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敏洪在抖音上发布的《关于董宇辉任命的通知》“高级合伙人”是不是股东?“高级合伙人”,常见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是律师事务所内部的一种称呼。如果是律所的合伙人,会到司法局进行登记备案,算是股东。”京师律师事务所资本市场部主任毛伟指出,“高级合伙人”这个说法在上市公司中比较少见,“可能对
东方甄选来说,叫其他的名号也不太好表达董宇辉的重要性”。
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则表示,设立“高级合伙人”是公司内部的职级管理行为,这种情况在上市公司中确实不常见,多半是“因人设岗”。一般而言,大多数高级合伙人均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也有很少一部分未持有公司股份,更像是一种荣誉身份象征。
虽然两人对“高级合伙人”看法持有一定差异,但他们均提到,“如果东方甄选存在股份变动的情况,上市公司需要发布公告进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