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井贡酒中报披露的一组数据,引发市场对公司部分白酒采取酒精勾兑的质疑。
《金证券》记者注意到,根据古井贡酒本周最新披露的2012年中报,公司从关联公司安徽瑞福祥食品有限公司采购了酒精4551.49万元。
事实上,瑞福祥作为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一直与古井贡酒有合作往来。2011年年报显示,古井贡酒从瑞福祥采购酒精4578万元,2010年则有4273万元。
而根据安徽瑞福祥食品有限公司的资料,公司年产酒精8万吨,其中无水酒精达1.5万吨,食用酒精达6.5万吨。
昨日,古井贡酒证券部张珩向《金证券》记者证实,“我们采用的都是食用酒精”。
依照食品商务网上报价,根据市场人士测算,食用酒精为6900元/吨,也就是说,上半年古井贡酒从此单位采购酒精数量至少为6596吨。
“酒精勾兑本身就是白酒行业比较敏感的话题,各家白酒企业都比较回避谈这个问题,但是,白酒企业采购酒精并不是个案。”昨日,上海一家基金公司食品饮料行业研究员提醒《金证券》记者,“一些上市公司在招股说明书里都写明采购酒精。”
《金证券》记者发现,在一家知名白酒公司的招股书清楚地披露,2008年酒精的采购量达11078.08万元。
低档货才用酒精勾兑
“其实,白酒公司采用食用酒精勾兑的大部分还是低端酒。”上海这家基金公司研究员的说法也得到古井贡酒的证实。
张珩告诉《金证券》记者,“食用酒精并不违规,而且我们只有低端酒才会使用食用酒精勾兑。”
有专家认为,采用谷物原料生产的二级酒精来兑制白酒,其甲醇含量已经超过了国家标准GB2757-81之规定(超出0.10-0.04=0.06g/100ml),这种酒精兑制的白酒,是不能出厂销售的。张珩对此明确表示,“食用酒精不等于甲醇,我们酿造的白酒都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来勾兑,检验结果跟专家说的并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