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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蒂小姐讨厌她的房子:呆在房子里简直就是浪费时间。她是个寡妇,一位变色龙女士:平时带着一顶老旧的草帽和一身男人工作服在花坛里劳作,但下午五点洗过澡后,她会出现在门廊前,用她威严的美丽统治着整条街道。
她热爱一切生长在上帝的土地上的东西,甚至杂草。但有一样例外,只要她在院子里发现一片莎草叶子,就像是马恩第二次战役一般:她用一个锡桶从上往下将其罩住,然后将有毒物质从下往上喷。她说这种有毒物质毒性很强,如果我们不走远一点就会中毒。
“为什么你不直接把它拔出来?”我问,在目睹一场漫长的,只为了对付一株不足三英寸高的植物的战役。
“拔出来,孩子,把它拔出来?”她捡起那颗蔫枯的植物,用大拇指掐进梗里。一些很小的种子漏了出来。“为什么?一个春天莎草就能毁了整个花园。看看这。秋天以来,这些干枯之后,风就会把他们吹得整个梅岗都是。”毛蒂小姐的表情看起来就像已经发生了这么一场瘟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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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在我不断的嘀咕中,吉姆最终还是收敛了,我知道他会的。有一段日子我们甚至很少玩这游戏,这让我放心不少。然而吉姆仍在坚持,因为艾迪克并没有说我们不能玩,所以我们可以。而且就算艾迪克说了我们不能玩,吉姆也能想出一个办法来避开它:他可以简单的改变角色的名字,那么我们就不会因为扮演任何人而挨骂了。
笛儿极度赞成这个行动计划。笛儿变得越来越讨厌,成天跟在吉姆后面。夏天刚开始的时候他曾问过我愿不愿意嫁给他,但转眼他就把这事儿给忘了。他将我标识为他的所有物,说他永远只爱我一个,然后就忘记了我。我痛打了他两次但并没什么效果,他变得跟吉姆越来越亲近。他俩成天窝在树屋里密谋策划着,只在他们需要三个人的时候才会叫上我。有一段日子,我对他们那个越来越愚蠢的计划始终保持冷漠态度,而且没有什么比说我女孩子气更伤人的了。那个夏天的大部分黄昏,我都陪毛蒂艾金森小姐坐在她家的门廊前度过。
吉姆和我很喜欢在毛蒂小姐家的院子里跑着玩,只要我们不进入她的杜鹃花院。但我们跟她之间的联系并不很明朗。直到吉姆和笛儿把我排除了他们的计划,她便成为了邻居中相对慈祥的一位女士。
我们与毛蒂小姐之间默认的协议就是我们可以在她家的院子里玩。我们可以吃院子里的葡萄,但不能跳到藤架上去。我们可以探索她家的后院,不需要感谢过她的慷慨大方。我们一直小心翼翼的保持这种微妙的平衡关系,直到吉姆和笛儿的所作所为将我向毛蒂小姐越推越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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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可以把人变成鬼。
我清楚地记得,曾看见阮德勒太太偶尔打开前门,走到前廊的边上,浇她的那些昙花。不过,吉姆和我每天都会看见阮德勒先生往返于镇上。他是个瘦削寡皮的男人,有一双无色的眼睛,无色得都不反射光线。他的颧骨很高,嘴巴很宽,上嘴唇薄,下嘴唇厚。赛芬妮小姐说他特别正直,只把上帝的话当作自己唯一的准则;我们相信她说的,因为阮德勒先生的姿势就是笔杆条直的。
他从不跟我们说话。每当他经过时,我们就会低头看着地面说:“早晨好,先生。”他就咳嗽一声当作回答。阮德勒先生的大儿子住在朋沙科拉;他每逢圣诞节回家,是我们见到的很少几个出入这家门的人之一。从阮德勒先生把阿瑟带回家的那一天起,人们说,这座房子就死掉了。
