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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陵一段人行栈道“电子废弃物”造
2011-01-24 09:10:00 来源: 南京日报(南京)
本报讯(记者 顾小萍) 电子废弃物究竟怎么回收利用?很多人不知道,它竟然可以加工成环保型材。地铁苜蓿园站出口至中山陵停车场段的中山陵人行栈道就应用了这一新技术。
据了解,这种由电子废弃物、废旧电池、秸秆等报废材料加工而成的环保型材叫塑木。格林美塑木江苏总代理江苏一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金智介绍,每生产、使用1吨塑木,相当于少砍伐1.5棵30年树龄的桉树、减排4.6吨二氧化碳、释放13.8吨氧气。塑木在国外早就被广泛用于室外装饰、园林工程建设、车间防腐工程、海洋防腐工程及环卫设施生产等,在国内还处于起步阶段。目前,格林美塑木型材在红星美凯龙有展示。
作者:顾小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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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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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电器回收“摸石头过河” 悬念多多
2011年01月19日16:32
酝酿两年之久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自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但最引人注目的两个配套政策,“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和“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详细内容仍是未解之谜。
据参与制定《条例》的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废弃电子电器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田晖最近表示,目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仍在进一步的协商修订中。在目录出台后,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等其他配套措施才会陆续落实。届时,将对生产企业征收一定的处理费用以补贴回收企业。
目前,业界争论最多的有三个问题:收费怎么收?收多少?补贴怎么补?由于此前没有可供参考的标准,这些问题都悬而未决。
收费标准一议再议
对于家电企业来说,迟迟未决的废旧家电回收补贴办法已成心头之虑。不少家电企业负责人表示,“此前就从媒体上了解到废旧家电回收一事,但企业目前还没有接到相关的通知和文件,具体交费的标准、细则都不清楚,还是按照原来的工作流程在走。”
其实,作为标准的制定方——废弃电子电器工委会也一直纠结不已。田晖告诉记者:“标准讨论稿已经作了好几次修改,就是收费办法很难取得共识。”据悉,目前初步确定的收费标准设定在10—20元之间,而回收拆解商的补贴标准则在70—100元间。同时,对企业生产绿色环保产品的收费优惠则被取消。
业内人士称,考虑到推动整个政策的长期可持续执行,增加了回收费用的征收额度。其中,空调和洗衣机的收费较少,而彩电和电脑的收费最多。
对于处理基金迟迟不能出台的原则,中国家电协会的相关人士透露,“当前国家为了拉动内需,并不愿意给企业增加太多的成本压力。但为了拆解回收产业的未来发展,则必须要向生产企业征收,这样一来企业的负担又很重,一度让政策制定者们也很纠结。”
鼓励生产企业自己回收
记者了解到,即将在3月份正式出台的收费准则,将采取“多回收模式”,改变此前由专业的第三方公司回收的“一刀切”做法。
据悉,业内已经达成“鼓励生产企业参与产品的回收、拆解和再使用,并对达到一定回收数量标准的生产企业免收回收费用”的意向。
而对于“回收无利可图”的说法,有关专家表示,废旧家电中包括金属、塑料、玻璃等材料,像电视机,玻璃占53%,铁、铜、铝占16%,冰箱、洗衣机的有用价值都在50%以上;电脑、手机等产品还有许多贵重金属和稀有金属,芯片电路板上还含有一定的黄金等,企业是有利可图的。
据悉,TCL、长虹等企业此前已经专门成立专业的环保回收公司,其中TCL还在天津打造绿色环保回收产业园,旨在把握这一领域的机会。此外,目前已有广东的几家空调企业正在积极筹备,组建专业的回收拆解企业,意在产品回收领域分一杯羹。
技术设备比较紧缺
当前,摆在国内所有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拆解企业面前的最大难题,除了企业的日常经营中随时可能遭遇的亏损和无货可拆,更大的问题则是来自于技术经验和专业设备的缺失。
2009年6月,国务院决定在北京、长沙等10个城市推出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试点,并于2010年6月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广,对消费者购买五类家电给予10%的销售补贴,淘汰家中的废旧家电。
政策实施1年多来,遭遇最大的问题则是很多消费者家中的废旧家电回收不及时,而很多拆解企业则抱怨回收的产品太多,生产线根本来不及拆解、回收再利用。一方面是对废旧产品的物流运输体系没有专门建立起来,另一方面则是专业的环保拆解人员和设备的缺乏,很多企业拆解后的处理和二次利用则面临较大考验。(兰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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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量呢,
不是说天量上市吗!
