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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石激起千层浪!新股首日不设涨停板限制!

19-01-12 20:22 1835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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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2日,第二十三届中国资本 市场论坛在北京举行。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出席并发表演讲,他称,新股第一天价格涨了44%,没有交易量,没有交易量的价格是虚幻的不准确的价格,建议取消新股首日涨停板限制。

中国股市历来是周末无小事,此言一出,顿时吸引了众多投资者的关注和热议,看空看多叫好叫骂的莫衷一是。

新股首日涨幅不设限,中国股市早已有之,最典型代表就是48元世纪之套的中国石油

为了防控首日恶炒新股,2013年11月30日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2013年12月13日,上交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监管的通知》,深交所发布《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盘中临时停牌制度等事项的通知》。

沪深交易所针对新股上市首日,股价涨幅和盘中临时停牌等作出明确规定。按照两市规则,2014年1月新股发行开闸后,新股首日股价最高涨幅为发行价的44%,试图对炒新行为进行进一步约束,并延续到现在,而事实上也证明了这是一项毫无意义的交易规则。

此番新瓶装旧酒,和此前叫停又重启的新股配售制度一样,虽然再度验证了管理层政策反复多变,但是不可否认有其一定的正面意义,下面我们简单谈谈看法。

1、新股首日放开涨跌幅是公平交易的一种体现,同时也斩断了某些群体的“炒新”财路。历史上A股“炒新”现象屡禁不绝,这些群体利用通道和大资金的优势,抢夺筹码并将新股封死在涨停板上,形成了连续涨停的惯性炒作气氛,而众多中小投资者却往往面临“涨停买不到,买到跑不掉”的悲剧。

2、T+0,放开涨跌幅,这是国际成熟资本市场最基本的交易制度,即将开设的科创板也将有适度放宽的计划,A股新股首日放开涨跌幅对于交易制度的市场化,具有一定的探索意义。

3、遗憾的是,在T+1的限制下,新股首日放开涨跌幅的作用将大打折扣。对于新股首日收盘前换手在80%、90%之上的新股,由于当天已基本上没有抛盘,尾盘只需动用少许资金就可以让股价“一步登天”,然而,却难逃次日开始的连续跌停的命运。

4、确立市场定价机制,方星海提出的没有交易量的价格是虚幻的不准确的价格,要给予多空双方充分手段,让市场充分博弈合理定价,这是正确的看法。可以预见的是,A股未来与世界“接轨”,实行T+0以及放开涨跌幅等自由交易制度,只是时间的关系。

新股首日放开涨跌幅,虽是老调重弹,但总的来说,利大于弊,尤其是在当前A股所处的相对低位上,这对A股交易制度市场化的探索方面具有一定推动作用。

路漫漫其修远兮,至于上市当日全流通,抑制新股不败神话,让破发成为常态,破釜沉舟用市场化手段解决争先恐后上市的问题,那或许就是更加遥远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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