可是忽然有一天,艾迪克警告我们:如果在院子里发出一点噪声,他就让我们吃不了兜着走;他还授权卡波妮在他不在的时候监管我们。阮德勒先生快要死了。
他死得不慌不忙。锯木架挡住了阮德勒家两边的路口,人行道上铺了稻草,交通被转到后街去了。雷诺兹医生每次来探视,都把车停在我们家房前,然后走到阮德勒家去。吉姆和我围着院子潜伏了好几天。终于,锯木架被撤走了,我们站在前廊上,目送阮德勒先生最后一次从我们房前经过。
“走了一个上帝造的最恶毒的人。”卡波妮自言自语地说,一边沉思着向院子里啐了一口。我们惊奇地看着她,因为卡波妮很少评论白人的行为。
邻居们以为,阮德勒先生走了,怪人就会出来了。可是出人意料的是:怪人的哥哥从朋沙科拉回来接替了阮德勒先生的位置。他和他父亲的唯一的区别就是年龄。吉姆说纳森·阮德勒也“买棉花”。不管怎样,当我们说早晨好的时候,纳森先生会答理我们。我们有时看见他从镇上回来,手里拿着本杂志。
我们把阮德勒家的事告诉笛儿越多,他就越想知道,就越长时间地抱着那根灯柱子,就越加地向往。
“不知道他在里面干什么。”他会自言自语地说,“好像他刚在门口探了一下头。”
吉姆说:“他是出来,在夜里漆黑的时候。赛芬妮小姐说她有次半夜醒来,看见他正在窗户那儿盯着她……说他的脑袋象个骷髅一样看着她。笛儿,你难道从没在夜里被他惊醒吗?他走路象这样──”吉姆用脚在碎石子上滑动。“你想瑞琪小姐为什么夜里把门锁那么严?我好多个早晨都在后院看见了他的脚印,有天晚上我还听见他在挠后面的纱窗,不过艾迪克一出来他就走了。”
“他到底长什么样?”笛儿说。
吉姆给了他一个很合理的描述:根据脚印推算,怪人身高约六个半英尺;他生吃松鼠,还有任何他能抓住的猫,这就是为什么他的手上满是血污──如果你生吃动物,你就永远也洗不掉那些血迹。他脸上横着一条长长的锯齿状伤疤;他的牙齿又黄又烂;他的眼睛鼓凸着,嘴里不停地流着哈拉子。
“我们想办法让他出来吧,”笛儿说,“我想看看他长什么样。”
吉姆说如果笛儿想找死,只需要跑过去敲一下前门。
我们的第一轮突击能够成功,是因为笛儿用一本《灰色幽灵》对两本《快捷汤姆》,赌吉姆不敢越过阮德勒家的大门。在他的一生中,吉姆还从来没有拒绝过挑战。
吉姆想了三天。我猜他是热爱荣誉胜过他的脑袋,因为笛儿很容易就他战胜了:“你害怕了。”笛儿在第一天说。“我没有,只是表示尊重。”吉姆说。第二天笛儿又说:“你吓得都不敢踏进前院。”吉姆说他不这样认为,他上学时每天都从阮德勒家经过。
“从来都是一溜小跑。”我说。
不过笛儿在第三天逮住了他。笛儿对吉姆说,他们子午城的人绝对不会象梅岗人这样害怕,他还从来没见过象梅岗人这么胆小的呢。
这就足以让吉姆大踏步走到街角那儿了。他在那儿停下来,靠着路灯柱子,凝望着那扇挂在自制铰链上的摇摇欲坠的院门。
“我希望你想明白了,笛儿·海瑞斯,你会把我们一个个都害死的。”吉姆等我们加入他之后说,“等他把你的眼睛抠出来时,可别怪我。记住,这都是你的主意。”
“你还是害怕。”笛儿耐心地小声说。
吉姆想让笛儿从此就明白他什么也不害怕。“我只是想不出,该怎样让他出来,然后我们又不会被他抓住。”另外,吉姆还得考虑他的小妹妹。
他一说这话,我就知道他是害怕了。吉姆上次考虑他的小妹妹的时候,是在我赌他不敢从房顶上跳下去。“如果我摔死了,你该怎么办呢?”他说。后来他跳下去了,安然无恙地落在了地上,从此就忘记了他的责任感,直到现在要面对阮德勒家了。
“你想逃避挑战吗?”笛儿问,“如果你想,那就──”
“笛儿,你不得不得考虑这些事情。”吉姆说,“让我想一会儿……这就象让乌龟出头……”
“那该怎么办?”笛儿问。
“在它身子底下划一根火柴。”
我告诉吉姆说,如果他敢对阮德勒家房子放火,我就去艾迪克那儿告他。
笛儿说在乌龟身子底下划火柴真可恶。
“不可恶,只是刺激它──又不是把它扔到火里烤。”吉姆咕噜道。
“你怎么知道火柴不会伤着它?”
