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宝安: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3-07-02 证券代码:
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13-035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以下担保事项:
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特瑞公司”)
分别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
的人民币 2 亿元和 5500 万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均为一年。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西田社区高新技术工业园第 8 栋
法人代表:贺雪琴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和负极材料(生产项目另行申办营业
执照);经营进出口业务;普通货运。
贝特瑞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3 年 3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89360.07 173020.00
负债总额 109434.16 95165.72
净资产 79925.91 77854.28
2013 年 1-3 月 2012 年
营业收入 18686.95 77344.71
利润总额 2478.08 6999.40
净利润 2076.80 5901.26
本公司持有贝特瑞公司 51.91%的股权,为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金华瑞投资
有限公司、大业(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12 家法人机构持有
1
31.11%的股权,38 位自然人持有 16.98%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确保贝特瑞公司分别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的人民币 2 亿元和 5500 万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的履行,本公
司同意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均为一年。
四、董事局意见
本公司董事局认为,贝特瑞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是用于购买原材料、生产设
备及生产经营资金周转,以满足日常业务运营的资金需求。本次担保符合公司的利
益,不会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因此本公司同意为贝特瑞公司提供担保。
贝特瑞公司的其他股东深圳市金华瑞投资有限公司同意按本次两项担保金额的
48.09%(即 9618 万元和 2644.95 万元)分别出具反担保函,为本公司分别提供 9618
万元和 2644.95 万元的反担保,并为本次担保承担相应连带责任。该公司与本公司及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无关联关系。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87709.78 万元,占 2012 年末经
审计净资产的 29.34%,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 87709.78 万元,逾期担保余额
为零。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一三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