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12】刊登2012年一季度业绩预告公告
宝石A2012年一季度业绩预告公告
宝石A预计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盈利1850万元-1950万元。
业绩变动原因:1、公司控股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控股孙公司石家庄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积极开展业务,销售液晶玻璃基板生产线,提供玻璃基板技术服务,对公司利润贡献较大; 2、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旭宝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安装工程量增长,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较大; 3、公司A型架、溢流砖加工业务增长,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较大。
托管公司旭虹光电PDP玻璃基板项目一期点火的公告
经公司六届十六次董事会、六届十八次董事会、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旭虹光电”)实施托管经营。
2012年4月10日,旭虹光电PDP玻璃基板项目一期举行了点火仪式,标志着项目正式由建设阶段转入生产经营阶段。 旭虹光电由东旭集团有限公司、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建设。项目完全依靠东旭集团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PDP玻璃基板全套工艺技术建造,总投资11亿元人民币,达产后年产60万套42〃八面取PDP玻璃基板。
项目点火投产后需经过一段时间的爬坡期,方可达到各项预定指标。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且注意投资风险。
【2.最新报道】
【2012-02-04】法院传票"恰好"晚至 宝石A( 000413 )新东家涉嫌信息披露违规 刚刚签署完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就收到法院的应诉通知书,因此未能及时在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披露该诉讼事项,这种颇为巧合的事情,就发生在宝石A的新东家东旭集团身上。不过,
东旭集团对何以在事情发生6个月后才披露该事项,并未给出任何解释。
宝石A今日披露了实际控制人东旭集团关于2011年8月2日签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补充说明。根据该说明,
东旭集团于2011年8月2日与石家庄市国资委签署了国有股权转让合同。因受让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国有股权,形成对宝石A的间接收购。东旭集团于2011年8月4日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在报告书中称,截至该报告书出具之日(2011年8月2日),东旭集团近5年之内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然而,就在2011年8月3日,东旭集团收到北京市二中院的传票及应诉通知书,
得知美国康宁公司以东旭集团侵害商业秘密为由提起诉讼。在宝石A今日披露的公告中,东旭集团表示,其在签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时尚未获知该诉讼事项,因此对外披露无涉讼事项。根据东旭集团的补充说明,其在2011年8月3日收到应诉通知书,对此持有异议并已应诉。经自查并确认,除上述诉讼外,最近5年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其他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目前东旭集团正在积极应诉,案件正在审理中。
值得一提的是,东旭集团所给出的“8月2日签署、8月3日收件,因此8月4日无法披露”的解释,似乎难以令投资者完全信服。
另一方面,令人大惑不解的是,就算错过了在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披露该事项,东旭集团完全可以在第一时间针对该事项发布补充公告,对于去年8月初的诉讼事项,何以要等到过了6个月后才让市场知晓?“应该在第一时间就披露补充事项,现在过了这么长时间才捅出来,属于信息披露不及时,可能会受到监管部门的谴责。如果在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时候就知道该诉讼事宜,涉嫌虚假披露,那问题就大了。”一位从业多年的资深投行人士对记者如此表示。
2011年8月4日,宝石A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其控股股东宝石集团国有股权转手,其股权结构变更为东旭集团持股70%,石家庄市国资委持股30%,上市公司宝石A的实际控制人因此也由石家庄市国资委变更为东旭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