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披露公告 中东方富海(芜湖)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芜湖一号”)和东方 富海(芜湖)二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芜湖二号”)(“芜湖一 号”和“芜湖二号”以下统称“东方富海”)持有浙江
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数为 7,830,000 股,总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由 6.3515%变更为 6.3361%。计划自 2018 年 5 月 23 日起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 式减持不超过 2,465,560 股,减持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 2.0000%变更为 1.9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