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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年07月30日11:57
简介:《新闻直播间》 关注气候中国峰会今天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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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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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吹了,今天环保该涨了,时间也差不多了,7月末八月初,7月31日最大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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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气污染防治计划或8月初公布
2013-07-29 10:20:59 来源:南方日报
“中国政府正在以PM2.5为主,制定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规划。”环保部部长周生贤日前出席论坛时表示,由环保部牵头制定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将于7月底8月初全文公布。中央将投资在1.7万亿元左右,年增5000个PM2.5监测点。据透露,对于大气污染治理,“中央决心很大”。
京出台首个地方性大气污染治理条例
在中央屡屡表态之前,各地就开始部署地区大气污染的防治。
山东省17日发布了《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及《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一期行动计划》,定下空气质量比2010年改善50%左右的目标。
在河北,《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编写完毕,其核心内容是,河北省将出台50条大气治理措施,缓解PM2.5、PM10等污染。
在重庆,6月底《重庆市主城区尘污染防治办法》已通过审议,增添了大气污染防治新举措,明确了施工作业须遵守的八项规定,新增了“对开挖、爆破、切割等施工作业面(点)进行封闭施工或者采取洒水、喷淋等控尘降尘措施”的规定。在天津,《2012-2020年大气污染治理措施》中提出,将以防治PM2.5和PM10污染为重点。在六项污染物中已达标指标维持良好的前提下,PM2.5、PM10两项主要超标指标实现逐步改善,同时实现“十三五”煤炭“零增长”。
而在北京,更是率先出台全国首个地方性大气污染治理条例,并于24日提请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审议。
“各地自主制定的规划也是重要的。毕竟各地的发展阶段、产业结构不同,发展替代产业的能力参差不齐,所以各地在进行治理的同时,还要兼顾到其本地区经济等方面的规划和管理。”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表示。
“目前,我国各个省份‘分灶吃饭’,各自拥有相对独立的利益和诉求,各自制定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在情理之中,但空气污染并无边界,需要统筹治理。”中国社科院城市和环境发展研究所研究员牛凤瑞告诉记者,中央一级应该有一个正确的、可行的区域发展分工计划,制定总体规则,而不是地方之间横向“扯皮”。
马军称,区域联防联控在目前实现比较困难,其中污染信息的不流通、不公开是重要桎梏。
大气污染治理需先公开污染信息
早在3月份,就有消息透露,由环保部带头起草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正在制定中。就在日前,《行动计划》终于“靴子落地”。
对此,业内人士评价颇高。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王金南此间发表评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将标志着中国大气污染管理模式由总量控制向质量改善、由单一污染物控制向多污染物协同控制、由单一污染源控制向多种污染源综合防控、由属地管理向区域联防联控的全面、战略性转变。
实际上,在环保部牵头起草的《行动计划》中,区域联防联控也成为要求之一。据知情人士透露,《行动计划》将全国分为重点区域和非重点区域,并对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不同地区设定了不同PM2.5控制目标,其中京津冀地区目标最严。
周生贤透露,将出台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是,通过控制产能过剩,两高一资,特别是钢铁、水泥、平板玻璃、氧化铝等高排放;继续实行能源结构调整,国家将限煤增气多用电,以控制污染的增加,同时增加其他方面的能源,包括风能、水能等。
在控制排放方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将进一步要求提高机动车标准及用油油品质量。初步考虑将机动车由国四标准全面提高到国五标准,用油将从国三标准普遍提高至国四标准。
周生贤称,进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是治理PM2.5污染的治本之策。未来淘汰落后产能将会加快,有可能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21个重点行业“十二五”淘汰任务。(记者 赵晓娜 实习生 聂晶晶 吴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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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计划 七项措施推进治理
2013年07月29日 13:55:37
来源: 正义网 0【字号:大 中 小】【打印】【纠错】
本报《深圳“蓝天白云”现象透视》系列报道引起市人居环境委关注。昨天,该委有关负责人向本报透露,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已初步拟定了《深圳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将于近期由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下一步,我市将根据行动计划,深入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据悉,今后当出现空气重度污染时,我市将采取应急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
一季度空气质量排全国第七
市人居环境委介绍,我市一直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大气污染治理措施,大幅削减了各类污染物排放量,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污染物减排任务,取得了一定成效,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已稳定达到新国标要求。影响我市空气质量及能见度的主要因素是细颗粒物(PM2.5)。
