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4年12月2日我局拟对四川
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PVB树脂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12月2日-2014年12月8日(5个工作日)。
1、项目名称:年产2万吨PVB树脂产业化项目
2、建设地点: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材公司厂区
3、建设单位: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
5、项目概况:该项目拟在厂区预留用地上建设,不新增用地,总建筑面积11600平方米。项目分两期实施,2014年—2015年完成厂房以及辅助设施建设,安装4条PVB树脂生产线;2016年—2018年再安装6条PVB树脂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座4层PVB综合加工车间,共计安装10条PVB树脂生产线。配套建设液体原料储罐区、加料间和干燥间的废气处理系统、扩建污水处理站。依托厂区现有给排水、供电、供热、原料库、成品库、办公生活设施及食堂等公辅设施和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危废暂存库等环保设施。项目一期实施后年产8千吨PVB树脂,全部建成后形成年产2万吨PVB树脂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9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31万元。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主要污染治理措施:
废气:项目生产车间设置单独加料间,每条PVB树脂生产线加料口处安装集气罩,捕集加料过程挥发的有机废气,集中收集后通过1套洗涤塔(碱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1个30米高排气筒在车间外排放。每条PVB树脂生产线配置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干燥过程产生的粉尘,处理达标后的含尘废气集中通过1个30米高排气筒在车间外排放。
项目所在生产厂区已划定700米卫生防护距离。
废水: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项目产生的高浓度含盐废水经多效蒸发器预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产品清洗废水、车间清洁废水、废气洗涤塔废水、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厂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站采用二级氧化+二级生化处理工艺,现处理规模1500立方米/天,拟再扩建1500立方米/天处理能力,处理达标后的废水通过厂区专用污水管道排入涪江。
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噪声采取减震、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固体废物:项目废原料包装袋、废产品包装材料由废品回收站收购;不合格产品及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降档产品外销;原料桶、废活性炭由各自生产厂家回收处置;中和反应生成的氯化钠部分应用于厂区污水处理站电催化反应器,部分送四川省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处置;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含油废棉纱和手套属于危险废物送交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废水处理站污泥、过滤杂质送垃圾填埋场作填埋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市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地下水:项目生产车间、液体原料储罐区、扩建的污水处理站、废气洗涤塔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液体原料储罐区必须设置足够容积的围堰。
环境风险: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使用及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废气、污水处理站等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依托厂区现有500立方米事故废水应急池、500立方米消防事故废水应急池,设置排水截断系统,杜绝事故废水直接进入地表水体。
(2)公众参与情况:
发放53份公众意见调查表,回收53份,所有被调查人员均支持项目建设。
(3)相关部门意见:
中国(绵阳)科技城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川投资备[51079914050601]0032号)
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绵阳市国土资源局分别出具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2010)002号)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绵城国用(2010)第04004号)。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