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运营商的商业模式
电信虚拟运营商一般指不拥有基础网络资源,但是可以通过租用基础电信运营商的网络资源来提供电信服务的新型电信运营商,实际上是在在传统的运营商直接到客户的关系中插入了虚拟运营商这一环节。
电信虚拟运营商与以往的服务代理商(SP)的差别:电信虚拟运营商相对于以往的电信服务代理商更深入的参与到了运营商的价值链中,获得的权限更高。
电信虚拟运营商的主要商业模式:虚拟运营商的产生本质上是对传统电信运营商价值链的重建,根据虚拟运营商参与运营商价值链的程度,可以将虚拟运营商的商业模式分为四类:
转售业务带来的市场空间问题
我们认为现阶段具体测算市场空间有很大的不确定因素,尤其是在核心的结算管理办法上各方仍未达成共识、政府给予民营资本可发挥的空间尚未确定之前。我们提供一些数及简单测算方法供大家参考:
第一种方法:以成熟的VirginMobile为参考系。
VirginMobile2012全年收入在5.5亿英镑左右,我们预计其2015年收入将小幅上涨到6亿英镑即60亿人民币(复合增速在3%)。不考虑中国市场和Virgin集团覆盖市场的人口数量差异,我们假设2年后中国的所有虚拟运营商市场可与Virgin一家的规模媲美即60亿,再假设届时中国能够存活下来的比较有影响力的民营虚拟运营商或转售商有6-10家,这样测算可以为每家虚拟运营商每年增厚6-10亿元左右的收入。
第二种方法:以三大运营商收入份额为参考系。
当前三大运营商的年收入合计在10825亿,两年后三大运营商收入可达到12509亿(同GDP增速),我们假设三大运营商在2年后真的舍得拿出他们的0.5%-1%的市场份额来与民资共享,届时的市场规模在62.5亿和125亿之间,同样预计民营虚拟运营商或转售商有6-10家,这样测算每年可以为每家虚拟运营商增厚6-20亿元左右的收入。
第三种测算方法:以美国市场历史发展历程为参考系。
美国的移动虚拟运营商正式启动于1999年,初期发展缓慢,在2001年用户渗透率达到了0.8%;随后迎来一个高速发展的时期,通过四年的时间从1.5%提升到5.7%。之后进入相对成熟的时期,渗透率进入一个缓慢的上升过程,稳定在7%左右。据统计,2012年我国移动通信业务收入大概12984.6亿元,同比增长11%。假设移动通信业务收入到2017年年均增长10%,参考美国MVNO用户渗透率并考虑到MVNO的用户ARPU一般比MNO低30%,可以对中国MVNO的市场规模做出一个大致的预测。即到2016年我国MVNO市场大约能到200亿元规模。
哪些公司可能会获得转售业务牌照?
从运营商的口中抢食在至今的中国式寡头电信市场中很难。三大运营商作为巨型国有企业无论在品牌、产品、网络、用户数上都掌握着无比卓越的竞争力,短期民营资本要想向其发出挑战根本不可能,只能先合作再另谋他想。什么样的公司会在第一轮的三大运营商选秀中会胜出?我们认为第一步运营商肯定会选择一直以来都和他们关系比较好的代理商合作,而这些代理商又拥有一定的品牌、网络、渠道、资金和技术实力。我们预计获得牌照的公司,除拥有工信部规定的几项“硬”条件外,还需特别考虑“软”条件的优势:
1、在过去或是现在一直和运营商保持良好沟通并有业务往来的公司。
2、在通信运营行业有很深技术、资源及市场口碑积累的公司。
3、正在做的业务当中有涉及到部分互联网业务的公司。
4、有很强的店面或新型营销渠道的公司。
工信部透露共收到书面反馈意见48份,其中有22份来自与通信行业相关的民营企业,6份来自行业外的民营企业,2份来自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1份来自通信企业协会,1份来自美国政府,16份来自实名或匿名网友,因此可以说是有相当多关注方。从条件来看:试点转售企业必要有自己的客服系统,但没有权利建设网络只能租用。对试点企业的业务管理、计费、营账系统则表述为可建可不建。这样就让两类企业有了机会:
1、以苏宁、国美、
天音控股(行情,资金,股吧,问诊)、
爱施德(行情,资金,股吧,问诊)及迪信通为代表的渠道型公司,对这些企业来讲属于轻投入、代售型“虚拟运营商”,可以迅速的利用已有的渠道帮运营商拓展营销空间,同时这些企业自身也有原来的客服系统,能够复用。
2、以263、用友、
鹏博士、
神州泰岳、
朗玛信息甚至淘宝为代表的技术性公司,这些企业业务多年来与运营商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在通信运营行业有很深技术、资源及市场口碑积累。
对于市场关注度较高的
二六三、鹏博士、神州泰岳公司,我们已发布多篇报告解读,近期也会推出朗玛信息的深度报告及虚拟运营商行业深度报告,望投资者积极关注。
机构来源:国信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