要砸停。。。
俺等了很久。。。
看样子,今天是尽不了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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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物长兄好,
多谢。
送一句话与兄共勉。
在漫长的不确定的生长周期里,信念比信息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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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1-001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首次公开发行前己发行股份本次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63,295,960股, 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63,295,960股。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1 年 1 月 24 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404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2,333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后股本总额为9,332万股。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0]29号)同意,公司股票于2010年1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挂牌上市。公司网下配售的460万股于2010年4月22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流通。
(2)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 过,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 9,332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3.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股份总额变为 12,131.6 万股。
二、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许开华、王敏夫 妇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 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广东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协迅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深圳市同创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殷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东粤财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份上市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且不委托他人管理其分别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 司回购上述股份。
3、许开华、王敏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所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公司 的股份。
4、其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马怀义、牟健、周波、 王健、彭本超承诺自公司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 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前述限售期满后,在任职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其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
5、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 企[2009]94号)的有关规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公司国有法人 股股东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公司国有法人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理事会转持三户将承继原国有股东广东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和广东粤财投资 有限公司的禁售期义务。
经核查,上述承诺均得到了严格履行。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1月24日。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 63,295,96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2.18%,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63,295,960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2.18%,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实际可上
本次可解除 本次实际可
序所持限售股市流通股份数
股东名称限售的股份 上市流通股
号数量量占公司股份
数量份数量
总数的比例
1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27,691,040000%
2广东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22,142,21622,142,21622,142,21618.25%
3深圳市协迅实业有限公司12,480,00012,480,00012,480,00010.29%
4深圳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10,176,53010,176,53010,176,5308.39%
5深圳市同创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6,500,0006,500,0006,500,0005.36%
6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4,482,7904,482,7904,482,7903.70%
7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 3,032,9003,032,9003,032,9002.50%
8深圳市殷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600,0002,600,0002,600,0002.14%
9广东粤财投资有限公司1,881,5241,881,5241,881,5241.55%
合计90,987,00063,295,96063,295,96052.18%
说明:
(1)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遵守其承诺,锁定三年。
(2)实际控制人兼董事许开华在深圳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持股 31.4650%, 通过鑫源兴间接持有公司 3,202,030 股;实际控制人兼董事王敏在深圳市鑫源兴新 材料有限公司持股 1.2774%,通过鑫源兴间接持有公司 130,000 股。实际控制人兼 董事许开华、王敏将遵守其关于限售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自公司股份上市交易之 日起三年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 等股份;前述限售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
董事马怀义在深圳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持股 13.0939%,通过鑫源兴间接 持有公司 1,332,500 股;监事王健在深圳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持股 3.1936%, 通过鑫源兴间接持有公司 325,000 股;高级管理人员牟健在深圳市鑫源兴新材料 有限公司持股 4.4711%,通过鑫源兴间接持有公司 455,000 股;高级管理人员彭本 超在深圳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持股 1.2774%,通过鑫源兴间接持有公司
130,000 股;高级管理人员周波在深圳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持股 2.5549%,通 过鑫源兴间接持有公司 260,000 股;董事马怀义、监事王健、高级管理人员牟健、 彭本超、周波将遵守其关于限售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自公司股份上市交易之日 起三年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 等股份;前述限售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
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循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 披露股东履行股份限售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本公司此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情况出具了《中德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解禁的核查 意见》,结论性意见为:
经核查,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要求;本次解禁限售的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 了首次公开发行时做出的承诺;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
五、其他事项 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股东均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 解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 一一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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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得道多助
来源:搜狐证券 2011年01月05日08:56
格林美 64.00-0.66-1.02% 格林美:得道多助
格林美发布公告: 全资子公司江西格林美于2010年12月30日收到江西省丰城市财政局发放的奖励资金720.10万元,根据相关规定,将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此前,立足于城市矿山开发,主攻电子废弃物循环利用的格林美,在深圳获得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630万元资助,在荆门获得2010年湖北省重大科技专项500万元资助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1000万元。 从广东深圳,到湖北荆门,再到江西丰城,循环经济的迷人魅力,让格林美所到之处的地方政府纷纷慷慨解囊,2010年下半年,格林美收到的各种补助已经超过2600万元。
稿件来源: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交易时间》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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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环保产业规划或“两会”后出台
2011年01月05日02:46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王颖春
消息人士向中国证券报记者透露,逐步提高环保产业集中度,重点培养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环保企业,可能纳入《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考虑的范围。
消息人士称,在2009年由相关行业协会上报发改委的建议稿中,就提出“十二五”时期培养十个产值过百亿节能环保企业的目标。在随后的专家论证过程中,发改委将该产值目标降至50亿元。
这位人士强调,最终定稿中是否会有上述内容,具体目标如何设定目前尚未确定,是否会有相关扶持政策要以定稿为准。
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在2010年11月25日完成专家论证环节后,各部委对规划中的具体内容尚存分歧,在发改委上报国务院之前尚需较大修改,考虑到与“十二五”规划及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的衔接,《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出台日期或在“两会”后。
截至2009年,全球最大环保企业威立雅集团营业收入为320亿欧元(约合人民币2814亿元),第二大环保企业苏伊士集团营业收入为123亿欧元(约合人民币1081亿元),而目前我国大型环保企业年营业收入大多在20亿-30亿元。
全国工商联环境服务业商会秘书长骆建华认为,与国外巨头相比,我国环保产业存在规模不大、集中度不高等问题,做大做强环保产业的关键是做大做强企业,这需要企业自身努力,也需要良好的市场与政策环境。
发改委网站披露的数据显示,我国环保产业总产值2010年有望超过1万亿元。在将来较长时期内,环保产业将保持15%至20%的年均增速。“十二五”期间,节能环保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需求将达3万亿元,比“十一五”增加一倍以上,将形成全球规模最大的节能环保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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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0-090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获得资源综合利用认定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和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2010年第二批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的通知》(深科工贸信电资字[2010]262号),公司获得资源综合利用认定企业,公司的塑木型材产品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有效期为两年,即从2011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公司获得资源综合利用认定企业,对于公司在税收优惠方面具有积极的作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一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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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力给足了。。。
自己一定要雄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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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0-089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获得政府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格林美”)收到江西省丰城市财政局下发的《关于给予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企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江西格林美获得企业发展奖励资金资助,已于2010年12月30日收到资助720.10万元。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该财政资助将对公司2010年盈利产生正面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一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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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手软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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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一年了。。。
今年看好环保产业。
去年15%左右的收益。
挨LP批评了。
嘿嘿
希望今年有好的收成。。。。
为了支持阿美的工作。
俺决定帮阿美的外贸上个台阶。。。
O(∩_∩)O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