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234 :山水文化关于诉讼涉及事项的说明公告
公告日期:2015-03-13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涉及事项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司九名董事中四名董事同意,五名董事包括三名独立董事不同意。
2015年2月28日,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诉讼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临2015—018号公告)。
2015年3月3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对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诉讼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5】0159号),主要内容如下:
因公司未能按期偿还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的借款贰仟万元,
交通银行青岛分行直接将青岛和田生物提供的质押物19,957,524元扣划归还剩余本金。根据公司与青岛和田生物签署的《委托担保合同》,青岛和田生物向法院起诉并申请查封公司相关土地使用权及房产,公司相关土地使用权及房产于2月13日被查封。
请公司就上述诉讼事项进行进一步解释和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此非常重视,向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通报,并向公司第一大股东黄国忠先生(原上市公司董事长)、原上市公司总经理丁磊先生(第二大股东北京六合逢春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进行书面函证。
根据已了解和核实的情况,2015年3月9日,公司向上交所进行了回复。现将回复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有关诉讼和融资的基本情况
1、有关诉讼的基本情况
有关诉讼事宜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2月28日发布的《诉讼公告》(临2015—018号公告)。
2、有关融资方案的基本情况
由于历史原因,公司存在较大数额的逾期负债,导致在金融机构的信誉受到影响,加之公司正处于业务转型初期,无法按照常规途径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为了能早日盘活资产,恢复融资能力,彻底解决历史遗留债务,使公司能够加快步伐按照既定战略发展规划进行运作,黄国忠先生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及董事长,向董事会提出融资方案:
(1)通过其个人渠道为公司寻求资金,同时由其个人提供担保,以获得公司向其他非金融机构或个人进行短期借款,期限2-6个月,金额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200,000,000元),借款利息年利率参照市场同等条件的利率水平,借款用途全部用于偿还公司目前所需解决的逾期重大负债;
(2)同时,为满足公司逐步开展的业务转型所需的项目资金,且公司已在与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沟通,拟以公司资产提供抵押担保,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高于人民币5亿元的授信额度。具体银行授信额度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协议为准。在此基础上,由公司根据项目需求情况进行银行等金融机构借贷,借款到位后,除业务转型所需资金,也可替换公司前期发生的其他借款。
为提高效率,特申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事项,授权期限为一年。以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上述关于融资的议案已经201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临2014—053号公告);经2014年5月16日公司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临2014—064号公告)。
3、有关融资贰仟万元的基本情况
2014年6月27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青岛分行”)签署了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人民币贰仟万元,期限不超过三个月,借款用途为广告费,自首次放款日起计,到期日为2014年9月26日,贷款利率按照同期银行6个月内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同时,公司与青岛和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和田生物”签署了《委托担保合同》,由青岛和田生物为上述借款合同提供了贰仟万元质押保证担保,由广西印象刘三姐旅游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其财产提供反担保,由黄国忠个人和丁磊个人以其财产提供反担保。
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崂山支行账户(账号为:
372005570018010130170)于2014年6月27日收到的该笔借款2000万元,并于当日委托银行支付给全资子公司太原天龙恒顺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贸易”)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崂山支行账户(账号为:372005570018010130896),当日恒顺贸易根据黄国忠的委托付款书将1500万元支付给青岛农新养殖专业合作社。2014年6月30日恒顺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