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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东方园林今日公告,5月7日与大同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签订了《大同市文瀛湖项目景观工程合同》,总金额12亿元,工程规模约400万平方米,单位造价300元/平方米,工期两年。
资料显示,该合同系东方园林承接的首个超10亿元的园林景观工程项目。公司称,合同的履行将会增加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对2010年、2011、2012年经营业绩都将产生积极影响。
目前,公告披露的合同总价为12亿元,相当于东方园林2009年营业总收入的2.06倍。基于此,若再以工期两年计算、以2009年公司平均净利率14.33%估算,则该合同于今年内为东方园林带来的核算净利润可达8600万元。
【建筑工程/建材建筑工程/建材王小勇】山西大同文瀛湖公园12亿元合同,将确保公司未来2~3年业绩高成长的稳定性,预计10年、11年EPS分别为3.56元、5.86元,同比增长220%、64%。我们预计,未来公司大单签订将可能超预期。目前股价在公司股权激励价附近,强烈推荐买入,目标价2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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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文已无法访问]
又要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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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盘面,今天机构又进场了,机构很弱智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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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好连连,刮目相看。连胡立阳也提到该股,看来,东方园林的影响力也到了台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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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狄大的席位评论:
作为曾经的小板第一高价股,有不少机构去调研过。今年首季就有11亿订单在手,当时在谈的还有20亿,本次连续公告了13.5亿左右的订单敲定,并且张北与大同市政的订单均是小单敲定以后再搞下来的大单,目前在谈项目还包括衡水、淄博、曹妃甸(政府整个规划200个亿,平均每年20个亿);个人豪不怀疑其今年搞定的订单会超过研究员预期,事实上高管的股权激励方案的预设目标看来是太保守了。同时,市政项目需要代垫三成的前期项目款,因此公司在超高速成长的后面,就是再融资会陆续提上日程,毕竟超募的资金也只有5个亿,而09年的主营收入也就6个亿。机构的短期抛售并不能够影响中线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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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园林[141.00 8.86%]签12亿元大单两倍于去年营业收入
东方园林今日公告,5月7日与大同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签订了《大同市文瀛湖项目景观工程合同》,总金额12亿元,工程规模约400万平方米,单位造价300元/平方米,工期两年。
资料显示,该合同系东方园林承接的首个超10亿元的园林景观工程项目。公司称,合同的履行将会增加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对2010年、2011、2012年经营业绩都将产生积极影响。
目前,公告披露的合同总价为12亿元,相当于东方园林2009年营业总收入的2.06倍。基于此,若再以工期两年计算、以2009年公司平均净利率14.33%估算,则该合同于今年内为东方园林带来的核算净利润可达8600万元。
【建筑工程/建材建筑工程/建材王小勇】山西大同文瀛湖公园12亿元合同,将确保公司未来2~3年业绩高成长的稳定性,预计10年、11年EPS分别为3.56元、5.86元,同比增长 220%、64%。我们预计,未来公司大单签订将可能超预期。目前股价在公司股权激励价附近,强烈推荐买入,目标价2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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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机构大战,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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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进来的游资都是猛将啊,机构怎么这么一致行动?看来易方达旗下几个一致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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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巧女挺可爱,典型的资本Vs机构大战,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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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巧女拼了,又公告2.4亿合同。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编号:2010-029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张北县人民政府签署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0年5月9日,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与河北省张北县人民政府分别签订了《张北县东洋河、玻璃彩河景观绿化工程建设
合同书》、《张北风电基地园林景观工程建设合同书》两个框架协议,相关建设工
程施工合同须另行签订。协议金额分别为18,000万元和5,970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一、 协议主要内容
(一)张北县东洋河、玻璃彩河景观绿化工程建设合同书
1、工程名称:东洋河、玻璃彩河二河沿岸景观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河北省张北县
3、工程规模:景观工程以东洋河为主,玻璃彩河为辅,河道60米宽,二岸景
观各120米宽,以节点施工为主。
4、工程内容: 东洋河、玻璃彩河绿化、土方、园建铺装、小品、景石、水电
等工程。
5、工程工期:
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安排人员开始施工。
6、工程价款:工程价款由土石方工程价款,园建、水电工程款,绿化、小品工
程款三部分组成,总投资约1.8 亿元。
7、价款支付:本协议所涉及的项目工程实行单项竣工验收、单项分期付款的支
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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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9、质量保修期:
本协议项下绿化工程质量养护期为三年。其它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一年。
10、生效时间: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1、违约责任:若乙方所建工程达不到合格的质量标准,则按工程价款的千分
之五支付违约金。乙方不能按协议规定如期完工,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按日支付未完
工程款额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若甲方未按本协议规定,及时拨付应拨的工程进
度款,甲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工程延误等责任,并需向乙方按日支付应拨未拨工程
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二)张北风电基地园林景观工程建设合同书
1、工程名称:张北风电基地园林景观工程
2、工程地点:河北省张北县
3、工程规模:重要景观17万平米,一般景观17.2万平米
4、工程内容: 景观水电、灯光、园林小品、喷泉、土方、地形、园林种植、
铺装等项目。
5、工程工期:
甲方确认乙方设计图纸后,并完成主要材料认价后乙方安排人员正式开始施工。
6、工程价款:计划总投资5,970 万元。
7、价款支付:工程施工期间甲方按每月已完工程量的一定比例支付工程进度款。
8、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9、质量保修期:
本协议所涉全部工程的养护由乙方负责。乙方质量责任缺陷期限为二年,质量
缺陷期自合同所涉全部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缺陷期内工程的修复所发生的一切
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期间正常养护费用由甲方负责。
10、生效时间: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1、违约责任:若乙方所建工程达不到合格的质量标准,则按工程价款的千分
之五支付违约金。乙方不能按协议规定如期完工,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按日支付未完
工程款额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若甲方未按本协议规定,及时拨付应拨的工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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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款,甲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工程延误等责任,并需向乙方按日支付应拨未拨工程
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上述协议的交易对方均为河北省张北县人民政府,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009年,本公司与张北县人民政府累计签订的框架协议金额为:5000万元。
三、协议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协议的履行将对公司2010年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协议总金额为
23,970万元,占公司2009年经审计营业总收入58407.85万元的41.04%。
上述协议的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本公司不会因此协议而对张北县
人民政府形成业务依赖。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1、上述协议为公司与张北县人民政府签订的框架协议,后期还需签订具体的建
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的签订时间、金额、工期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对合
同签订进展情况履行公告义务;
2、上述协议的应收账款周期较长,尽管协议双方明确了违约责任,但仍存在应
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的风险;
3、上述协议的履行将占用公司较大的流动资金;
4、根据协议,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基准,最终结算以甲方委托专业审核机构审
核后,经双方确认为准。因而最终结算金额可能会与合同金额产生不一致的情况。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