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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纠纷网上投诉 浙江工商开通网上维权公共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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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杭州网 作者:记者 方剑锋 编辑:赖正河 2010-07-01 星期四 杭州网
杭州网讯 6月30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浙江工商助动网络经济健康发展”新闻发布会,为贯彻7月1日实施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浙江工商推出了规范网络经济健康发展的八项系列举措。
全国网购市场份额 浙江占一半以上
发布会上,浙江省工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黄笑苹介绍:“网络经济是国家大力培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浙江是互联网大省,全国排名前3000家行业网站,浙江占五分之一,在中国行业网站百强中,四成左右的网站注册在浙江。“
“全国网购市场份额,浙江占一半以上,其中淘宝网09年的销售总额超过2000亿元,浙江涌现出阿里巴巴、淘宝网、网盛生意宝等一批知名的互联网企业。《办法》的出台,对我们进一步做好服务监管工作提供了更有效的指导。”
黄笑苹认为,为网络市场主体的发展创造提供良好宽松的外部发展环境,就是要通过依法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依法查处网络欺诈行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等,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一个公平的发展环境,实现发展的全面、协调、可持续。
“《办法》作为我国第一部规划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行政规章,有利地体现了促进网络经济健康发展,维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指导思想和原则。”黄笑苹说。
网上购物纠纷可直接在网上向工商部门投诉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办法》,浙江工商系统出台了八项系列举措,网友若在网上购物时发生纠纷可直接在网上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黄笑苹介绍,浙江工商将在各级工商部门门户网站、浙江省网络经济服务监管网设立网上维权公共通道,在网站营业执照标识内设立网上维权专用通道,面向社会提供在线投诉举报、在线调解等各项服务。
工商部门设立营业执照网上亮照服务平台,建立包含全省所有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市场主体身份的动态数据库,免费为网络服务经营者提供准确、动态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信息服务,帮助涉网市场主体办法营业制造网上标识,实现“网上亮照”。
日后,工商部门将把全省范围内的市场主体开设的网站,纳入经济户口日常管理中,利用网络技术手段开战网上巡查,结合线下实体检查,重点查处误导消费者的宣传、商标侵权、虚假广告、网上售假售劣、网络传销、网上不正当竞争等行为。
黄笑苹介绍,一年来,全省工商开展网上查询36万次,发现问题网站4363起,其中立案查处网络案件908起,同时纠正问题3166起。
目前,省局已经建立了网络经营监管办公室,各级也将建立相应的职能机构,并正在筹备组织全省工作骨干,进行网络服务与监管知识培训。
根据网络监管跨地域特点,工商部门正在建立省、市、县网络监管指挥调度系统,并正筹备建立电子数据取证分析中心,实现精确监管精确打击。
31家浙江网商联合发表宣言:文明办网,文明经营
发布会上,网盛生意宝总裁孙德良宣读了31家浙江网商联合发表的“构建网络商业文明”宣言,表示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做到文明办网,文明经营;全面履行《办法》规定的网络商品经营者、网络服务经营者各项义务与责任;依法开展个人身份实名审查登记、个人身份网上标识、市场主体网上亮照等工作,自觉维护网络市场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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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稽查取证若干问题及建议
稽查局 王 强
一、当前税务稽查取证中存在的若干问题
