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2、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3、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5000万人民币。
对比以上条件,我们来逐步分析:
1、2012年度报告,
尚荣医疗的报告期末资产总额为15.2亿元,50%的比例对应的是7.6亿元;
2、2012年度报告,尚荣医疗的报告营业收入为4.21亿元,50%的比例对应的是:2.1亿元;
3、2012年度报告,尚荣医疗的报告期末净资产额12.13亿元,50%的比例对应的是:6.06亿元。
综上分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购买(根据1楼分析,应该是购买而非出售资产)的资产,2012年度财务合并报表必须至少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资产总额为7.6亿元以上;
B、营业收入为2.1亿元以上;
C、期末净资产额为6.06亿元以上。
再来对比一下合肥普尔德的2012年度财务报表:
A、评估资产总价值为1.18亿元(尚荣增资后为1.68亿元);
B、营业收入为2.09亿元;
C、期末净资产额为0.94亿元
由此也可以看出,即使完全收购合肥普尔德医疗用品公司,也不能达到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条件,更何况只是55%的股权收购。
那么满足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重大动作,又会是什么呢?充满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