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5年内的资产二次注入:
浙商善于用市场化的方式而非行政手段来进行资产运作,这对与浙江网络(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整合的空间目前看来不会太大。理由如下:
依据WASU集团的股权结构,WASU集团对兴、金华、湖州、丽水四市的广播电视公司(或电视台)的原本的股权都是49%。现在把这四家装入到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这个子公司里,是理所当然的事,几乎没有难度。但是对与其他的地方的有线电视网络/电视台的整合工作,比如宁波地区,温州地区这些牛B的独立运营有电视网络的地方城市会不会在整合的计划内?这是一个很重要的question mark。地方城市独立运营这些现金奶牛,本身就说明了一些问题。到时候,密切关注整合的进展情况的公告。但整合的事情,属于集团和浙江网络的层面,又不是属于上市公司范围之内,上市公司不会对兄弟公司浙江网络进行整合公告的吧? 所以,这样的问题如果没有内幕,是难以厘清的。
还有:
“为避免浙江网络与重组后的上市公司之间潜在的同业竞争,华数集团及浙江网络的其他7名股东皆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在符合国家政策的前提下,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准并实施后五年内将浙江网络已完成整合并持有的的资产和业务以适当的方式置入上市公司,具体的交易方式视届时上市公司及置入资产的具体情况确定。”
如果没有同业竞争,那会不会依旧注入上市公司?逻辑上讲,因为前提条件不成立的话, 注入上市公司的承诺可以不成立。
目前是7名股东出具承诺,但如果有新的股东(其他的地方的有线电视网络/电视台)加入,新股东是不是愿意被上市?
这些都是属于信息不对称范围, 没有内幕渠道, 普通的投资者,就只能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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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网络是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广播电视有线网络“一省一网”整合发展的通知》(浙委办[2011]100号)于2011年10月24日在杭州挂牌成立的,是以华数集团为基础,省、市、县(市、区)广播电视企业共同参与组建的公司,担负全省
广电网络数字化、信息化、规模化和产业化任务 。 浙江网络的整合发展分三个步骤:第一阶段嘉兴、金华、湖州、丽水四市的广播电视公司(或电视台)以各自所持当地有线网络公司的全部股权,华数集团公司以所持上述四地市有线网络公司的全部股权及部分现金作为投资额,共同发起成立“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二阶段其他市级广播电视有线网络加入浙江网络,县级广播电视有线网络完成公司化改造任务;第三阶段完成县级广播电视有线网络加入浙江网络,实现全省广电有线网络资本联合,完成整合发展任务。目前第一阶段(浙江网络的设立)已经完成,第二阶段(市级广播电视有线网络加入)预计于2012年底完成,第三阶段(县级广播电视有线网络加入,完成浙江网络的整合)预计于2013年3月底前完成。预计整合发展工作全部完成后,浙江网络将拥有1,100多万户有线电视用户(不含杭州地区的234.6万户用户)。
截至2012年6月,浙江网络已经与嘉兴地区5县(市)、金华地区7县(市)、衢州地区5县(市)、丽水地区9县(市)、舟山市普陀区等二十七个县市区的广播有线网络传输企业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明确该等县市区的网络在经过整理剥离和评估后,通过换股方式加入浙江网络,成为浙江网络的全资子公司。目前该等县市区的广播有线网络传输企业处于清产核资、评估和实施公司化改造阶段。浙江其他地市及其下辖县市区加入浙江网络、与浙江网络的合作模式目前尚在商谈中。 在整合浙江省内网络的过程中,为顺因市场需求的变化、适应有线电视网络建设和传输服务长远发展的要求,浙江网络计划对整合加入的市县各级网络开展双向改造和平台建设,该等改造和平台建设的实施将按投入产出原则、结合产品和服务的提供因地制宜地逐步推进。在平台建设、网络改造和市场推广时期,浙江网络的净资产利润率会因投入的增加、回收期的延长而受到一定程度的摊薄。与此同时,整合后的网络将促进新媒体业务快速发展,成为新的盈利增长点。因此,浙江网络的成立机遇与挑战兼具,其发展符合华数集团及华数传媒的发展战略和业务方向,浙江省内网络的整合有助于“全国新媒体业务+有线电视网络业务”的业务模式的深化与优化。 因此,虽然浙江网络和新昌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的数字电视网络运营业务的经营区域与华数传媒及其下属子公司的之间并无重合与交叉,不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但浙江省内网络整合、网络业务与新媒体业务之间互相支撑、互相促进、交互发展的关系角度看,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这些资产应置入上市公司。 综上所述,按照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整合发展的部署要求,根据浙江省关于全省广电网络整合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精神,在国家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华数集团将在浙江网络整合运作成熟后且满足置入上市公司的条件时,将相关资产整合、逐步置入华数传媒,将其业务纳入到上市公司来经营。 为避免浙江网络与重组后的上市公司之间潜在的同业竞争,华数集团及浙江网络的其他7名股东皆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在符合国家政策的前提下,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准并实施后五年内将浙江网络已完成整合并持有的的资产和业务以适当的方式置入上市公司,具体的交易方式视届时上市公司及置入资产的具体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