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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方法适用人群正是房产投资客
而且是外地投资客
省了每月收租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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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方式下
房东承担了太多隐性风险
表面上是获取了稳定的11个月的房租
但无法控制承租人带来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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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文已无法访问]
确实,我有套房在广州赤网那边, 月租1100元.70平方,上周中介来电,问几时到期后,得知还有半年,说可租千5,建议毁约赔一个租金.. .这点小钱,我彩他都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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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一种方式下,中介获利只有一个月的月租,上例是2000元;
在第二种方式下,中介获利是一个月的月租再加上租金炒高的部分,上例是8000元。
所以,后者是前者的4倍。
为了利益,中介有将房租炒上天去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