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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海太运行情况介绍
海太自2009 年11 月17 日成立,注册资本15000 万美元,总投资35000 万美元(包含2 亿美元银
团贷款已于2010 年3 月完成),2009 年12 月探针业务运行,当月实现销售606 万美元,在一次性摊
销开办费的基础上实现净利润13 万美元(经审计)。
2010 年2 月起,封装和封装测试设备陆续从韩国海力士启运至海太安装、调试、投产,预计至2010
年6 月全线投产。将形成探针能力15 万片/月,封装及封装测试能力7500 万只/月,预计2010 年度海
太将实现销售2.54 亿美元,实现净利润2000 万美元左右。2010 年一季度,海太实现销售3295 万美
元,实现净利润571 万美元(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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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010年度预计关联交易公告
根据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海太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相关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下称:海太)与株海力士半导体(系海太的第二大股东,下称:海力士)及其有关子公司签署的相关协议,公司及海太与海力士及其子公司之间就后工序服务、原辅料采购、委托管理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10年度的交易总金额分别为25400万美元(2009年度的实际发生额为606万美元)、150万美元、3100万美元(2009年度的实际发生额为305万美元)。
【2010-01-12】
刊登部分高管人员变动议案公告
太极实业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增加向中国农业银行无锡分行新区支行(下称:中国农行)申请2亿元的贷款授信额度,在授信额度内用信不再单独出具董事会决议。
二、同意公司以2.7亿元人民币存款质押给中国农行,为中国农行向海太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提供的3500万美元短期贷款(期限3个月)提供担保。
三、通过关于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变动的议案。同意褚兵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聘任毕强昕、贾东华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徐新予为公司总经济师,杨少波为总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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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09-12-29】
刊登重大资产购买进展公告
太极实业重大资产购买进展公告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为保障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09 年11 月10 日书面郑重承诺:如此项目最终无法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产业集团将依照实际成本受让本公司持有的合资公司的股权。
公司于2009 年11 月12 日召开了临时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上述基础上先期按与海力士签署的《合资协议》出资设立公司并启动实施项目。
2009 年11 月17 日,公司出资8250 万美元与海力士出资6750 万美元共同设立合资公司海太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并启动实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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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09-11-24】
刊登重大资产购买进展公告
太极实业重大资产购买进展公告
截止2009年11月12日,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091081号)中所要求的全部政府批复文件,并于当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申报文件的补正材料。2009年11月20日,公司接到有关《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认为公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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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9-09-29】
刊登关于延期报送重大资产购买申请文件补正材料公告
太极实业关于延期报送重大资产购买申请文件补正材料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8月1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要求公司须在该通知下发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申报材料进行补正。截止2009年9月25日,由于本次交易涉及的商务部原则批复、国家发改委关于集成电路封装测试项目的核准文件以及资产评估报告备案的文件仍在办理过程中,均未取得最后的批准和核准文件。因此按照补正通知的要求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延期报送补正材料,在取得上述文件之后尽快向中国证监会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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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看核心题材,海太半导体的运作过程
1、【2009-07-17】
刊登关于重大资产购买的公告
太极实业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7月15日召开五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议案,具体分为以下两个步骤:
1、设立合资公司:根据公司与(株)海力士半导体(下称:海力士)于同日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合资协议》,双方将共同投资1.5亿美元设立一个新的合资公司(将主要从事半导体生产的后工序服务),现金出资额分别为0.825亿美元(约合人民币5.63亿元,其中拟使用自有资金1.43亿元,另外4.2亿元另行筹集)和0.675亿美元,持股比例分别为55%和45%。同时,在合资公司成立之后可以通过银行进行贷款,贷款金额为2亿美元;即合资公司成立后的初始总资产为3.5亿美元(约合人民币23.91亿元)。
海力士同意在为了向其提供后工序服务而于合资公司生产线上使用探针测试设备和封装设备所必需的范围内非独占地许可合资公司使用由其所拥有的后工序服务技术。同时,合资双方对合资公司提供后工序服务对象等事宜作出相关约定。
2、合资公司购买资产:根据合资协议,在合资公司成立之后,其将向海力士和海力士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下称:无锡海力)购买探针测试和封装相关资产,在购买资产的评估结果213370.00万元(折合为31232.34万美元)的基础上,经协商最终确定转让价格为30500万美元(包括应向海力士支付的合资公司运营探针测试设备和封装设备所需技术使用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国家开发银行江苏分行及中国农业银行无锡市分行牵头的银团承诺,将向合资公司提供2亿美元借款,用于购买上述资产。其中1亿美元的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由贷款协议签署当日的美元贷款固定利率决定;另外1亿美元的贷款利率为3个月期 LIBOR 上浮190bps。
此外,海力士承诺,在合资公司成立后的5年之内,每年向合资公司支付一定的后工序服务价格。同时,为担保海力士向合资公司履行后工序服务协议,海力士同意根据合资协议规定的条件将其持有的无锡海力100%的股权质押给合资公司。股权质押期间为两(2)年,自海力士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日起算。股权质押的被担保债务为,后工序服务协议中海力士对合资公司的债务,股权质押的担保最高限额为1.5亿美元。
上述事项尚需获得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或核准。
二、通过《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及有关事项。
三、通过关于签订《合资协议》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468817380元及总股本变更为468817380股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六、通过公司为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江苏宏源纺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目前持有其14.82%的股权,为其关联单位)提供6000万元银行借款担保额的议案。本次担保有反担保。
截止200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为9426万元。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8月3日14:00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公司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30-11:30、13:00-15:00,审议以上及其它事项。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667";投票简称为"太极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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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油干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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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個板凳,坐下來听樓主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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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古巴这个审核制度真麻烦,一次写多点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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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0年2月到4月,经过一轮游资突袭,题材是无锡物联网,股价从8-10,4月以后,就象凋零的风筝,一地鸡毛。股价几乎腰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