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
登录/ 注册
主页
论坛
视频
热股
可转债
下载
下载

阅读笔记三两事(1)

18-06-02 18:20 172148次浏览
mt199
+关注
博主要求身份验证
登录用户ID:
近日,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证券”)在其官网发布公告,其管理的平银凯迪电力上网收费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二期)(以下简称“凯迪ABS二期”)已触发提前终止事件,恒泰证券正与凯迪生态(000939.SZ)就后续处置方案进行明确和细化。触发提前到期后,该项目是否能及时和足额兑付引发业界关注。此前,因中期票据“11凯迪MTN1”违约等事件影响,凯迪ABS二期尚未到期的优先级信用评级被评级机构大幅调低至C级,第三方估值中证估值也调低了约10%。

子公司停产,债券提前到期
“债券违约说明企业的偿付能力出现了问题,企业的偿付能力变差,其主体信用评级会相应下调,进而触发ABS项目违约条款,导致项目提前终止。”济安金信研究员陈洋表示,对于具体的ABS项目是否会出现违约,需要关注对应企业的主体评级或者说偿付能力变化情况。凯迪ABS二期于2015年11月设立,总规模22.22亿元,其中优先级20亿元,共分6小期;次级2.22亿元由凯迪生态全额认购。目前,“凯迪2优1”和“凯迪2优2”已于2016年、2017年到期兑付完毕,剩余优先级规模为15.2亿元。此外,“凯迪二期次级”在每个专项计划年度的最后一个兑付日在分配完优先级本息后向次级持有人(即凯迪生态)分配剩余收益。不过,恒泰证券并未透露目前次级剩余收益的已分配规模。
该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来源于凯迪生态子公司崇阳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来凤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江陵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赤壁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和谷城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未来特定期间的电力上网收费权。
而根据凯迪生态5月24日对深交所关注函的回复,崇阳、来凤、赤壁三地电厂因设备故障或资金缺口原因停产,其他两家电厂正常运行。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项目设立之初,凯迪生态曾提供多项增信措施,包括凯迪生态对优先级本息兑付承担差额补偿义务,以及将上述5家子公司全部股权、全部机器设备、全部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或质押给管理人恒泰证券作为担保。
然而,面临拖欠员工工资、第一大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涉及诉讼且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等多项问题缠身的凯迪生态对差额补偿恐怕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根据上述公告,上述股权质押、机器设备抵押已办理完毕。而因政策限制,恒泰证券未能及时办理土地和房产的抵押登记手续。另据恒泰证券核查,目前各原始权益人土地和房产尚未抵押给第三方。
不过,上述抵押物及质押物的资产价值总计有多少?能否足额覆盖尚未兑付的剩余部分专项计划?截至记者发稿前,恒泰证券并未对此作出回应。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的研究报告显示:目前凯迪生态已实质性违约,后续若发电厂的电费收入不稳定影响优先级证券的兑付时,凯迪生态履行的承诺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另据恒泰证券方面人士透露,恒泰证券目前正在与监管层沟通风险事项,并将召开专项计划有控制权的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就专项计划的风险处置措施进行表决。
值得关注的是,截至目前,凯迪生态并未公告上述ABS项目已触发提前到期相关具体事宜,民族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在5月23日发布的《“11凯迪债 ”受托管理临时报告》中,对两期ABS项目基础资产运营异常作了风险提示。为此,记者拨打公司电话,希望了解更多详细情况,凯迪生态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凯迪生态财务困境早有端倪
从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到公司公告称,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及股票有可能被暂停上市,凯迪生态祸不单行。
从凯迪生态近期发布的多项公告可以看到,除多家子公司陷停产困境,凯迪生态负面事件不断,公司全面陷入水深火热之中。
5月23日晚,凯迪生态公告称,因公司中票违约引发的信用风险,导致部分债权人单方面提出债务提前到期,并向相关法院申请诉前保全。公司母公司账户共有9个账户被冻结,冻结金额10.76亿元,被冻结账户余额为2444万元。此外,公司旗下共有24家子公司的38个账户被冻结,冻结金额14.56亿元,被冻结账户余额为2284万元。目前因债务问题,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与此同时,公司第一大股东阳光凯迪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凯迪”) 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共计11.21亿股,占公司总股本28.53%,占大股东所持股份的98.1%,冻结期限为2018年4月26日至 2021年4月25日。
