江白河(夹河)水电站项目核准的请示》(安发改能基[2014]73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将汉江白河(夹河)水电站项目核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汉江白河(夹河)水电站是汉江上游干流水电开发规划中的第七级电站,坝址位于陕西省安康市白河县麻虎镇和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夹河镇之间。为开发汉江上游水能资源,增加电网清洁能源供应,促进汉江干流航运发展,带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同意建设汉江白河(夹河)水电站项目。

项目单位为中广核汉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二、电站安装4台单机额定容量4.5万千瓦的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8万千瓦,年均发电量5.57亿千瓦时。

电站枢纽由泄水闸、河床式电厂、船闸、鱼道、生态放水闸及两岸接头混凝土重力坝等组成。混凝土闸坝最大坝高58.6米。

水库正常蓄水位193.73米,死水位191.73米,总库容2.67亿立方米。

电站以220千伏一级电压接入湖北电网系统。

三、按2014年一季度价格水平计算,项目静态总投资24.7920亿元(其中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静态投资7.9427亿元),动态总投资28.9885亿元。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为5.7977亿元,由项目业主自筹。资本金以外的融资由银行贷款解决。

四、要高度重视电站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移民安置工作,将帮助移民群众脱贫致富和促进库区生态环境建设作为水电开发的重要目标,切实落实生态保护和移民安置措施。

五、按照《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全部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具体见附件。

六、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国土资源部《关于汉江白河(夹河)水电站工程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国土资预审字[2013]221号)、环境保护部《关于汉江白河(夹河)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3]233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鄂规选址420322201400006)、水利部《关于汉江白河(夹河)水电站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水保函[2012]85号)、《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关于印发汉江白河(夹河)水电站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的通知》(长许可[2014]352号)、《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关于汉江白河(夹河)水电站枢纽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长许可[2014]351号)、《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关于汉江白河(夹河)水电站枢纽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长许可[2014]328号)、《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关于汉江白河(夹河)水电站枢纽工程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长许可[2014]358号)、《湖北省移民局关于汉江白河(夹河)水电站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湖北部分)审核意见的函》(鄂移函[2012]52号)、《陕西省库区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汉江白河(夹河)水电站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陕西部分)的审核意见》(陕移发[2012]7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汉江白河(夹河)水电站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发改办环资[2014]686号)、《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汉江白河(夹河)水电站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十政函[2013]192号)、《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汉江白河(夹河)水电站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安政函[2013]87号)等。

七、未经湖北省、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同意,项目法人不得对项目进行转让、拍卖或采取其他方式变更投资方和投资比例。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湖北省、陕西省发展改革委提出调整申请,我们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八、请中广核汉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九、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湖北省、陕西省发展改革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九、请十堰市、安康市发展改革委加强对该电站建设工程的协调和领导,特别是对项目环境保护、移民安置和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确保汉江水能资源的合理开发以及工程社会效益的有效发挥。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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