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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安当局昨晚通报6。5公交车“放火”案“告破”,但是通观整个报告,依然发现很多疑点,令整个破案漏洞百出。
草民以为,现在的证据明显不足。很多地方都是公安自己的推断
1。最有力的证据就是遗书,为什么不肯公开遗书的扫描件给大家看?有什么好隐瞒的?既然上月9号就收到遗书了,怎么一直不说?
2。就算遗书和电话里有自杀倾向,也没有说明要用这种方式自杀。悲观厌世成天闹着要自杀的人多得是,又有几个真的去自杀的了?是不是都要报案?
3。打火机帽被找到就算是证据吗?十个男的八个要抽烟带打火机的,这算什么证据?
4。为什么解释不清楚车门打不开?“嫌疑人带汽油上车”和“车门打不开”有因果关系吗?
5。为什么汽油点燃却不是马上燃烧而是先冒一阵子烟?世界上有这么怪的汽油吗?
6。若是打翻了汽油再点火,应该整车人都闻到浓烈的汽油味,会马上群呼停车,如果是人为故意纵火,许多生还者出来后马上就会讲。为什么到现在才知道是故意纵火?
但幸存者中为什么没有人反映这一过程?
死人口里无招对。把责任推到死人身上,公交公司就可以赖到伤者们的巨额治疗费了。对公交公司最有利,官们又可以掩盖自己管理不善的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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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只知道欺负老百姓。 国内乌鸦一片黑,真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