(一)电子数据调查取证亟需规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规定税务机关对会计电算化系统有权进行检查和取证,但对于电子数据调查取证中的很多具体问题尚无明确规定,比如在纳税人不配合的情况下,寻找服务器和解密是否属于侦查行为、是否可以直接提取计算机本身作为证据、能否依托专业机构提取电子数据证据、电子证据如何保全和固定等问题,都缺少法律依据和文件规定。实践中税务稽查在获取电子证据时,面临着诸多现实难题,主要表现在:纳税人常以系统机器故障、财务人员用户权限不够等理由拖延检查,或以保障系统安全为由代替稽查人员操作软件等等,加大了稽查人员执法的难度。少数企业采用修改、删除账套资料方式使税务稽查调查取证陷入困境。如何适应变化,规范电子证据取证工作,是当前必须解决的问题。
(二)税务稽查取证方式单一,取证视野较狭窄,取证力度相对薄弱。《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词、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及现场笔录等。这些证据不能孤立存在,应当相互联系,形成证据链条。目前税务机关在检查中主要采取查账、实地检查和询问等方式,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也相应地以书证和询问笔录的形式提取,其他如视听资料、现场笔录、鉴定结论等运用得较少,取证角度较狭窄,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七种证据类型相比,显得较为单一,对案件事实的证明力相对比较薄弱。
(三)缺少指导性税务稽查取证规则。税务稽查机关收集的证据要成为税务行政执法和行政诉讼的依据,必然受到取证规则的制约。证据规则是关于证据取得和证据效力方面的规则,包括最佳证据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补强证据规则等。由于尚未建立统一的税务案件证据规则,导致在税收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及证据审查、认定等方面缺乏明晰的证据标准,在税收违法案件的定性处理上留下“隐患”。在对同一违法行为调查取证时,不同的税务检查部门,有着不同的标准;同一税务检查部门,在不同时期里,标准也不一样,具体表现在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内容、数量、证据的证明力和法律文书的使用上。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税务处理决定的准确性,还可能存在执法风险。
(四)税务稽查案件证据管理有待加强。稽查人员收集的证据再多,如果没有妥善的证据管理措施,没有对证据进行系统分析、整理等工作,致使案卷的证据体系较为凌乱,给认定事实、对案件的审理和处理定性产生了不利影响。
二、加强税务稽查取证工作的建议
(一)进一步规范电子取证。一是电子数据证据的取证应遵循合法性要求。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证据收集。应注意以下几点:必须由两人以上进行提取操作,稽查人员提取电子证据后在文书化的证据材料上签字,并由在场的当事人同时签字确认;二是电子数据证据采集要符合形式要件。常用的固定电子证据的方式,有打印和拷贝两种。电子数据转换为书证的,所取得的证据应符合书证的形式要件。复制数据至少应有两份,以备核对。必要时,对提取证据的过程制作现场笔录或公证;三是积极开展电子证据检验鉴定。
(二)客观、有效、充分的采集证据,进一步丰富取证手段。1、采取证据要求全面、完整。全面、完整的采集证据是取证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提高办案质量的关键所在。对一项涉税行为的性质及责任归属进行界定,必须从主体、客观行为以及行为结果等方面进行取证。例如,对于偷税一般应该从三个方面取证,一是主体证据方面,包括各类登记证照等书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二是客观行为证据方面,主要围绕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偷税手段收集证据。三是行为结果证据方面,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偷税行为少缴纳税款的证据,包括偷税当期的申报资料,反映应缴纳税款的询问笔录等。2、实地稽查与调帐稽查,函调稽查相结合、相补充。以账务检查为切入点,结合稽查对象的供应、生产、销售、运输等部门信息,核实其纳税申报的真实性;通过现场检查、询问、协查等方法,以及到有关政府职能部门、业务相关单位等取得证据,从多方面、多角度来判断财务资料的可信度与真实性,寻找线索和疑点。3、加强协作,强化税务稽查取证手段。根据案情需要,加强与国税、公安等部门的协作,加强执法刚性和调查取证手段,形成税务稽查的合力。
(三)制定指导性税务稽查取证规则,使取证工作更具操作性。在税务检查取证工作实践中,结合工作实际,税务机关应研究各种案件和证据的特点,制定有关证据收集、审查判断、保管使用等指导性规则和取证工作模式,有效的指导税务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工作。同时,由于案件证明标准的实践性与抽象性以及税务案件本身的复杂多变,取证环节的阻碍重重,在税务行政执法实践中,税务稽查人员需要合取证模式进行准确的判断。税务行政执法人员在审查证据,认定案件事实时,应做到:全面深入的把握证据,在对单一证据审查的基础上,综合全案证据,重视证据间的相关联系。以税务稽查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经验来判断事实,在自我确信的前提下认定相应的事实。