“乌龟没有感觉,傻瓜。”吉姆说。
“哈,你当过乌龟?”
“哎呀,笛儿!现在让我想一想……估计我们能引他出来……”
吉姆站在那儿想了很长很长时间,笛儿只好做了个宽容的让步:“只要你跑过去碰一下那房子,我就不说你逃避挑战,还把《灰色幽灵》换给你。”
吉姆精神一振。“碰一下房子,就这些?”
笛儿点了点头。
“当然就这些了,现在吗?我可不想等我刚一回来你又吵吵别的。”
“对,就这些。”笛儿说,“他一见你进到院子里,多半会出来抓你,这时候我和思卡就扑上去按住他,直到他明白我们不会伤害他为止。”
我们离开了街角,跨过阮德勒家房前的人行道,停在了院门前。
“好了,去吧,”笛儿说,“思卡和我就在你身后。”
“我就去,”吉姆说,“别催我。”
他走到院子角上,然后又走回来,皱着眉头搔着脑袋,好像在仔细研究这简单的地形,以便决定什么样的进攻最有效。
这时我冲他哼了一声。
吉姆猛地推开院门,飞跑到房子侧边,用力拍了一掌,然后就越过我们向回跑,都没顾得上看一眼他的袭击是否成功。笛儿和我紧随着他的脚后跟跑了出来。安全到达我们家的前廊上之后,上气不接下气地喘息着,我们才回过头去看。
那座老房子还是那样,低垂而阴森。可是当我们隔着街道凝望它时,觉得好像看见里面的百叶窗动了一下。一闪。非常轻微,几乎是看不见的一个动作,然后整个房子又归于沉静。
注释:
『安德鲁·杰克逊』(1767-1845),美国第七任总统。生于南卡罗来纳州,起家于田纳西州,律师出身,父母是爱尔兰移民。十三岁参加美国独立战争,兄弟母亲均死于战争。他是美国抗击英军和西班牙军的英雄,枭勇善战,屡建奇功;为人顽固,意志刚强,是有名的“老胡桃”。他曾多次与印第安人交战,迫使他们签订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在总统任期内又签署一系列法令,力主把所有的印第安人赶往密西西比河以西的荒凉地带。
『河曲印第安人』 北美大陆东南部的一个印第安部落联盟,在今天的阿拉巴马州和佐治亚州地区,因缘河而居得名。1813年,杰克逊将军受命征战河曲印第安人,最后把密西西比河以东所有河曲印第安部落全都驱逐了出去。
『哈斯丁斯大战』 1066年诺曼人征服英国的决定性战役。它在丹麦王朝和盎格鲁─撒克逊王朝之后,建立了诺曼王朝,把法国文化和英国文化结合在一起,并引进了封建制,从此英格兰开始统一强大起来。诺曼人居住在法国诺曼底,是丹麦后裔与当地法国人通婚形成的一个种族。
『康沃尔郡』 位于英格兰的西南端。
『美以美派』 基督教新教的一支。
『约翰·卫斯理』 美以美教派的创始人。
『莫比尔』 阿拉巴马州南端的港口城市。
『人牛』 奴隶的别称。
『蒙哥马利』 阿拉巴马州政府所在地。
『“除了恐惧本身没有什么可恐惧的”』
美国第三十二任总统罗斯福在大萧条时期的名言。见于他第一次入主白宫时的就职演说。
『芥菜』 青菜的一种,叶子宽大,是美国南方家常菜“青菜泥”的原料。
“青菜泥”是用青菜与火腿的踝关节部位或咸猪肉炖煮而成。深锅,慢火,先加火腿,后加青菜,中间需要搅拌。约炖煮两三个小时,主要是为了让青菜的纤维软化,去除部份苦味,并吸收进火腿的味道。煮好后滤出多余水份,斩碎,上桌。比较传统的吃法是搭配新鲜的烤玉米饼,用饼蘸菜汁吃。这道菜最早由南方种植园里的黑人奴隶发明。他们把主人不要的菜叶和剩肉合在一起,用西非的烹饪方式一罐炖煮。后来普及到每个家庭,成了美国南方的特色菜肴。“青菜泥”的味道比较特别,有些苦涩,初次尝试的人会很不喜欢。是否喜欢“青菜泥”的气味,是鉴别真正的美国南方人的一个标准。
