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
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割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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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本次购买资产交割事宜,交易各方经协商一致,共同确认如下:
一、关于过渡期间损益
交易各方一致确认,以2014年6月30日为本次交易交割审计的基准日,由瑞华会计师以2014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出具中源化学专项审计报告,中源化学在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2013年9月30日至交割审计基准日2014年6月30日的过渡期间内盈利,该盈利归远兴能源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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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交割购买资产的确认。交易各方确认,自本确认书签署之日起,与购买资产相关的一切权利与义务均归属远兴能源,交易对方对交付购买资产的义务视为履行完毕,购买资产已由远兴能源实际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