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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 0 0 9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现将公司
召开2 0 0 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 时间: 2 0 0 9 年1 1 月1 6 日上午9: 0 0
( 二) 地点: 厦门市海沧区新园路9 9 号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 三) 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第一章第五条修改如下:
原为:
公司住所: 厦门市金桥路1 0 1 号
邮政编码: 3 6 1 0 1 2
修改为:
公司住所: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新园路9 9 号
邮政编码: 3 6 1 0 2 2
2、授权董事长曾福生先生在公司住所地变更手续中签字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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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厦门)艺术品集散中心项目招商
为推动海西艺术品市场的发展,促进厦门文化产业向高端方向发展,厦门市政府决定将法拉电子旧厂房改造成为一个面向全国,汇集当代各类艺术品,集展示、交易、批发、配送为一体的艺术品集散中心。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址:法拉电子公司旧厂房位于厦门市金桥路101号,南接体育路西段,北靠仙岳路。
2、周边环境:法拉电子旧厂房与厦门市文化艺术中心和厦门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城相邻,交通便捷,整体独立性好,人文艺术环境容易塑造,其环境较容易吸引旅游客户群,易于打造专业市场,成为旅游观光区。
3、项目面积:法拉电子旧厂房共有5幢建筑,第一层层高4.5米,其余楼层层高3.9米,占地面积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近3.7万平方米,厂房始建于1995年,还有30年以上使用权,产权为法拉电子公司所有。
二、招商对象:面向国内外招商,项目运作做到“统一规划、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由具备整体运营实力、行业整合和策划力强的机构组成专业运营公司进行前期策划和经营管理。
三、资格审查和评审组织:招商单位组成评审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综合评比确定。
四:合作方式: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