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了新浪财经大标题,说
光大证券 或赔27亿,理由就是当天有900亿的量,振幅百分3,所以要赔27亿。我也不知道是什么逻辑,唯一可解释的就是借处罚利空想拿货而已。这算不算操纵市场,没有问了,就是有人问,也有个“或”字。
我是满仓光大证券,损失近20个点。我自己打官司没有这个精力,但我也懂点法律,法律追溯期是2年,2年内只要你们把官司打赢了,我再起诉他也可以追回损失。不急。心大了,事就小了,不就输点钱。
现在起诉光大证券理由就是造成了股民损失,那怎么好认定损失是由光大引起的呢?不是中国法律的问题,就是全世界也是难题。我们假设一下,如果两年之间股市涨到了3000点,光大涨到了30元,那么我们是不是要把赚的钱还给光大,或者当天买进筹码的人也要把钱拿出来。再假设一下,大盘跌到1000点,光大跌到了3元,是不是我们也要光大赔。如果2年之内,光大股市价最高到过15,再跌到3元,是不是要赔钱给你。
中国金融股中可以说银行和保险都到了瓶颈,只有券商股未来空间巨大,不要听别有用心的人忽悠,珍惜自己的筹码,光大到30元是第一步,不信大家走着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