(四)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证据管理。重视调查后证据的审查、整理、归纳。重点检查各类问题证据是否完整齐全,有无遗漏、重复、误制和丢失内容,对每一事实的定性处理是否已取得基本事实证据和定性证据以及是否还存在可疑问题和尚未确证的事项,对影响定性处理的问题和事项,必须进一步查实;建立证据目录制度。每一税务案件均应建立独立的证据目录。证据目录以表格方式包括序号、证据名称、证据种类、起始页码、证明内容、证据来源等内容,注明取证人、取证时间等要素。证据目录制度将有助于审理人员对案件的梳理、审查和认定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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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破30的话,应该属于捡钱的好机会,茅台上市从30跌倒20然后一路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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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周破发的可能性超过80%,看35一带能否企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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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软14亿支持中国创业企业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无 日期:2011年05月25日 字体[ 大 中 小 ]
5月24日,微软公司首席执行官史蒂夫·鲍尔默在微软创新论坛上宣布,将在未来5年内投入价值14亿元人民币的软件和开发工具,支持中国3000多家创业企业。他表示,此举将推动多元化客户端应用和云计算技术在中国的发展,因为这些技术及应用拥有巨大潜力。 新华社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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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aoguba.com.cn/Article/4686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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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mod.gov.cn/headlines/2011-05/24/content_4243388.htm
揭秘军事论坛“黑话” 关注网络信息安全
来源:解放军报 作者:记者 董兆辉 时间:2011-05-24 05:09:30
“本人不才,刚进来的时候,面对满天飞的‘黑话’是一头雾水。幸好之前在其他军事论坛上潜过水,所以过了一段时间,对‘黑话’还是稍微懂了一点。但我觉得,应该搞个科普帖,好让新人不至于盲人摸象……”
这是出现在“超级大本营”军事论坛里的一条帖子。与之类似,很多网友对充斥在军事论坛里的“黑话”不明东西。
什么是军事论坛“黑话”
长期以来,军迷们给很多武器或军事词汇起了别名,五花八门,有隐语,有同音字。借用网友自己的解释,“‘黑话’其实就是某个圈子的象征,就像魔兽玩家,上来就是一堆字母组合,没玩过的绝对傻眼。”“‘黑话’也就是图一个乐,一个军迷圈子里的乐,就好像是专业术语一样,圈子外的人是听不明白的。不过‘黑话’保密的效果大家也都心知肚明。”
为了揭开其中的奥秘,记者在一些军事论坛浏览大量相关信息,并发帖子询问,才明白了一些“黑话”的含义,进而发现军事论坛“黑话”流行甚广。以前面提到的几个“黑话”为例:“GLA新型导弹驱逐舰下饺子意味着什么?”是指美军新型导弹驱逐舰开始批量建造。其中的“GLA”是“Global Liberation Army”的英文缩写,意思为“全球解放军”或“地球解放军”,见于游戏《命令与征服:将军》系列,暗指恐怖分子势力。但近年来常被用于对美军的戏称,讽刺美军试图“解放全世界”的自我标榜。而“下饺子”,则特指战舰的批量建造。
“告诉你一个真实的八爷”,是军迷就我军歼8战机所展开的讨论。“八爷”指的是我军的歼-8飞机。因为歼-8系列战机资历老,服役期长,被形容为战斗机中的“爷爷”辈,故名“八爷”。
“棍子与石榴姐”,分别指代歼-10和F-16。因为数字10由1和0组成,1像一根直立的“棍子”,因而用来形容歼-10;同理,歼-11被军迷称之为“筷子”,因为数字11就像一双“筷子”。“石榴姐”则指的是美军的轻型战斗机F-16,取其谐音。由于当前在世界上的三代机中,F-16被看作是当之无愧的“姐”级人物,故F-16战斗机被称为“石榴姐”。