2012年我市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及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较2011年分别下降18%、13%及9%;灰霾天数仅77天,较2011年(112天)大幅下降31%,为近10年最低。2013年上半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与国内大中城市比较,我市PM2.5污染处于较轻水平。PM2.5年均浓度低于京津冀地区的北京、天津,长三角地区的南京、苏州、宁波,成渝地区的重庆等城市。在珠三角城市中也处于较低水平,PM2.5年均浓度低于广州、东莞、佛山。根据环境保护部2013年发布数据显示,我市今年第一季度的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位居全国74个重点城市的第7位,高于北京、上海、广州等市,是排名前10位城市中唯一的特大型城市。
我市仍可能发生严重灰霾天气
“我市PM2.5浓度呈显著的季节变化规律。”市人居环境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我市冬季污染水平约是夏季的2倍,春、秋季污染水平相近。
根据北京大学在大学城站近7年PM2.5自动监测的数据分析,从2005年起,我市PM2.5年均浓度总体呈逐年下降趋势,总下降幅度约47%,与近年来灰霾天数逐年下降的趋势一致,也反映了2004年以来深圳和珠三角地区以电厂脱硫为主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初见成效。
PM2.5不仅来自污染源直接排放的一次细粒子,还包括由空气中的气态污染物通过化学反应生成的二次细粒子。综合考虑一次排放和二次反应过程,深圳市PM2.5主要来自机动车尾气、工业源、火电厂和生物质燃烧。
该负责人说,我市地理气象条件相对有利于污染物扩散,海陆风的存在和相对较高的气温使得冬季极端不利气象条件出现的概率较小。因此,我市不会发生类似华北地区PM2.5严重超标的情况。但是我市PM2.5污染有其自身的特征,在静风等不利气象条件下仍可能发生严重灰霾天气。
七项措施推进大气污染治理
为加大空气污染治理力度,我市于2012年先后印发了《深圳环境空气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及《深圳市PM2.5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提出工作任务,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责任。今年5月,市政府专门针对大气污染防治召开了全市环境形势分析会,提出尽快制定行动计划、加快治理进程、尽早实现PM2.5达标的要求。
该负责人表示,市政府将出台《深圳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下一步,我市将采取七项措施深入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一是优先控制机动车污染。提升车用燃油品质,提高新车上牌标准,加大黄标车淘汰及限行力度,倡导绿色出行和公交优先。二是进一步控制挥发性有机物(VOC)排放,关停全部无牌无证喷涂生产线。三是推进电厂和工业锅炉治理。加强对电厂的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力度,推进全市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四是加强扬尘污染治理。积极推广车辆自动冲洗设施等新技术,提高文明施工科技水平。五是推进港口船舶污染治理。推广岸电设施,鼓励靠港船舶使用低硫燃油。六是促进区域联防联治。加强与邻近的香港、东莞、惠州合作,共同提升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七是抓紧出台空气质量重污染日应急预案。在出现极端不利气象条件、空气质量可能达到重度污染时,积极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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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部大气污染防治地方法规将出 终结牺牲环境换GDP
2013年07月29日 11:08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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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在多风的春季,还是炎热的夏天,雾霾都会出现。细心的人已经察觉到,2013年的北京,雾霾不再只属于冬天。环境法专家、北京市人大代表王灿发呼吁,北京的大气环境质量不能再继续恶化了。
面对日趋紧迫、异常复杂的大气污染问题,法律不能缺位。考虑到正在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短期内难以出台,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废旧立新,废止已有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根据北京市的大气污染状况及导致污染的具体原因,创设新的地方性法规《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并计划年内出台。这将是我国首部大气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
7月24日,由北京市政府起草的《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请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环境优先]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允许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
作为全国大气污染最严重的城市之一,北京从1998年开始分阶段地采取严厉的措施治污。从大气污染源的煤、车、工地、工业四个方面,先后采取了16个阶段、200多项措施来应对,包括老旧车提前淘汰、倡导公众少开一天车等。2001年实施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为该市大气污染防治提供了重要法律支持。
然而,人们的感觉却是,空气质量越来越差。北京市环保局原副局长杜少中在当新闻发言人的8年时间里也一直在说:“北京的空气质量,按照二氧化硫、一氧化碳、二氧化氮、PM10等四项大气污染物的年日均浓度总体评价,从来没有达过标。”
北京市人大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人大城建环保委”)主任委员郭普金分析说,十多年的努力发挥了重要作用,比如,取消了4.4万台柴炉大灶,治理了1.6万台燃煤锅炉,二氧化硫超标天数从1998年的106天减少到2008年的9天。但是,随着北京市常住人口、经济总量、能源消耗、机动车保有量和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远远超过环境容量,污染状况日趋严峻。
依法治污,关键要明确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比如,某地招商引资,一个项目不仅能够增加财政收入,还能够解决当地就业难题,但是会对当地环境造成严重影响,这个时候到底谁让步?
