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黑龙江
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出让方”)拟与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结构调整基金”或“受让方”)签署《关于转让赛领国际投资基金(上海)有限公司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赛领国际投资基金(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领基金”)6.66%的公司股权,即对应的公司未实缴的60,000万元的注册资本出资额。受让方以0元的价格受让公司持有的6.66%的赛领基金股权。
公司为赛领基金的股东,持有赛领基金11.10%的股权所对应的100,000万元的注册资本出
资额,截止目前,公司实缴40,000万元出资额。
本次转让已取得赛领基金其他股东确认放弃优先受让权。
(二)公司于2017年12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转
让赛领基金未实缴股权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