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家银行违法被查处:信贷资金违规进楼市!释放了什么信号?
两江财经
2019-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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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资金违规进楼市,必将迎来严厉打击。
2019年11月12日,重庆银保监局公开两则行政处罚信息,一家银行因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楼市等原因,被监管部门处以45万元罚款。
根据“渝银保监罚决字〔2019〕4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未对集团客户统一授信、流动资金贷款违规进入
房地产 开发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银行业 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五)项;《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六条(四)项,重庆银保监局对其“共计罚款人民币45万元”。
另一则“罚单”开给了一位金融高管。根据“渝银保监罚决字〔2019〕4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谭兴军对贷款资金被挪作项目资本金负领导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二)项,重庆银保监局对其“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我们了解到,谭兴军曾任重庆一家国有商业银行一区县支行行长。
从上面的两则行政处罚信息里面,我们可以看到,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楼市,仍然是银行保险监管部门严厉查处的对象。
商业银行因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楼市被罚,无论是在重庆,还是四川,还是在国内其他地方,今年以来,均不是第一次出现“罚单”。
我们先来看重庆。
2019年4月19日,重庆银保监局公开“渝银保监罚决字〔2019〕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信息,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内控管理不严导致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企业;以贷转存;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对贸易背景审核不尽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三)项,重庆银保监局对其“共计罚款人民币90万元”。
上述信息表明,
民生银行 重庆分行彼时被监管部门处罚,亦有“内控管理不严导致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
我们再来看一下四川。
德阳银保监分局已经对广汉农商行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楼市作出行政处罚。
根据“德银保监罚决字〔2019〕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王洪(四川广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广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现四川广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个人按揭贷款贷前调查严重失职,导致四川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名11户个人取得商铺按揭贷款,造成较大风险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德阳银保监分局对其“警告,罚款人民币6万元”。
根据“德银保监罚决字〔2019〕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四川广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个人按揭贷款贷前调查严重失职,导致四川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名11户个人取得商铺按揭贷款,造成较大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德阳银保监分局对其“罚款人民币25万元”。
由于个人贷款违规流入楼市等渠道,
交通银行 四川省分行一高管被处罚。
根据“川银保监罚字〔2019〕5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吴松(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对个人贷款违规流入房市、股市、购买理财产品负有直接管理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四川银保监局对其“警告,罚款人民币5万元”。
建设银行 成都第八支行也因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楼市被罚。
根据“川银保监罚字〔2019〕4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八支行,个人消费贷款挪用为购房首付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四川银保监局对其罚款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