此外,凯迪生态及下属10家子公司的10个募集资金专户于2018年初向凯迪生态非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共计转出约40200万元;2017年,凯迪生态使用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份林业生态文明建设项目闲置募集资金29500万元及14家生物质发电厂建设项目中8个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3621 万元,总计 113121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然而,截止到2018年5月9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659.98万元,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均未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凯迪生态财务困境或早有端倪。
另据一份《凯迪电力上网收费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书》显示,凯迪生态2014年营业收入为28.49亿元,净利润仅为2亿元,但同期流动负债(即一年内需要偿还的债务)为57.33亿元,约为当年营业收入的2倍。
若站在项目发行前的时点考虑,当期营业收入尚不足覆盖流动负债,又如何能保证凯迪电力有足够能力进行差额补偿?记者就上述问题采访恒泰证券,但截至记者发稿前为止,恒泰证券未就该问题做出回复。
海通证券 分析师姜超认为,随着市场的扩容和兑付压力的攀升,ABS信用风险或将逐渐暴露。ABS的信用主要基于基础资产的质量而非发行主体,基础资产分析尤为重要,包括资产池的分散度、关联性、未来现金流的稳定性等,尤其是在现金流假设方面,要重视极端情境下现金流的压力测试。此外,增信措施的具体效力也值得深究。
陈洋则相对乐观,“短期看,风险暴露引发市场担忧;长期看,随着ABS市场的发展,在产品设计、风险控制等方面会逐步得到完善。”
自2014年底备案制启动以来,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发行规模快速增长。
据数据显示,截至5月24日,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总数1406只,发行总额为1.94万亿元;在市总数1083只,在市总额已达1.29万亿元。
不过,这一增速或正在发生改变。中国基金 业协会发布一季度资产证券化业务备案情况,2018年一季度,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共备案确认110只,同比持平,环比下降38.55%;发行规模1581.59亿元,同比下降3.95%,环比下降54.81%。
一季度共有42家机构备案通过产品110只,总规模1581.59亿元,证券公司32家备案产品97只,规模1355.63亿元;基金子公司10家备案产品13只,规模225.97亿元,与2017年四季度相比,发行规模和发行数量上均有大幅下降。

哈投股份(600864.SH)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证券”)作为仲裁申请人,要求奥瑞德(600666.SH)实际控制人左洪波、褚淑霞夫妇等个人和企业偿还此前双方展开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相关资金。
根据披露,涉案金额包含融资本金15.81亿元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费用等,在融资本金中,江海证券出资2.53亿元。哈投股份表示本次仲裁案件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暂无法确定。目前,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已经受理申请人的仲裁申请,该案正在审理中。
奥瑞德风险连爆
上述涉及15.81亿元的仲裁案件,还得追溯到2017年的3月。
彼时,江海证券代表“江海证券浩瀚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与上市公司奥瑞德的实际控制人左洪波签订了《江海证券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客户协议》。约定双方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左洪波以其所持有的股票奥瑞德质押向江海证券融入资金。
其中,2017年3月28日,江海证券与左洪波约定将左洪波持有的5142.93万股奥瑞德股票(后因发生送股,质押股数变更为8228.688万股)进行质押,交易成交金额10亿元(其中江海证券出资1.6亿元),这意味着每股质押价格在19.44元上下。随后,双方再度约定将左洪波持有的2907.07万股奥瑞德股票(后因发生送股,质押股数变更为4651.312万股)进行质押,成交金额5.81亿元余,每股价格约为19.98元。回顾彼时的奥瑞德股价,其长时间在每股29元~27元间横盘,相对其质押价格,质押率在6.5折左右。“2017年股权质押业务质押率不高,主板五六折左右,中小创则更低,约为四折。”一位券商业内人士回顾2017年的“行情”时提及。
通过两次质押,左洪波融得资金15.81亿元。这笔金额相对较高的融资本金中,江海证券出资2.53亿元。
根据上述协议,该两笔质押均为1年期,其到期日分别是2018年3月27日和4月11日。但从哈投股份发布的公告来看,经江海证券催告,左洪波仍未能依约履行偿付本息及违约金的义务。
