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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4月12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23,581,5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67500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7125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000000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125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75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623,581,587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935,372,38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4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4月23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4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3年4月23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4月2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 08*****211 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08*****207 北京博大万邦国际中小企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3年4月23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
发行
新股
送
股
公积金转股
其
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75,783,680 44.23 137,891,840 137,891,840 413,675,520 44.23
2、国有法人持股50,000,000 8.02 25,000,000 25,000,000 75,000,000 8.02
3、其他内资持股224,296,960 35.97 112,148,480 112,148,480 336,445,440 35.97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209,796,960 33.64 104,898,480 104,898,480 314,695,440 33.64
境内自然人持股 14,500,000 2.33 7,250,000 7,250,000 21,750,000 2.33
5、高管股份1,486,720 0.24 743,360 743,360 2,230,080 0.2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47,797,907 55.77 173,898,953 173,898,953 521,696,860 55.77
1、人民币普通股347,797,907 55.77 173,898,953 173,898,953 521,696,860 55.77
三、股份总数 623,581,587 100 311,790,793 311,790,793 935,372,380 1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935,372,380股摊薄计算,2012年年
度,每股净收益为0.441085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首期、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数量及行权价
格将相应予以调整。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振兴路26号
咨询联系人:王山
咨询电话:010-89710777-6218
传真电话:010-80107261-6218
特此公告。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