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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关键是市场容量问题。
想到几点:
第一,正向有些朋友提出的问题一样,美亚所处的市场规模过于狭窄,这一点可能是对市值扩张最致命的障碍。不同于启明星辰面对数以千万的企业级市场,美亚面对的是市场有限的行政机关市场。
有个04年的数据,全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共有: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50个地区(州、盟);661个市,其中:直辖市4个;地级市283个;县级市374个;1636个县(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和林区);852个市辖区。算一算,最理想状况,没有其他公司竞争所有的市场都交给美亚每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全部配备,一共有多少市场规模?
拿下面的招标公告来说,有着一千个这样的标才两亿多元,而去年美亚营业总收入已经达到了1.8亿多元。采购了这些设备或软件后这些部门一段时间内还会再购买吗?
之所以美亚令人心动,是因为打击网络犯罪,维护稳定的光环所笼罩,但是,这是网警的工作,美亚是技术支持提供商,除了容量有限的技术支持,像其他IT巨擘无限消费市场的利润点在哪里?
第二,知识产权如影视、音乐、出版、商标以及计算机软件等数字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看似也很诱人,尤其是有报道说未来也极有可能建立起和票房收益挂钩的合作。
有统计表明,2010年全国票房101亿,数字网络安全保护其实只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的一部分,对于其他盗版碟等等都起不到作用,毕竟美亚不是公安,所以就算网络侵权最严重的影视都交给美亚,而且美亚能的拿到高达1%的分成,以2010年为例也只有1亿的收入,利润就更难说了,而且这是不可能的最理想状况,如果其他公司或律所开展了同样的业务或者制片方自己来搞这项工作,这块的前景就更难说了。
第三,股东的问题,2010年8月,美亚柏科第一大股东郭永芳突然把大半美亚柏科法人股低价出售。2010年7月份之前,美亚柏科总股本1000万元归属于两名股东,其中公司创始人、总经理腾达的母亲郭永芳直接持有90%的股份,腾达没有任何股份,另一名股东董事长、总经理腾达的老师刘祥南持有10%股份。
2010年8月3日,郭永芳一次性出让其持有的51%的美亚柏科股份,其中两名外部股东分别受让美亚柏科20%股份,合计持股超过郭永芳39%的持股比例。两名外部股东一位是自然人李国林,美亚柏科招股书显示,李国林身份证地址是福建省晋江市,李国林除持有美亚柏科股权外,还持有西安美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75%的股权,并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另一位则是法人机构广州通连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他们的受让价仅为6.5元/股。两名外部股东各持有美亚柏科800万股,以美亚柏科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40元/股计算,他们不到半年各赚2.68亿元。
招股说明书显示,香港柏科、柏科(常熟)电机有限公司为发行人总经理滕达的父亲滕国平实际控制的企业,而上市前受让美亚柏科股份的李国林的兄长为李国兴,其为香港美亚娱乐资讯集团有限公司创办人,曾任香港电影制片家协会有限公司副主席,现任立法会选举之选举委员会演艺小组委员、修身堂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香港美亚娱乐资讯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而公司名称为美亚柏科,前身名称也为厦门市美亚柏科资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9月2日。
公司股权转让和名称不禁使人疑惑重重。
还有一点,公司公告显示,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郭永芳、李国林、刘祥南、等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而没有看到另一名外部股东广州通连三年锁定期结束后转让约束条款。
也就是说,若上市前郭永芳不出让其持有的51%的美亚柏科股份,如果按照该公告,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而转让后,郭永芳,李国林和广州通连则可以在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按规则出售各自手中的股份。
欢迎各位一起进行探讨!
[引用原文已无法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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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有这种情况。俺也说几句,看会不会拉黑。
对推荐的股票要观察,不要冲动。
没有只有好的方面,没有不利一面的股票。
这个股票从事的行业特殊,服务的对象特殊,能不能做大,不能完全取决于市场本身和技术本身。
况且竞争对手也不少,地理位置不占优势。
也有前车之鉴,厦门信达,当初也被说得多牛逼。福建实达,想当初,描绘的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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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要单独注册个马甲来贴一堆资料?旧ID有问题?
还费尽苦心改贴名,有点像某个经常改名促销的楼盘.
还有不少新注册的托一起来造势.