“黑话”产生和流行的根源
首先是个性的抒发。网络世界,个性张扬。尤其在论坛交流中,没有个性化的语言,很容易被湮灭在万语千言里。为了吸引眼球,提高自己发帖的点击率,扩大信息的传播力度和范围,网民们对一部分军事常用术语进行了改造,导致英文缩略语、拼音缩略语、字母数字代码组合等“黑话”的大量产生。如WT(网络特务)、舅舅(99式主战坦克)、城管(武直10)、平衡木(空警200)等。
其次是为了规避敏感词和禁忌语。军事论坛在遵守网络法规和发言秩序的同时,也大都有自己的坛规。通常为了防止网民发布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防止泄露国家和军事机密,军事论坛都会对一些禁忌、敏感词汇进行屏蔽。为了不影响发帖或留言,网民们往往通过隐喻、暗示、借代等手法用比较含蓄的“黑话”表达某些内容。
第三,借助“黑话”抒发情感。资深的军迷创造了许多形象而又富含深意的词汇,是为了借以抒发某种观点或情感。比如前面提到的“八爷”,体现了军迷们对战斗机等武器装备的喜爱和关注。又如“GLA”,形象表达了对美军扮演“世界警察”角色的反感。
第四,成为判断军迷资历深浅的标准。军事论坛网民之间的交流,通常只需三言两语即可分出谁是“骨灰级的大虾”(资深军迷),谁是“菜鸟”(刚开始接触军事论坛的新手)。判断的标准就是对军事论坛“黑话”的了解程度和使用频率。“‘黑话’是骨灰级军迷的爆料方式”。所以有些初级网民和军迷喜欢卖弄,生怕别人说自己是“菜鸟”。这种心理在一定程度上也助长了军事论坛“黑话”的传播。
警惕军事论坛“黑暗角落”
军事论坛的“黑话”虽然主要是在国内军事论坛以及军迷之间流行,传播范围有限,但是任何事物总有其两面性,除去它风趣、生动的一面,在我们未曾注视的“黑暗角落”里,那些悄然滋生的隐患和危险更值得关注。
“黑话”到底“黑”了谁?军事论坛中的“黑话”由于绕开了敏感词和禁忌语的屏蔽,成为一些资深军迷爆料我军事信息的方式,其中一些无根据的内容易成为网络炒作不实军事信息的源头。例如,在国内某军事论坛上曾出现这样的内容:“目前清炖小盘鸡、盐焗豹肉、老汤大母鸡等项目进展良好。”对照军事论坛“黑话”辞典,这句话翻译过来的意思就是“小预警机、刷隐形涂料的飞豹战机、老型号改造的运输机等项目正在进行中”。类似所谓的“猛料”本属子虚乌有或捕风捉影,不仅混淆了国内网民视听,也容易导致外军对我军的错误判断,给我军在国际舆论上带来负面影响。
“黑话”到底是谁在说?军事论坛的“黑话”作为一种网络语言,不仅绕开了敏感词和禁忌语的屏蔽,也规避了国家网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这恰恰成为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泄露军事机密的另类方式。一些人利用“黑话”在军事论坛泄露我军军队建设的情况,一些境外情报机构和“网特”也将“黑话”视作是刺探、诱索我军事机密的重要工具。英国军事期刊《简氏防务周刊》在今年1月19日的头条文章中,不仅全盘采用国内某军事论坛发布的我军试飞某型飞机的图片,还接受了国内军迷给某型飞机起的“黑丝带”称号。此类“黑话”的存在,严重威胁国家和军队的信息安全,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网络不排斥增添色彩,但拒绝“黑暗角落”。普通军迷和网友也对“黑话”展开反思。有网友说:“满篇‘黑话’,尽显轻浮,形式噱头已经远大于内容了。”在“超级大本营”军事论坛,网友“陆军中尉”发布主题帖——《“黑话”之风不可长》,认为“有话题好好讨论,有料能泄则泄,不能泄的说成‘黑话’也不能泄。”作为一个极其特殊领域的军事论坛,“黑话”的盛行无疑是在刀尖上跳舞,娱乐精神与安全底线之间的天平,尚需广大网民和军迷谨慎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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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融合面临的网络安全问题和解决思路
出处:IT专家网 日期:2011-05-12 分享到:新浪微博
三网融合是身处信息化时代的人们多年的企盼。实现三网融合能把连接用户最后的“一公里”线路合三为一(“三”指的是,电话、电视、互联网),尤其是在3G技术日益普及的今天,三网融合能使用户随时随地感受到网络的融合和统一。更重要的是,三网融合能把人们的生活、工作、娱乐方式相互融合,让手机、电视、计算机成为可以随时切换的显示屏,让虚拟的网络世界在现实世界中与用户随行……
然而在人们享受三网融合能够带来的方便信息服务的同时,其后台运营体系、监管体系、维护体系也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其中尤以网络和信息安全挑战最为紧迫。这并不难理解。试想:三网融合下,信息和网络通道都更加多元和庞杂,在这种情况下,用户各种重要、敏感的信息更需要加倍的网络安全保障和信息安全保障。这一点从来自黑客与安全厂商的信息、从来自科技领域与社会种种安全事件的信息等,都足以说明。
总的来说:三网融合面临的安全问题,主要表现为如下几方面:
一、互联网是新兴的交互平台技术,连接着地球上的所有区域,来自互联网的不安全因素,目前人们还没有足够的应对办法,这是现实。三网融合,意味着国家的媒体宣传将面临互联网同样的安全状态,如何保证媒体的播出控制权?
