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宝安: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收藏本帖 回复主题 公告日期:2013-07-20
证券代码:
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13-036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2013年5月29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90,750,529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000股,派0.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
0.17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
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235元 ,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
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
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5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9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090,750,529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254,363,108
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7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7月26
1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7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