王灿发说,早在上世纪70年代,我国提倡“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结果环境始终没能协调过经济发展,于是出现了GDP翻几十倍,环境质量不断恶化的情况;2005年,为强化环境保护,国务院将两者的位置交换,提倡“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结果却被一些人理解为经济发展是硬道理。在这种情况下,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冲突还是没有解决好。高污染项目往往是政府招商引资的“香饽饽”。
各国经验表明,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以上时,经济发展应该进行转型;人均GDP达到5000到1万美元时,就可以实行环境优先原则,即当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不可兼顾时,宁可牺牲一定的经济发展速度,也要确保环境保护。北京市的人均GDP在2012年已经达到1.3万美元,远远超过发达国家的转型时机。据此,王灿发建议将“环境优先”原则写入条例。这意味着,首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允许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北京市人大城建环保委采纳了这个建议。
[政府职责]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力度,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保障
“只有‘环境优先’的原则规定还远远不够,环保投入不到位,仍然解决不了问题。”王灿发说,我国的环境污染之所以严重,环保投入太少是原因之一。
专家测算,根据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如果GDP的2%投入到环保里,只能维持现状;环保投入占到GDP的3%以上,环境才能够有所改善。然而,我国在“十一五”期间,环保投入最高的时候仅占GDP的1.6%。
“环境不可能不恶化,因为环保没花那么多钱。”王灿发举例说,北京市去年水污染的治理费收了8.8个亿,花了8.3个亿,收上来的治理费用还没花完。而据他测算,全北京2000万人,每人每天如果排放0.2吨污水的话,平均起来一天就会产生400万吨的污水。按照处理一吨污水要1.6元计算,一年需要23亿元。而去年才花了8.3亿,水能不臭吗?由此可见,财政投入不足是环境污染及恶化的重要因素。
对于该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建议增加“保证财政投入”的规定,王灿发认为,这个是最低的限度。王灿发希望法律能够细化环保投入的范围,建议像义务教育经费一样,也在法律上确定占GDP的百分比作为环保投入。
环境影响评价决定着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北京市大气环境要求,但是,由于发展改革、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之间彼此不通气,很可能会出现环评还没有下来,规划部门就下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情况。
为解决这个问题,北京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建议增加规定: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发展改革、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这样将有效杜绝未环评就开工的情况出现。”王灿发称之为“环评一票否决制”。
[法律责任]取消加倍处罚的罚款上限,规定按日计罚
条例草案共8章96条,其中法律责任条款有29条,篇幅占条例草案的1/3。
“取消罚款上限100万元的限制,同时规定按日计罚是一个不小的突破。”王灿发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对当事人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但是,法律对处罚期限没有限定,是一天内不得两次以上处罚,还是一周内,一个月内?在这种情况下,就很难督促违法企业尽快改正。比如,一个电厂二氧化硫超标,环保部门责令其改正,并给予罚款处罚,但一周后环保部门去检查,发现电厂还是超标排放。环保部门对其再次罚款处罚,电厂就向法院起诉环保局,理由是环保局违反了行政处罚法。
“按日计罚”的规定就解决了这个问题。也就是说,从被发现超标排污的那一天起算,到彻底纠正为止,按天处罚,时间越长,数额也越大,处罚额度则上不设限,下不托底,从而实现不让违法者从其违法行为中得到利益的目的,让受害者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在此基础上,条例草案还规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严重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审议中,代表们提出了很多修改意见,他们希望条例能够突出首都特色,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希望北京的空气通过法律得到有效治理,让我们呼吸的空气越来越干净。(谢文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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