『《吸血鬼》』 指1931年拍的恐怖电影。
『麦林』 亚瑟王的老师,中古传说中有名的预言家和魔术师。
『扫院』 美国南方的某些地方把前院称为“扫院”。因为代表一个家庭的门面,需要经常清扫,保持乾净整洁。
『强生草』 一种黍蜀类野草,生命力很强。
『兔烟草』 一种野药草,能长到一米高。叶片长圆,银绿色,有异香,可作治疗呼吸疾病的嗅烟,也可制成安神茶。乡村少年经常用它当烟草的代替品。
『大胡桃』 美国大胡桃,可食坚果。属高大乔木,生长在南方。果实长圆形,表面很光滑,象个膨胀的子弹,大小介于核桃和普通胡桃之间;味道平和,是做感恩节胡桃馅饼的原料。果子绿色,长圆形,秋季成熟后果皮自动裂开,棕色的种子从里面掉出来,就是大胡桃。大胡桃是小松鼠非常爱吃的坚果,几乎每棵树上都盘踞着几只;从未成熟时就开始吃,吃得满地都是啃半拉的青果;一直吃到果熟落地,吃不了的就随便在地上刨个小坑,埋起来做冬粮。大胡桃外面的青果皮比核桃的要薄,也是一种很好的天然染料。如果不小心把果皮里的汁液沾在手上,一个星期都很难洗掉。
『老赛罗姆』 当地的一个地名。同时也是位于英格兰南部索尔斯堡附近的一个天主教城的名字。
『奥本大学』 成立于1856年,是阿拉巴马州规模最大的一所大学。
『紧身褡』 一种为显示女性身体曲线而专门设计的紧身内衣,可以勒细腰部,突出胸部和臀部。
『桩洞威士忌』 非法私自酿造和出售的威士忌酒,因为经常被藏在树桩的空洞里而得名。
『伏里卧』 一种T型福特车。最早出厂于1909年,经济耐用,是福特汽车公司的起家产品。现在已经不再生产。
『塔斯卡鲁沙』 阿拉巴马州中西部的一个城市。
『朋沙科拉』 佛罗里达州西北部的一个海港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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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冈城故事》又名《杀死一只反舌鸟》
生活的本质,生命的尊严
──《杀死一只反舌鸟》译者序
心行
《杀死一只反舌鸟》(To Kill A Mockingbird)是美国女作家哈波·李(Harper Lee)的自传体小说。
这本书1960年出版, 1961年获普利策奖, 1962年被搬上银幕,格利高里·派克因此片获奥斯卡最佳男主角奖。时至今日,它已被翻译成40多种文字,印行了一千五百万册,是公认的美国文学经典。
作者哈波·李1926年出生于美国南方阿拉巴马州的一个小镇,父亲是位律师,曾任州立法委员。哈波·李在当地的公立学校毕业后,进入阿拉巴马大学学法律,并曾作为交换学生到英国牛津大学学一年。在还有六个月就要毕业的时候,她离开了学校,搬到纽约去追求自己的写作梦想。她在纽约一边做航空公司的订票员,一边写作。后来受朋友和编辑的鼓励,她返回阿拉巴马的家乡小镇,以自己的童年生活片断为基础创作小说。这就是后来的《杀死一只反舌鸟》。
