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财经讯 证监会30日认定,
光大证券在816事件中,虽然是由系统缺陷引发,但光大及其相关负责人构成内幕交易,信息误导和违反券商内控管理规定。
证监会决定,没收其违反所得约8700余万元,并处以5倍罚款,共计约5.23亿元。对总裁徐浩明罚款60万元,处以终身市场禁入。
针对赔偿,证监会表示,因光大证券内幕交易造成损失的投资者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为了让在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中,因此出现损失的股民能更快了解如何索赔、符合索赔条件的适格投资者,以及能及时与证券维权律师联系。凤凰网股民权益交流平台将和平台31位维权律师一起联合向光大证券发出股民维权征集令。
同时,我们也请有维权意愿的股民通过平台上面的股民维权通道和律师在线答疑来向这些热心律师请教自己关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