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创业板拟允许借壳上市;证监会发文,上市公司重组还有这些利好
6月20日晚间,证监会发布消息称,日前,证监会就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拟进一步提高《重组办法》的“适应性”和“包容度”,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拟取消重组上市认定标准中的“净利润”指标,支持上市公司依托并购重组实现资源整合和产业升级。
二是拟将“累计首次原则”的计算期间进一步缩短至36个月,引导收购人及其关联人控制公司后加快注入优质资产。
三是促进创业板公司不断转型升级,拟支持符合国家战略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
新兴产业相关资产在创业板重组上市。
四是拟恢复重组上市配套融资,多渠道支持上市公司置入资产改善现金流、发挥协同效应,引导社会资金向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高科技企业集聚。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这是证监会自2013年11月以来首次明确创业板重组上市改革,允许符合国家战略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资产在创业板重组上市。同时明确,非前述资产不得在创业板重组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