故事以大萧条时期的美国生活为背景,通过吉姆、思卡的童年视角,展开了美国南方小镇梅岗的社会生活画卷。书中这对兄妹的父亲艾迪克是一位律师,他接手了一起所谓的强奸案,为被告的黑人辩护。随着诉讼案件的深入,死气沉沉的小镇开始活跃起来,各种人物也一个个凸现出来。这本书透过孩子的叙述与感受,把读者一步步引入人类行为根源的幽深所在。这里面有纯真与世故,善良和残忍,仁爱与憎恶,幽默和伤感,以及成长的烦恼和痛苦。
书中着重塑造的一个人物是艾迪克。他是位父亲,也是位律师,代表着慈爱善良和公理正义。他是平凡世界里的英雄,宽容,忍耐,坚持,为了他认为正确的事情,知不可为而为之,不惜让自己成为小镇文明进程中的一块铺路石。吉姆和思卡从父亲身上,懂得了什么是真正的勇敢,懂得了怎样尊重他人和坚持自我,懂得了在社会中怎样做一个真正的人。这位小镇律师身上闪耀的人性光辉,足以让很多战争英雄形像黯然失色。
许多人在提到这本书时,都会把它的主题说成是反对种族歧视。如此简单化、政治化的定位,就象把斯坦贝克的《人鼠之间》说成是残疾青年的故事一样可笑。种族歧视确实是书中的一个主题,也是比较吸引人的一个主题,但它远远不是全部,不是哈波·李写作的目的。
《杀死一只反舌鸟》关注的是社会,是人性,是我们过去、现在和将来都要面对的一些问题。它涉及了国家、种族、等级、性别、年龄等各个层次里的歧视与偏见,也展示了人在固有环境中挣脱狭隘与偏见的理性光辉。这是一个生活本质与生命尊严的复杂交织,它有粗暴残忍的一面,也有温柔善良的一面。它不是为了“政治的正确性”而进行的说教,而是一部优秀的小说,是为了反映更大的真实而对现实所做的精彩虚构。
我还清楚地记得自己第一次读它时的感觉。那感觉就象跟着书中的三个孩子在夏夜里游荡:你不知道要去哪里,也不知道会遇到什么,四周的黑暗中充满了恐惧和诱惑。
也许这正是作者的本意。她并不想把读者带到一个设定好的目的地,因为生活本没有固定的终点。她只是把她强烈感受到的关于生活、生命、社会的种种浓缩在这个叫梅岗的小镇上。她牵着你的手,象两个无知的孩子一样去游荡,去探索。你们一起震惊,一起欣慰,一起感受生活赋予人们的一切,和人们赋予生活的一切。在游荡的尽头,她也没有说:看,这就是生活,这就是人性。可是你却分明听到了一声叹息,从两个人的心底同时发了出来。
面对生活,我们每个人都是无知的孩子。生活永远大于人们的想象和理解。它永远在某个角落里等着你,出来吓你一跳,让你惊喜或痛苦,推翻你心中刚形成的概念。
也许生活本没有目的地,只有行进中的坚持。在生活粗砺的底子上,是生命的尊严让他亮丽柔软,呈现出美好的一面。而每个生命个体又组成了社会,构成了生活,人性的欲望和理性的思想交织,象河流一样泥沙滚滚。这里面有力量,有美,有狭隘,也有邪恶。
《杀死一只反舌鸟》最杰出的地方,是它没有给生活画圈。作者没有用自己的理解去限定生活,也没有试图掩饰自己作为人的局限性,它保持一个开放容纳的态度,吸收从生命、生活中源源而来的一切,同时给读者留下的思考空间也是深邃而广阔的。
一部好的小说,应该有趣而深刻:它既能在感性的空间里飞翔,又能在理性的土地上挖掘。它应该同时具备轻灵而厚重,单纯而复杂的品质。它带给读者的,应该是阅读的愉悦和读后绵长的回味与思考。从这个意义讲,《杀死一只反舌鸟》是一部极其成功的小说,哈波·李把这二者结合得非常完美。
《杀死一只反舌鸟》是哈波·李的第一本书,也是她唯一的著作。她后来一直隐居在阿拉巴马的家乡小镇,拒绝各种采访,过着平静的生活。当她的侄子问她,为什么不在盛名之下接着写作呢?她回答说,有过这样一次,还有什么可写的?
