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交车起火为严重刑事案2013年06月09日02:04 人民网-人民日报 我有话说(1人参与)
本报厦门6月8日电(记者蒋升阳)8日上午,厦门市政府发言人在新闻发布会上称,初步认定
7日发生的厦门公交车起火案是一起严重刑事案件。死亡人数已上升为
47人,因伤住院34人。
发言人说,6月
7日18时20分许,厦门市一辆闽DY73
96公交车行驶至快速公交线金山站附近时突然起火,共造成
47人死亡,34人因伤住院。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公安部治安、刑侦、消防等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组成的国务院工作组8日凌晨1时许抵达厦门。经有关专家会同厦门市公安机关现场勘查发现,起火公交车轮胎正常、油箱完整,现场发现的助燃剂经检验为汽油,而该公交车使用的是柴油发动机,由此可排除安全生产事故。经初步认定,这是一起严重刑事案件,有关情况正在深入调查中。
事件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要求千方百计抢救伤员,尽快查明事故原因,认真细致做好善后工作。福建省委书记尤权,省长苏树林,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王蒙徽,市长刘可清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开展救治工作。厦门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事故应急指挥部,设立医疗救助、善后、理赔与交通运输、现场、综合等五个工作组,全力抢救伤员。
事件发生时,现场群众和公交场站工作人员立即展开自救和互救,并拨打报警电话。厦门市卫生、急救、公安、消防、交警、公交等相关部门和区、街有关单位迅速行动,调集精干力量赶赴现场施救。目前,受伤的34名病人分别集中在第一医院和174医院治疗。
厦门市安监局称,该公交车荷载人数95人,出事时实载约为90人左右。出事时车上共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参加高等职业学院单招的15名学生,有7名受伤被医院收治。截至8日晚7时半,仍有8名学生下落不明。
为保证高考顺利进行,8日早上6时40分,发生事故的快速公交线路已经恢复正常运营。
(原标题:厦门公交车起火为严重刑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