有质疑的一律拉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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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看到对美亚未来业绩的理性的量化的测算和预估,而不仅仅是感性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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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炒盐是伤天害理的一样,炒这种吻腚股也是伤天害理的。
何况是次新,高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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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文已无法访问]
一.本人心情并不激动,相反,很冷,冷静的冷
二.你对这家公司的业务缺乏深入全面的了解,更不用说对这家公司在特殊时期特殊国情下的大国的战略价值的认识了
三.显然你并未认真阅读贴子
谢谢你的发言
希望看到有深度有启发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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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看美亚,心情和楼主一样激动,也曾打算写一篇报告同吧友分享,但随着研究的深入逐渐发现,想象过于完美,想到几点:
第一,正向有些朋友提出的问题一样,美亚所处的市场规模过于狭窄,这一点可能是对市值扩张最致命的障碍。不同于启明星辰面对数以千万的企业级市场,美亚面对的是市场有限的行政机关市场。
有个04年的数据,全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共有: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50个地区(州、盟);661个市,其中:直辖市4个;地级市283个;县级市374个;1636个县(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和林区);852个市辖区。算一算,最理想状况,没有其他公司竞争所有的市场都交给美亚每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全部配备,一共有多少市场规模?
拿下面的招标公告来说,有着一千个这样的标才两亿多元,而去年美亚营业总收入已经达到了1.8亿多元。采购了这些设备或软件后这些部门一段时间内还会再购买吗?
之所以美亚令人心动,是因为打击网络犯罪,维护稳定的光环所笼罩,但是,这是网警的工作,美亚是技术支持提供商,除了容量有限的技术支持,像其他IT巨擘无限消费市场的利润点在哪里?
第二,知识产权如影视、音乐、出版、商标以及计算机软件等数字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看似也很诱人,尤其是有报道说未来也极有可能建立起和票房收益挂钩的合作。
有统计表明,2010年全国票房101亿,数字网络安全保护其实只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的一部分,对于其他盗版碟等等都起不到作用,毕竟美亚不是公安,所以就算网络侵权最严重的影视都交给美亚,而且美亚能的拿到高达1%的分成,以2010年为例也只有1亿的收入,利润就更难说了,而且这是不可能的最理想状况,如果其他公司或律所开展了同样的业务或者制片方自己来搞这项工作,这块的前景就更难说了。
第三,股东的问题,2010年8月,美亚柏科第一大股东郭永芳突然把大半美亚柏科法人股低价出售。2010年7月份之前,美亚柏科总股本1000万元归属于两名股东,其中公司创始人、总经理腾达的母亲郭永芳直接持有90%的股份,腾达没有任何股份,另一名股东董事长、总经理腾达的老师刘祥南持有10%股份。
2010年8月3日,郭永芳一次性出让其持有的51%的美亚柏科股份,其中两名外部股东分别受让美亚柏科20%股份,合计持股超过郭永芳39%的持股比例。两名外部股东一位是自然人李国林,美亚柏科招股书显示,李国林身份证地址是福建省晋江市,李国林除持有美亚柏科股权外,还持有西安美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75%的股权,并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另一位则是法人机构广州通连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他们的受让价仅为6.5元/股。两名外部股东各持有美亚柏科800万股,以美亚柏科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40元/股计算,他们不到半年各赚2.68亿元。
招股说明书显示,香港柏科、柏科(常熟)电机有限公司为发行人总经理滕达的父亲滕国平实际控制的企业,而上市前受让美亚柏科股份的李国林的兄长为李国兴,其为香港美亚娱乐资讯集团有限公司创办人,曾任香港电影制片家协会有限公司副主席,现任立法会选举之选举委员会演艺小组委员、修身堂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香港美亚娱乐资讯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而公司名称为美亚柏科,前身名称也为厦门市美亚柏科资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9月2日。
公司股权转让和名称不禁使人疑惑重重。
还有一点,公司公告显示,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郭永芳、李国林、刘祥南、等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而没有看到另一名外部股东广州通连三年锁定期结束后转让约束条款。
也就是说,若上市前郭永芳不出让其持有的51%的美亚柏科股份,如果按照该公告,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而转让后,郭永芳,李国林和广州通连则可以在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按规则出售各自手中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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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这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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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科兄好,标题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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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贴纪录了个人对美亚柏科的行业及企业基本面的认识和研判,难免有偏颇和不准确之处,寄希望与更多有真知灼见的朋友探讨.毋庸讳言,本人看好这家公司未来的发展,也买入了这个股票,但这丝毫不代表此股一定是牛股.事实上,本人经常因判断错误导致亏损,也经常做些低抛高吸的事情.不少朋友谈到具体的股价和短期走势,这不是本贴的重点,也超出了本人能力的范围
在此声明:本贴仅仅探讨美亚柏科这家公司的行业和企业基本面,不涉及具体股票走势,更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