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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经历过,深有同感,深表同情。
现在撞上电动车,开车的一定是弱势群体,所以当时能处理要尽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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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处理的不坚决。在事发时都应该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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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辙,破财消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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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生病我也是可以不去医院就不去医院,自已买些药给她吃,现在普通的感冒发烧都是让她多喝开水,吃些药就能搞定,但是这次咳嗽发烧来势凶狠,我怕拖着要影响上课了,且正好是周五连着到周日三天有二天休息时间,才决定挂水。
所谓的福无双至,祸不单行,是不是就是这回事?但仍是不幸中的万幸,对方只是骨折,无生命危险。南无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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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疲力尽!
昨日去医院检查后,发现那个伤者右腿膝盖处有些骨折,比较轻微,上了石膏,医生建议卧床休养,估计他是怕回去没人照料,硬要住院,检查上石膏共花了1500元左右,住院还要交钱,我很是恼火,明确告诉他若是住院接下来的医药费我是不会再掏了,要住院自己花钱!
今日上午去交警队,本想将车先提出来去修(昨日车子行驶证驾驶证全被交警扣留了),虽然我还有另一辆车可以开,但是明天就要上班了,两个人只有一辆车出行还是不方便的,现在没了车就等于没了脚,真的是很不方便。但是交警那边说因为有人伤,事故还是不能处理,且对方的一个不知名亲戚过来叫嚣着要我们去医院付钱,说伤者开始头晕,胸闷了。交警很是礼貌地对他说:你不是他亲戚吗,住院费么亲戚朋友先筹下自已先支付。HOHO,我爱死那个女警官了,因为她的公正,感觉狠狠地出了口气!
车没能提出来去维修,上午在交警中队很详细地写了一遍事故经过,回想起那事故经过,我仍是心有心悸,昨夜很晚了都没能睡去,那个人趴在挡风玻璃上的模样一直在眼前盘旋,真的是非常害怕。我有驾照近十年,且我的工作也曾与交通事故打过小交道,之前对这些事故由于没有亲历,遇上有伤者死者的交通事故最多也是唏嘘几下,如今那个可怕的经过却让我亲身经历了,估计是成阴影一直存在了。。。
现在最麻烦的事是:骑电瓶车的外地民工醉酒闯红灯,撞到了我正常行驶的车,他骨折,我车损约5000元以上(保险公司尚未估价),我是机动车,他是非机动车,责任还没定。我若是次责吧,对方人员损失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不管合理的不合理必会提出一大堆,要求我全部承担(虽然交强险能赔付,但是只能赔个70-80%左右),我车损对方承担70%,他一外地民工能赔? 现在的新交规保护弱势群体,却我们这些有车一族明晃晃地挨刀,真的好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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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你就认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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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有点过度医疗
动不动就连挂几天瓶
其实
孩子自身的抵抗力也是很强的
尤其是生在天朝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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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保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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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车损失也不小,这样私了,我不是太亏了?-----最终还是亏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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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家人没伤到就好,安慰一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