二、互联网的特点是大众的参与性,新闻发布通道不再固定与可控,对于虚假、敏感信息的发布与传播,将如何控制与防护?
三、通讯好比是现代社会的“神经”体系,成为有关民生的国家公共基础设施,攻击通讯体系,已经不再只是政治问题与国家安全问题,而是关乎社会安定的民生大问题,如何保护这个庞大的网络?
四、当然,安全问题的核心是内容的安全,这也是有关管理部门最为头痛,急需解决的问题。不能公开的,往大了说是国家秘密,往小了说是个人隐私;不能乱说的,往大了说有政治言论,往小了说有个人信息。只有这些问题解决得好,才能让政府与用户安心享受信息技术革命带来的种种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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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infosec.org.cn/news/news_view.php?newsid=14519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设立及职责答问文章
媒体4日报道了经国务院同意,设立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消息,引起积极反响。为什么要设立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什么?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人。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自1994年接入国际互联网以来,互联网在我国始终保持快速发展势头,我国网民已接近5亿,互联网普及率超过了世界平均水 平。互联网在我国的运用日益广泛,信息内容丰富多彩,已成为经济社会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和影响巨大的新兴媒体,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进步,保障人民知情权、 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积极作用。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发展中国家,互联网取得了蓬勃发展,成就举世瞩目。 实践充分说明,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互联网的战略部署、指导思想和方针政策是完全正确的,也是及时有效的,确保了我国互联网的发展繁荣。
这位负责人指出,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要看到互联网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挑战。互联网在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为人们工作生活带来便利的同 时,也出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网上的虚假信息和恶意炒作、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网络诈骗和赌博、非法网络公关等问题,影响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损害人民 利益,社会各界反映强烈。加强和完善互联网信息管理,是互联网继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呼声。发展与管理相辅相成,发展需要管理,管 理是为了又好又快的发展。
这位负责人说,切实把互联网建设好、利用好、管理好,是党和政府一以贯之的明确要求。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设立,是贯彻中央部署要求的一项重 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建设、发展和管理,有利于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并完善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公众监督和社会教育相结合的 互联网管理体系,提高对网络虚拟社会的管理水平。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包括,落实互联网信息传播方针政策和推动互联网信息传播法制建设,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 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负责网络新闻业务及其他相关业务的审批和日常监管,指导有关部门做好网络游戏、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网络文化领域业务布局规划,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网络文化阵地建设的规划和实施工作,负责重点新闻网站的规划建设,组织、协调网上宣传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网站,指导有关部门督促电信 运营企业、接入服务企业、域名注册管理和服务机构等做好域名注册、互联网地址(IP地址)分配、网站登记备案、接入等互联网基础管理工作,在职责范围内指 导各地互联网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不另设新的机构,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加挂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牌子。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认真履行 国家赋予的上述职责,加强自身建设,接受各界监督,尽心尽力工作,不辜负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
这位负责人强调,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始终坚持对外开放政策,中国互联网的发展环境是充分开放的,投资环境是好的,是富有吸引力的。特别是加 入世贸组织后,许多外国互联网企业落户中国,参与中国互联网的发展。中国积极参加互联网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通过举办中美互联网论坛、中英互联网圆桌会 议等活动,进行广泛深入的交流,与世界各国共享当代科技发展成果。同包括发达国家在内的绝大多数国家一样,中国依照法律管理互联网。这方面有关的中国法律 是公开透明的,以维护信息安全,维护人民利益,维护互联网繁荣发展。充分开放,依法管理,对话合作,是中国互联网发展的三个显著特点。中国依法管理互联 网,既有充分的法律依据,也符合国际通行做法。世界上许多国家都通过立法、技术和行业自律等措施,处置违法信息。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近期不少国家先后成 立互联网管理协调机构,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国际上少数人不顾基本事实,搞双重标准,对中国的互联网管理说三道四,意在抹黑中国,完全是别有用心,是站不 住脚的。我们愿在此重申,中国将坚持对外开放,继续积极参与国际互联网交流对话活动,共商互联网发展大计。
这位负责人最后说,新设立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坚决贯彻“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贯彻党和政府关于发展互联网 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适应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认真研究互联网发展的规律和特点,会同各有关部门,并在社会各 界的支持、帮助下,努力推动我国互联网持续繁荣发展,使之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的新途径、传播先进文化的新平台、丰富人民精神生活的新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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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设立 王晨任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