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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诂”浅考

11-03-08 12:29 1165次浏览
ST回锅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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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训诂的较为系统的应用,文字记载,最早见于《尔雅》。

《尔雅》成书时间,大约于战国末期至西汉初年中,原作者的名字,湮没于历史。
尔,迩也,接近的意思;雅,正也,符合规范的意思。大概是希望当时人说话、写字能明白原(古)意、接近规范(雅言)。
《尔雅》第一篇,叫做“释诂”,第二篇,叫做“释言”,第三篇,叫做“释训”。
其他的四至十九篇,讲天地、人间事物、鸟兽虫鱼。
“释诂”是用当时的语言,解释古代的某些类别意义相近的词,比如“初、哉、首、基、肇、祖、元、胎、俶、落、权舆,始也”;“释言”是以用当时的语言,解释古代的某几个字的用法,比如“还、复,返也。”“庶几,尚也。”;“释训”是用当时的语言,解释古代描写人物心情、事物状态的词语,比如“明明、斤斤,察也。”“穆穆、肃肃,敬也。”“洸洸、赳赳,武也。”

训诂的第二次较为系统的应用,西汉毛亨和他的侄儿毛苌,做《诗诂训传》(因为作者姓毛,又叫《毛诗诂训传》),对《诗经》进行“诂”、“训”、“传”,这里,“传”有阐释、传授的含义。
大概来说,就是用西汉时,大家能听懂、看懂的话,去解释、传授《诗经》。

到了东晋,随着时间、语言的变迁,当时的人对《尔雅》也有不同理解了,于是郭璞写了《尔雅注》,希望对当时汉语的使用,重新进行规范,他在序言里写了自己的初衷、方法、及对《尔雅》的认识:“夫尔雅者,所以通诂训之指归,叙诗人之兴咏,揔绝代之离词,辩同实而殊号者也。”揔,同“总”,有归纳、总结的意思。
郭璞用新字典解释老字典,这里再次谈到了训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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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回锅肉

11-03-08 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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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物致知”,语出于《礼记·大学》:“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东汉的经学大师郑玄是这样“训诂”的:“格,来也;物犹事也。其知於善深,则来善物;其知於恶深,则来恶物;言事缘人所好来也,此致或为至。”这个,尚离古意不远。朱老师在他的《四书集注》中,对此则进行了新的诠释:“致,推极也;知,犹识也。推极吾之知识,欲其所知无不尽也。”
根据专家的讲解,“格”通〔彳各〕,本字做“各”,古文字从倒“止(脚趾)”、从“口”,罗振玉谓:“象足形自外至”,与“出”字从正“止”相对,意为“至”、“来”。“口”是住所的象形,脚尖(趾头)对着口,就是“各”(来、至),脚跟对着“口”,就是“出”。例如,《曶壶》:“王各(格)于成宫”。《颂鼎》:“王各(格)大室”。 《尚书·尧典》:“格于上下” 《尚书·君奭》:“格于皇天……格于上帝。”后“各”字借作他义,遂加“彳”表示本义,以示区别,乃重复的形符。) 

从这个角度讲,“致知,在格物”应该是指我们的各种知识应该是来自(源于)对事物的认知,这和经学大师郑玄的讲解,是相通的。如果我们回到《论语》,孔子说,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我想,他老人家根本连鬼神都不谈,应该不会说:“推极吾之知识,欲其所知无不尽也”这样的话。

公允地说,朱老师在格物致知上的确略有发挥,把自己的学心得及对自己的要求,当成了对古人的注疏。当时的很多学者,认为朱老师做得太过分,说《四书集注》是伪书。当然,朱老师的行为也可以理解,我以前就非常喜欢即兴发挥,曾经在只有一种标准答案的政治高考中,满分100分只得了40分,然后每天都学庄子的无用之用,并且时刻提醒自己,读书无用。

