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举个例子:
(1)夫妻两人都在美国,一因为美国工作节奏快、工作忙、生活
亚历山大,一有了孩子(这个孩子是美籍的),就把孩子送回天朝老家的老人带-----一则省钱、二则不会犯规(如果在美国,那就惨了;要不---妻子休了工作,在家专职带孩子;要不---花钱请保姆。不可以背孩子去工作(那怕你是自己的小商店,都不行的。否则,马上被举报,美国福利院就剥夺你的抚养权,把孩子拿走)
(2)再假设夫妻两人都在美国,那么把老父母接到美国去带孩子,那行,不过那要增加住房的。租金贵的!美国东部、西部的房子租金都是贵的,但是相对好找工作;中部的州,房租是便宜了,但是去哪里找工作呢?
(3)单独一个孩子有美籍,母亲是监护人可以获得绿卡,但是绿卡持有者必须每年在美国居住有一定的时间限制的(特别是临时绿卡,必须无条件地在美国居住2年周年。而反过来,母亲是绿卡,可以长时间地居住美国(同时,也规定要每年居住一定时间),而孩子因为是美籍---却可以去天朝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