从奥瑞德股价走势来看,在获得15.81亿元的融资后不久,奥瑞德便因推进重组而停牌,彼时股价报收27.84元/股。一年以后,2018年4月28日,奥瑞德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决定终止关于合肥瑞成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而和上述终止重组的公告同时发布的还有净利润大幅下滑的年报。2017年年报数据显示,2017年奥瑞德实现营业收入11.9亿元,同比减少19.52%,净利润5505万元,同比大幅减少88.17%。2018年5月4日,奥瑞德复牌后,股价旋即8个跌停,其后,虽然在第九个交易日打开跌停,仍未止住杀跌的进程。截止到5月21日,奥瑞德报收6.23元/股(因涉送转,前复权股价为9.97元/股),较停牌前价格,几近逼近三折。
而在上述连续下跌中,左洪波在江海证券所进行的质押,几乎大部分踩爆平仓线。
彼时,作为风险措施,江海证券与褚淑霞、左昕、大庆奥瑞德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大庆映奥科 技有限公司、河南瑞弘源科技有限公司、通宝(湖北)产业投资壹号基金(有限合伙)分别签署了《保证合同》,约定为左洪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但上述多方亦未履行其担保义务。在此背景下,江海证券据此向仲裁委申请了仲裁,要求上述多方尽快偿还高达15.81亿元的融资本金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费用等。
根据《中国经营报》记者梳理,左洪波夫妇质押比例极高。截至2018年5月10日,左洪波共持有奥瑞德股份23322万股,占总股本的19.00%,累计质押2288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98.10%。褚淑霞共持有奥瑞德15748万股,占总股本的12.83%;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15115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95.98%。在如此高比例质押下,其涉及的融资机构共4家,除江海证券外,云南国际信托、东兴证券 、湖北省中经贸易公司以及一位自然人均为左洪波夫妇提供过质押融资服务。其中,云南国际信托、东兴证券和一笔褚淑霞在江海证券处的质押尚未到期。同时,因为上述多笔质押业务纠纷,左洪波夫妇持股被执行司法轮候冻结,也因这一司法冻结,上述触及平仓线的质押股票在诉讼相关事项办理完毕前暂不会被强制平仓过户。
“对于券商和资金方而言,追回资金比获得股权更重要。”一位市场人士提及。
江海证券压力犹存
2017年江海证券自营、资管、信用业务方面营收均有提升,考虑到2017年重组和IPO市场环境变化较大,其投行略有下降,但整体营收仍较2016年有小幅增长。2017年实现营收13.54亿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亿元。
这一向好的局面,会否因为上述仲裁而带来不利影响?虽然在公告中,哈投股份提出无法确定该案件的影响,但考虑到左洪波融资本金中江海证券涉及2.53亿元,这对于2017年营业收入13.54亿元、净利润2.9亿元的江海证券而言,金额并不算小。对此,一位接近江海证券的人士提及,“公司已经积极通过司法渠道控制损失,降低不利影响。目前案件尚在审理中,无法预判。”
就在2018年,江海证券出现多项人事调整,其中因江海证券原董事长孙名扬达到退休年龄,该职位由哈投股份现董事长赵洪波继任。而工商登记信息中,公司董监高变动中出现大范围调整。其中新上任的董事分别由哈投股份董事张宪军、哈投股份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张名佳担任。新上任的独立董事有董惠江、王春宇、唐蕾,新上任的监事则由张宇、李湘滨、哈投股份副总经理贾淑莉担任。可以看到,在上述变动中,哈投股份下派的高管已经进入江海证券。不过,“也不排除存在工商变更滞后人事调整的情况。”业内人士称。
对于江海证券这一证券资产,哈投股份方面怀有较高期待。针对2017年江海证券的业务情况,哈投股份方面提及,“由于公司给江海证券增资发生在2016年10月,江海证券的资本优势在2017年尚未充分体现,未来还有很大发展空间。

2017年度出现上市以来首次亏损的红宇新材 今日宣布,公司控股股东正筹划股权转让,涉及公司易主,公司股票从5月30日上午开市起停牌。记者查询工商信息发现,意向接盘方华融国信的股东背景神秘,可穿透至一家名为“舆情战略研究中心”的事业法人。
公告称,红宇新材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红玉、朱明楚、朱红专的《告知函》,为促进红宇新材长久可持续发展,经商议决定引进符合红宇新材发展战略的合作伙伴,目前正与华融国信控股(深圳)有限公司(简称“华融国信”)筹划股权转让及投票权委托事项,如合作成功,该事项将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
意向接盘方股东背景神秘
具体来说,朱红玉、朱明楚、朱红专拟分步转让合计所持红宇新材8830万股股份(对应红宇新材股份比例为20%)给华融国信。其中,本次转让2421.13万股,于2021年2月5日前分步转让剩余6408.87万股;另外,本次拟将后续分步转让的6408.87万股所涉及的表决权、提案权等相应股东权利委托给华融国信。
本次及全部股份转让的价格为每股4.8元,本次转让总价为1.16亿元,全部股份转让总价为4.24亿元。红宇新材停牌前的收盘价为每股4.58元。