是啊,对于象哈波·李这样真正的作家来说,写作就是生命的歌唱。穷尽生命的体验和人性的思考完成一部著作,她的使命便结束了。而一代一代的读者,都将从这歌唱中汲取精神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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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81e90c01000bta.html
玩“24点”有窍门
小朋友,你知道“24点”游戏吗?它是:用扑克A到10共40张牌,任抽四张,通过四则运算,将四个数凑成24。玩这种游戏,既能丰富学生的课作生活,又能提高他们的思维敏捷性,培养他们的创新能力。怎样巧玩“24点”游戏呢?下面谈谈我的一些“窍门”。
窍门1:选择最后一步运算是乘法,把四个数凑成24的两个因素。
(1)固定一个因数法。先固定一个数为24的因数,再把其它三个数凑成24的另一个因数。如:2、5、7、8,先固定2,余下的5、7、8能凑成12吗?不行;再固定8,余下的能凑成3吗?行!2×5-7=3,答案就出来了:8×(2×5-7)=24。
(2)两数凑成一个因数法。先取两个数凑成一个24的因数,再把余下的两个数凑成24的另一个因数。如1、2、4、5,能凑成因数2的有4-2或4÷2,但余下的1和5不能凑成12;能凑成3的有1+2、4-1、5-2,但各自剩下的两个数都不能凑成8;能凑成4的有5-1,余下的2和4能凑成6,因此答案是:(5-1)×(4+2)=24。
窍门2:选择最后一步运算为加法。把四个数凑成24的两个加数。
(1)统加法。把四个数都加起来。如2、3、9、10,四个数的和正好是24。
(2)固定一个加数法。先固定一个加数,余下的三个数凑成24的另一个加数。如:4、5、7、9,先固定9,再把4、5、7凑成15。行!(7-4)×5=15,9+(7-4)×5=24。
窍门3:选择最后一步运算是减法,把四个数凑成一个被减数和减数,它们的差为24。
(1)固定一个减数法。当四个数的和大于24时,这个数与24之间有一个关值,而题目中正好有一个数是这个差的一半,我们只要从其它三个数的和中减去这个数就行了。如:4、9、9、10,四个数的和是32,与24的差的一半是4,它就可以用这种方法解,即:9+9+10-4=24。
(2)每两数分别凑成被成数、被减数。先选两数相乘,使积大于24,再努力凑后面两个数,使整个式子的值等于24。如:2、5、6、8,先算5×6=30,比24多6,再把2与8凑成6。行!答案是:5×6-(8-2)=24。
窍门4:选择最后一步运算是除数,把四个数凑成一个被除数和一个除数,使它们的商为24。
先固定一个数做除数,再试试其它三个数能不能凑成除数的24倍。如:2、3、7、10,先固定,再看3、7、10能不能凑成48?不行;固定3,看剩下的数能否凑成72?行!(7×10+2)=72,答案就找到了:(7×10+2)÷3=24。
在玩“24点”游戏时,总是先把一个或两个数固定下来,再把剩下的数凑成配24所需要的值。这是“巧玩”的核心。
杨国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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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一:钓鱼
这个游戏至少要两个人参加,根据游戏人数把牌平均分配,然后按照顺序每人出一张牌,排成一个长列。谁出的牌与上面长列中的某一张牌相同,就可以把这两张牌之间的所有纸牌收入囊中,到游戏结束的时候,谁手里的纸牌最多,谁就获胜。
在玩的过程中,爸爸可以引导孩子读所出的牌上面的数字和花色,让他慢慢地认识数字。这个游戏的另一个好处是可以培养孩子敏锐的观察力,在一列纸牌中,能一下子看到与自己的牌点数相同的牌。
游戏二:比大小
把一副牌平均分成两份,和孩子一人一半,每人出一张牌,看谁出的牌大,那这两张牌就归谁。如果出的牌一样大,就先放在旁边,然后出下一张牌,赢的那位得两次的牌,最后看谁手上的牌最多,谁就是赢家。
当然,你也可以和孩子来比谁小,这样可以训练孩子的逆向思维。在这个过程中不仅可以教会孩子认识数字,更能明白数字之间的大小概念。
游戏三:换牌
取3张牌,把大王放在其中,让孩子记住大王的位置,然后开始调整牌的位置,最后让孩子找出大王在哪个位置。爸爸可以不断调整变换的速度和变化的次数,还可以增加纸牌的数量,这样可以锻炼孩子集中注意力和快速反应的能力。如果孩子们比较多,那在一起玩这个游戏更是兴趣盎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