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9月1日更名后的中信股份正式在香港开始股票交易,中信集团通过注资
中信泰富在香港实现整体上市成功收官。分析人士认为,此举诠释了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新模式。
国资委人士接据记者采访时表示,混合所有制是改革的大方向,而实现央企集团的整体上市则是最终目的。竞争性企业可率先实现集团整体上市,垄断性企业如
中石油、
中石化等则在未来将管道等核心业务剥离后再整体上市。业内人士认为,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上市公司大股东资产的整体上市将逐渐成为常态化的资产整合方向。在中信集团“混改”样本的影响下,未来新一轮国企整体上市浪潮将扑面而来。
中信样本
新一轮国企改革体现在企业个体上,尤以中信集团今年的整体上市最为引人注目。
实际上,中信集团的整体上市从2008年就已经开始谋划,但由于多重因素影响,上市之路“一波三折”。随着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方向,中信集团整体上市也加快了步伐。
4月16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中信泰富发布公告,宣布以2269亿元人民币对价从最终控股母公司中信集团手中收购其主要业务平台中信股份的全部股份,由此中信集团正式开启整体上市之路。随后,中信泰富分三次先后引进27名投资者。随着9月1日中信股份在香港正式翻牌,中信集团整体上市成功收官。
中信集团监事长、前
中信银行行长朱小黄近日在谈及中信集团整体上市情况时表示,这是中国国有企业第一次通过“卖老股”方式实现国有资产的全民所有,是完善国有资本退出渠道、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探索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新路径的一次有益尝试。
此前,
中信证券董事长王东明表示,中信集团在香港实现整体上市,是对推行混合所有制的新尝试,中信作为改革开放“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应在这个大潮当中尽早实现混合所有制的改革。
国资委内部人士表示,中央企业整体上市面临的一个困难是集团公司如何实现整体上市。中央企业资产规模巨大,有的达上万亿元,民营资本如要与其混合,其单个企业的持股比例将十分有限,而如果国有企业的集团公司还是独资,国有企业的一些体制、机制问题很难从根本上得到较好的解决。同样,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也面临集团层面怎样进行混合的问题。
“新形势、新常态下的国企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是改革的大方向,而实现央企集团的整体上市则是最终目的。”该人士表示,在这个过程中难点重点就是解决谁是出资人的问题以及集团公司层面的改革,必须下决心解决集团的股权多元化,从集团层面真正完全市场化,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在产权结构方面持股比例不能太高,要让非公资本进入董事会,使企业成为一个真正的市场主体,这样在用工、分配制度以及承担经营责任方面就有了自主权。未来的国企改革,首先要进行企业分类,其次,具备条件的企业尤其是竞争类的国企要实现集团整体上市。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竞争力研究部部长许保利建议,推行混合所有制改革需大力推进央企的整体上市,在这个过程中,一些中央企业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未来若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后,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应交由国有资本经营公司持有,中央企业应该是撤销集团公司。对于战略性投资,应听取国资委的意见。对于所投资企业,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可自行决定派出董事,直接参与所投资企业的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