经上证报记者查询,华融国信控股(深圳)有限公司疑似背景深厚。工商资料显示,华融国信成立于2017年3月8日,注册资本4.33亿元,法定代表人钟友海,公司全资股东为中战华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战华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3亿元,其全资股东为“舆情战略研究中心”,属于事业法人。值得一提的是,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官网曾在2017年12月发布消息称,煤炭地质总局与中国舆情战略研究中心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有关领导出席了签约仪式。
记者还注意到,红宇新材股权分次转让可能是由于公司股东已将股权大量质押。其中,朱红玉共持股9069.7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55%,截至5月8日累计质押了8602.18万股,占总股本的19.49%;截至2017年底,朱红专持有614.80万股,占总股本的1.39%,其中461.10万股处于限售状态;朱明楚共持股2481.39万股,占比5.6230%,刚于5月25日悉数解除质押。
业绩首亏凸显战略调整需求
年报显示,红宇新材2017年实现营收1.51亿元,净利润为亏损4989.88万元,是公司2012年上市以来首现亏损。
公司在年报中表示,2017年,公司的经营遭遇很大的困难和挑战,耐磨铸件的产品成本上升,环境约束力加强,市场竞争无序等客观问题日益突出,下游市场虽然回暖,但是并未形成有效的价格传导,导致公司产品售价不能随着生产成本的上升而提高,公司耐磨铸件产品毛利率下降明显;公司PIP技术的推广仍然处于初期阶段,应用规模尚未有效扩大;加之历史形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较大,多因素导致公司出现上市以来首次年度亏损。
在此情况下,公司面临战略调整需求,目前已对业务做出了一些调整,包括:调整PIP技术产业化的市场布局,深度参与军民融合,公司确定了PIP 技术应用的三类产品线,分别为光轴类、模具类和标准件类;公司决定将部分产线从长沙迁移至无锡,并于2018年3月完成产线建设,已经具备投产条件,沿海产业集群的应用环境明显优于湖南长沙。对于主业耐磨铸件来说,公司加大了应收账款的收款力度,继续加大新产品的研发,随着半自磨机衬板研发成功,公司耐磨件的市场空间进一步拓宽。此外,公司还布局了智能制造领域,加速3D喷焊技术的推广应用。
如果本次股权转让顺利,红宇新材将迎来新任控制人,公司未来发展或可期待。
打开淘股吧APP
0
评论(314)
收藏
展开
热门 最新
mt199

18-06-07 09:31

0
中国资本市场正式开门迎接新经济“独角兽”。今日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向证监会申报发行IPO或CDR的材料了。
6月6日23点42分,证监会一连发了9个文件,为创新企业在A股融资铺路。从发布的规则来看,重点内容包括了:
一是明确了存托凭证的法律适用和基本监管原则,对存托凭证的发行、上市、交易、信息披露制度等作出了具体安排。
二是明确规定符合条件的创新试点企业不再适用有关盈利及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的发行条件。
三是设定了严格的试点企业选取标准和选取机制。
四是要求要经具有经验的保荐机构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全面、审慎核查后,认为完全符合试点标准、发行条件和各项信息披露要求的,可以向证监会提出纳入试点和公开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的申请。
五是强化了信息披露义务。
明确了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券商中国从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处了解到关键信息和监管安排,整理出十项重点:
1、 存托凭证的交易方式比照A股,保证交易制度基本稳定,投资者交易惯不发生重大改变,技术系统无需做大的调整,确保交易平稳,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2、 本次支持创新企业境内上市工作以试点方式开展,设定了较高的准入门槛。门槛高于市场口语化说法的所谓“独角兽”企业标准,宁缺勿滥。发行审核会严格把关,审慎选取试点企业,充分考虑国内国际市场情况,把握好试点的数量和节奏,平稳有序的开展试点工作,不会一哄而上。
3、 没能纳入试点的企业,正常的IPO渠道始终是畅通的。那些运营情况良好、运营规范、符合发行条件的企业,都可以按现有程序提交IPO申请,正常审核。
4、 证监会不对企业的质量、投资价值、投资者收益等做出判断,证监会不为试点企业质量背书。投资者应充分评估试点企业的各项风险,自主判断试点企业的投资价值,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5、 证监会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定位为政策咨询机构,不定期召开会议,围绕申请创新试点企业的技术状况、模式特征,发展前景等相关情况进行讨论,试点企业经过反馈会和初审会后,再召开发审会,对企业是否符合法定发行上市条件进行审核。
6、 试点创新企业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需询价,询价将强化专业机构投资者的在定价过程中的影响力。监管部门要求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根据企业情况,科学设计发行方案,对机构投资者参与询价建立合理有效的激励和风险约束机制,促进专业机构投资者积极参与、认真研究、审慎报价,在充分询价的基础上确定合理的发行价格和估值。
