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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金普新区总体方案》获国务院批准字号
评论 邮件 纠错2014-07-24 09:09:16 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网站
近日,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大连金普新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请辽宁省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大连金普新区的批复》批复精神和《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出台配套政策,组织编制大连金普新区发展规划并报国家发改委备案后实施。请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大连金普新区建设发展的指导,落实和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支持力度,为新区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作为国务院批复设立的国家级新区,大连金普新区位于大连市中南部,范围包括金州区和普兰店市部分地区,总面积约2299平方公里。大连金普新区经济基础雄厚,区位优势明显,开放环境优越,海陆空交通发达,生态环境优良,具备带动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深化东北亚区域合作的基础和条件。
《方案》明确了大连金普新区的战略定位:我国面向东北亚区域开放合作的战略高地,引领东北地区全面振兴的重要增长极,老工业基地转变发展方式的先导区,体制机制创新与自主创新的示范区,新型城镇化和城乡统筹的先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