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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的公告汇总后,出售的思路和目的已经不需要我评论了。 后续还需要清理的资产有:
http://lhotse.gov.sina.net/n25923.html 显示,棱光实业正在计划出售与阿姆斯壮中国投资控股公司合资的上海阿姆斯壮股权。上海阿姆斯壮总资产3.24亿元,主要生产天花板等建材制品,其中棱光实业持有20%股权,另外80%股权由阿姆斯壮中国投资控股公司持有。
发布周期:2009-10-15至2010-01-14 挂牌价格7600万元
而这块资产,和前面的尚建院等资产一样,都是国盛挽救ST棱光时的注入内容
作者: 山沟沟 时间: 2009-12-25 13:31
armstrong和洋山港的水泥资产等一起注入的成本是1.1亿,具体armstong账面价格多少还需要查资料,但是不大会亏,至少可以换来现金流。 虽然短期还没有公告,随着工作的推进,公告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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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周末出公告了: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标的名称:上海阿姆斯壮建筑制品有限公司的20%股权
交易金额:7600万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一、交易概述
(一)2009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六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上海阿姆斯壮股权的议案》,并已于2009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予以披露。
(二)公司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程序,与ARMSTRONG CHINA HOLDINGS, LIMITED签订《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并于2009年12月24日取得了《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凭证》。出售价格为人币7600万元。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三)根据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
交易对方: ARMSTRONG CHINA HOLDINGS, LIMITED
住所:19th Floor,Neich Tower,128 Gloucester Road, Wanchai,Hong Kong
法定代表人:Mark Willis-Jones
注册资本:427.6万美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本次交易标的为上海阿姆斯壮建筑制品有限公司的20%股权。
2、本次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的情况。
3、上海阿姆斯壮建筑制品有限公司是由阿姆斯壮中国投资控股公司(以下简称"阿姆斯壮公司")和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的中外合资公司,主要以矿棉吊顶板的设计和生产为主营业务。上海阿姆斯壮实收资本3000万美金,其中本公司占20%。截止至2008年12月31日,上海阿姆斯壮总资产账面值为324,782,700.98元,净资产为291,094,280.16元。
(二)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
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海阿姆斯壮建筑制品有限公司全部资产评估的情况:
1、评估基准日:2008年12月31日
2、评估方法:收益法
3、评估结论:经评估,2008年12月31日上海阿姆斯壮建筑制品有限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36,838.00万元。
(详情请查看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各方:
甲方: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ARMSTRONG CHINA HOLDINGS, LIMITED
2、交易价格:人币7600万元。
3、支付方式为: 在合同签订之后,乙方支付产权转让价款的30%;在合同项下的股权转让经有管辖权的中国商务部门批准并经上海市工商行管理局登记后,乙方支付产权转让价款的70%。
五、人员安置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后,上海阿姆斯壮建筑制品有限公司依法继续履行其与其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出售资产的目的:
因出口退税优惠策变化、能源原材料价格上涨等不利因素的影响,标的资产的盈利能力逐步下滑,且本公司转让部分非主业业务,有利于资源集中配置,推进公司主业发展。
(二)出售资产对公司影响:
本公司认为,上述资产出售,将给公司带来一定的投资收益,并有助于公司产业整合和战略发展。本公司将严格按会计准则的要求核算相关的收益。
七、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棱光实业具备本次资产转让的主体资格,本次转让的标的不存在权利限制情况,本次资产转让已经履行的内部决策、资产评估和备案等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八、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六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
3《产权交易凭证》;
4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5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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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可收回现金5.76亿,毛利超过3.3亿
原先净资产只有1.32元,处理资产过程中的增值,对年度的净资产也会有比较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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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小盘绩优
12、25 转让上海尚建51%股权 出售价格为2,283.48万元
尚建园管理公司成立于2006年6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对徐汇区宜山路407号的房屋进行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530万元,占51%
(一)出售资产的目的:
鉴于尚建园管理公司的经营环境和经营管理条件发生较大变化,为维护本公司的利益,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推进公司以清洁能源相关新材料等战略的发展,通过对该资产的转让,将其转让所得投入到相关产业的开发,以求获得更好地投资回报,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二)出售资产对公司影响:
本公司认为,上述资产出售,将给公司增加一定的现金流量,有利于公司主业的整合和战略的发展。
12/22宜山路407 号第3 幢、第4 幢房产 交易金额42566.70 账面金额17432.40万元
(一)出售资产的目的:
公司近期优先发展清洁能源产品为主的新材料产业,故本次通过出售部分物业资产,将变现资金用于以清洁能源等相关产业投资,为公司的发展提供资金保障,也为提升公司未来的业绩奠定基础。
(二)出售资产对公司影响:
本公司认为,上述资产出售,将给公司带来一定的投资收益,并有助于公司主业的发展和业绩的提升。
11/14 115辆出租车资产 交易金额4429.68+另外支付补偿金345万元 账面价值为695.92万元
(一)出售资产的目的:
1、 出租汽车业务规模小,且受相关政策限制发展,随着出租业务不断规范及市场交通建设的不断完善,营运成本逐年上升,已封闭了公司出租汽车业务发展的空间。
2、 从公司产业结构角度考虑,投资的产业较分散,主营业务不突出,同时不利于公司的
集中内部管理。出售部分非核心资产,把现有资源集中配置,有利于发展主业。
3、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总体经营目标。有利于加快公司资产整合、业务整合、产业整合,
逐步剥离非核心资产,聚焦于主业,突出主营业务。
(二)出售资产对公司影响:
本公司认为,上述资产出售,将给公司带来一定的投资收益,并有助于公司主业的发展和公司整体经营的目标。
综合一下,就是:
项目 上海尚建51%股权 宜山路房产 115辆出租车资产 合计
出售价格 2283.48 42566.7 4774.68 49624.86
账面价格 1530 17432.4 685.92 19648.32
收益 753.48 25134.3 4088.76 2 9976.54
清理3个项目,公司收回5亿现金,收益3亿,不考虑其它收入,以2.69亿总股本计算,每股1.1元。而且现金充裕,后劲十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