7、 创新试点企业股价会受到公司基本面、市场情绪投资热点等诸多因素影响而发生波动,投资者应认真研读发行人的招股文件,特别关注发行人的风险揭示,独立研判、客观分析、理性抉择,不要抱着炒新的心态盲目跟风炒作,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8、 证监会未对参与试点的投资者门槛作出规定,这需由交易所在业务规则中予以明确。存托凭证暂停、终止上市的情形和程序,由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投资者保护角度规定了存托凭证退市保护机制。
9、 此次试点工作,重在制度建设,并根据试点情况加以改进完善,条件成熟时,逐步扩大试点企业范围。
10、 对于可能出现的对试点企业的过度炒作,交易所将强化一线监管,加强盘中实时监控,对影响市场局部或整体运行的异常情形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发挥券商对客户交易行为的管理作用,督促会员重点监控频繁参与炒作的客户。加强投资者教育,加大风险提示力度,引导投资者理性参与交易。对于炒作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和交易所将按照依法全面从严监管要求,坚决打击,毫不手软。
九份文件为新经济打开大门
证监会发布的9份文件包括了:
《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修改并发布了: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首发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创业板首发办法》)
还同时发布了:
《试点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上市监管工作实施办法》
《中国证监会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3号——试点红筹企业公开发行存托凭证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
《试点红筹企业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并上市申请文件》
《保荐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尽职调查工作实施规定》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2号——创新试点红筹企业财务报告信息特别规定(试行)》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相比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改动不是很大,同时,两个首发办法也是为了让符合条件的创新试点企业不再适用有关盈利及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的发行条件。
为了设定了严格的试点企业选取标准和选取机制,发布了《试点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上市监管工作实施办法》;《中国证监会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则明确了咨询委员会的职责。
同时还通过《保荐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尽职调查工作实施规定》要求要经具有经验的保荐机构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全面、审慎核查后,认为完全符合试点标准、发行条件和各项信息披露要求的,可以向证监会提出纳入试点和公开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的申请。
还强化了红筹企业的信息披露义务和申请文件等内容。
具体政策解读看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怎么回答,二十四个问答满满都是纯干货:
问:存托凭证和股票的差异是什么?
答:一是存托凭证参与主体增加了存托人和托管人,分别承担存托职能和托管职能;二是存托凭证的持有人尽管可以实质上享受基础股票的分红、投票等基本权利,但因不是在册股东,不能直接行使股东权利,而须通过存托人代为行使。
问:存托凭证的交易方式是怎样的?
答:总体考虑是比照A股交易方式,保证交易制度基本稳定,投资者交易惯不发生重大改变,技术系统无需做大的调整,确保交易平稳,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问:存托凭证与基础股票之间的转换机制和安排是怎样的?
答:从国际实践来看,存托凭证与基础股票之间通常具有转换机制的安排。但各国转换实践安排存在一定差异,其中部分国家对存托凭证与基础股票之间的转换设定了一定的比例和时间限制。有关存托凭证和基础证券之间的转换,将专门予以规定。
问:为何此时推出资本市场拥抱新经济的政策?
答:近年来,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正在蓬勃兴起,但是,由于以往资本市场制度限制以及宏观改革措施尚未跟上,一批处于引领地位的创新企业已经在境外上市,同时第二批快速成长的创新企业也在筹划上市。经过多年来的改革和发展,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成熟度、持续监管安排和发行上市监管能力有了较大提高,基础制度全面加强,市场容量稳步扩大,开放水平进一步提高,已经具备支持创新企业境内发行上市的基础条件。证监会制定、修改了一系列配套制度和监管规则,由此构建起包括国家法律、法规性文件、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等在内的制度规则体系,保障试点工作依法合规进行。
问: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的试点企业名单是如何确定的?如何确保试点名单的公平性,对于“邀请制”这类说法如何看待?