学者著书立说、讲讲自己的想法,本无大错,不过,一旦这种学说被当成政治真理,往往就容易出问题,如果是唯一的政治真理,那就百分之百的会出问题,而且是大问题。在元朝恢复开科取士后,朱熹的《四书集注》被采用为应试准则,而到了明朝,更是被奉为唯一的官方权威标准答案,训诂就从诂训变成训诂,并越走越远了。以致到了现在,《现代汉语词典》将格物致知解释为:穷究事物的原理法则而总结为理性知识,这和原作者的想法真是差了十万八千里。

明朝的王阳明年轻时看到朱老师的格物致知的话,自以为找到了方法,跑去格竹子,格了七天,大病一场,后来还是在挨了板子、贬官贵州龙场驿当了驿丞后(不晓得是不是像孙悟空那样管马的官),才偶然间想通了问题,然后说要“致良知”、“知行合一”,不能乱想。

我个人的理解大概是这样:知道了不等于懂得了,懂得了不等于做到了,没有做到就不算真正意义上的知识。
ST回锅肉

11-03-08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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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物致知”,语出于《礼记·大学》:“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东汉的经学大师郑玄是这样“训诂”的:“格,来也;物犹事也。其知於善深,则来善物;其知於恶深,则来恶物;言事缘人所好来也,此致或为至。”这个,尚离古意不远。朱老师在他的《四书集注》中,对此则进行了新的诠释:“致,推极也;知,犹识也。推极吾之知识,欲其所知无不尽也。”

“格”通〔彳各〕字,本字做“各”,古文字从倒“止(脚趾)”、从“口”,罗振玉谓:“象足形自外至”,与“出”字从正“止”相对,意为“至”、“来”。“口”是住所的象形,脚尖(趾头)对着口,就是“各”(来、至),脚跟对着“口”,就是“出”。例如,《曶壶》:“王各(格)于成宫”。《颂鼎》:“王各(格)大室”。 《尚书·尧典》:“格于上下” 《尚书·君奭》:“格于皇天……格于上帝。”后“各”字借作他义,遂加“彳”表示本义,以示区别,乃重复的形符。) 

从这个角度讲,“致知,在格物”应该是指我们的各种知识应该是来自(源于)对事物的认知,这和经学大师郑玄的讲解,是相通的。如果我们回到《论语》,孔子说,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我想,他老人家根本连鬼神都不谈,应该不会说:“推极吾之知识,欲其所知无不尽也”这样的话。
其乐

11-03-08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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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原来你是---“洸洸”
其乐

11-03-08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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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推之。
ST回锅肉

11-03-08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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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唐朝,随着时间、语言的变迁,当时的人对《诗诂训传》也有不同理解了。读书人也很苦恼。于是孔颖达写了《毛诗正义》,用他那个时代的人,能听懂、看懂的话,对汉朝的毛亨、毛苌解释《诗经》的著作,再次进行解释。孔颖达说:“诂者,古也,古今异言,通之使人知也。训者,道也,道物之貌,以告人也。“
按照后世人的理解,孔颖达开始把训诂上升到较为系统的方法论的高度了。(编字典的人,一般都非常耐心、非常渊博、非常天才,而且,几乎不过多计较名利,写到这里,我真对这些传承、改进中国文化的老黄牛感到佩服,要感谢他们。)

到了宋朝,有了一个我不能理解的历史转变(暂时没有找到相关的历史资料)。宋之前,训诂,都是诂在前,训在后,从宋开始,诂训渐渐演变成了训诂。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时代所需,用了曲笔;还是因为自我过于膨胀,过于的六经注我,我注六经。
训诂由此而来的变化,在某些时候,就像那个著名的笑话:部队通知,明天全体集合到操场观看哈雷彗星,层层传令下去,变成了明晚8点下雨的时候,著名的76岁哈雷将军将在营长的陪同下身着野战服,开着他那彗星牌汽车,经过操场前往礼堂。其中,尤为著名的训诂争论,大概应该算是朱熹的“格物致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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