答:本次支持创新企业境内上市工作以试点方式开展,设定了较高的准入门槛,面向符合国家战略、具有核心竞争力、市场认可度高,属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软件和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达到相当规模的创新企业。《若干意见》规定的试点企业选取标准包括:已在境外上市且市值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的红筹企业;尚未在境外上市,最近一年曾业收入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且估值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或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的技术,同行业竟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的红筹企业和境内企业。
根据《若干意见》的要求,证监会制订了《试点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成存托凭证并上市监管工作实施办法》对试点企业选取标准进行了细化完善,明确了试点企业的审核程序。符合试点条件和发行条件的企业,可以按照相关程序申请纳入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
问:试点企业多数为巨头企业,安排它们上市,是否会挤占其他中小创新企业的上市机会和资源?
答:为稳定市场预期,本次试点将严格按标准和程序甄选企业,把握企业数量和融资规模,合理安排发行时机与发行节奏。
需要说明的是,一段时间以来,证监会持续推进新股发行常态化,审核周期大幅缩短。没能纳入试点的企业,正常的IPO渠道始终是畅通的。那些运营情况良好、运菅规范、符合发行条件的企业,都可以按现有程序提交IPO申请,正常审核。
问:试点企业的选取是否代表证监会对企业质量的背书?
答: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也明确了企业公开发行的发行条件,证监会坚持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的工作要求,按照法定条件审核试点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公开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融资。需要强调的是,中国证监会不对企业的质量、投资价值、投资者收益等做出判断。投资者应充分评估试点企业的各项风险,审慎做出投资决策,自主判断试点企业的投资价值,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问:有人说,此次发行试点的企业都是“独角兽”,这种看法是否准确全面?
答:总体上看,门槛高于市场口语化说法的所谓“独角兽”企业标准。发行审核会严格把关,审慎选取试点企业,充分考虑国内国际市场情况,把握好试点的数量和节奏,平稳有序的开展试点工作,不会一哄而上。
问:证监会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如何组成?
答:由从事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要包括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软件和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的权威专家、知名企业家、资深投资专家组成。咨询委委员由证监会按照依法、公开、择优的原则聘任,根据工作需要动态调整。
问:证监会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是如何工作的,如何跟发审委衔接?
答:咨询委定位为证监会的政策咨询机构,负责向证监会以及发审会、并购重组委、沪深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提供专业咨询和政策建议,不仅对申请创新试点企业的技术状况、模式特征发展前景等相关情况提供专业咨询,也对IPO、再融资、并购重组审核,以及沪深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咨询委主要以召开会议的形式履行职责。
根据需要,试点工作中,咨询委不定期召开会议,围绕申请创新试点企业的技术状况、模式特征,发展前景等相关情况进行讨论,试点企业经过反馈会和初审会后,再召开发审会,对企业是否符合法定发行上市条件进行审核。
问:创新企业的估值和定价如何确定?亏损企业的估值和定价如何确定?
答:修订后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将存托凭证的发行与承销纳入其规制范围,试点创新企业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其发行定价方式也应在《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确定的询价制度框架下进行,试点创新企业在发展阶段、行业、技术、产品、模式上具有独特性,有的已在其他市场上市,有的没有可比公司,有的尚未盈利,传统的市盈率等估值方法不完全适用,新的成熟的估值模式尚未建立或未经有效检验,估值和定价难度较大,需要通过充分的市场询价来发现价格。
在试点创新企业询价过程中,将充分发挥专业机构投资者的积极作用,增强专业机构投资者在定价过程中的影响力。监管部门将要求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根据企业各自的情况,科学设计发行方案,对机构投资者参与询价建立合理有效的激励和风险约束机制,促进专业机构投资者积极参与、认真研究、审慎报价。专业机构投资者应切实发挥其在询价过程中的作用,发挥其专业优势,保持应有的独立、客观、审慎,实现试点创新企业的合理估值和定价。
问:创新企业的询价会不会出现定价过高的情况?
答:与市场熟悉的传统企业相比,创新企业在行业、技术、产品、模式上具有一定的独特性,而与之相应的估值模式尚未建立或未经有效检验,估值和定价难度较大。为促进创新企业合理定价,监管部门将充分发挥专业机构投资者在稳定市场和价格发现过程中的积极作用,作出针对性的规则和监管安排。同时,将要求发行人及其承销商根据企业各自的特点,本着审慎定价、公平配售、有利于市场稳定和企业长远发展的原则科学设计发行方案,在充分询价的基础上确定合理的发行价格。尽管如此,创新试点企业股价仍会受公司基本面、市场情绪投资热点等诸多因素影响而发生波动,投资者应认真研读发行人的招股文件,特别关注发行人的风险揭示,独立研判、客观分析、理性抉择,不要抱着炒新的心态盲目跟风炒作,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问:哪些投资者可以参与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的交易?
答:《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并没有对投资者门槛作出规定,仅从投资者保护角度对投资者适当性作出要求,即向投资者销售存托凭证或者提供存托凭证服务的机构,应当遵守证监会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证券交易所应当在业务规则中明确存托凭证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事项。
问:存托凭证的退市标准是否与现行标准一致或有其他考虑?
答:存托凭证暂停、终止上市的情形和程序,由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同时,从投资者保护角度规定了存托凭证退市保护机制,即存托凭证出现终止上市情形的,存托人应当根据存托协议的约定,为存托凭证持有人的权利行使提供必要保障。存托凭证终止上市的,存托人应当根据存托协议的约定卖出基础证券,并将卖出所得扣除相关税费后及时分配给存托凭证持有人。因基础证券转让受限等原因致使存托凭证无法依照前款规定卖出的,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应当在存托协议作出合理安排,以保障存托凭证持有人合法权益。
问:本次试点在投资者保护方面有什么专门安排,投资者该如何维权?如何确保境内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能得到公平保护
答:
一是在投资者合法权益受到违法行为侵害的情况下,试点企业应当确保境内投资者获得与境外投资者相当的赔偿。
二是为了加强对尚未盈利试点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约束,强化其对投资者的责任意识,在试点企业实现盈利前,上述人员不得减持上市前持有的股票。
三是发行存托凭证的,应当确保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享有的权益与境外基础股票持有人相当。
四是为了确保存托凭证基础财产安全,要求存托人和托管人将存托凭证基础财产与其自有财产有效隔离,不得将存托凭证基础财产归入其自有财产,不得违背受托义务侵占存托凭证基础财产。
五是要求存托协议明确约定因存托凭证发生的纠纷适用中国法律,由境内法院管辖
对于投资者权益受损害的,有五种维权途径:
一是受损害的存托凭证持有人按照存托协议的规定,选择存托凭证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是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存托凭证持有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是存托凭证持有人可以根据我国《仲裁法》规定,与试点相关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有效的仲裁协议,并据此申请仲裁。
四是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存托人、证券服务机构等主体发生纠纷的,可以向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贵任公司及其他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五是证监会公告开通并试运行“12386”证监会热线,可以适用于试点业务涉及的投资者诉求处理。
问:如何看待部分试点企业存在的VIE架构?如何处理具有VIE架构的红筹企业到境内上市融资?
答:从美国和香港等上市地监管机构的监管实践来看,通常采用信息披露方式对协议控制架构进行监管。从我国实践看,存在此类安排的红筹企业有的已在境外发行上市,其公司治理和运行规范等方面适用注册地的相关规定;有的尚未发行上市,情况各不相同。证监会将根据试点企业的不同情况审慎把握,存在协议控制等特殊安排的,应当进行充分披露。
问:如何处理存在投票权差异安排的企业在境内上市融资?
答:股票投票权的差异化安排,也称“双重股权结构”,是指公司发行A、B两种具有不同投票权的普通股,其中B类普通股的投票权通常是A类普通股的十倍甚至更高。部分科技创新企业搭建双重股权结构的主要目的在于放大创始人团队所持股票的投票权,巩固其对公司的控制地位。双重股权结构起源于美国,自上世纪80年代美国纽约交易所同意公司采用双重股权结构上市以来,双重股权结构在科技创新企业中已比较常见。
对于在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的试点红筹企业,考虑到其在公司治理和规范运行等方面适用注册地公司法,为保护境内投资者权益,《若干意见》要求试点红筹企业存在投票权差异安排的,其投资者保护水平总体上应不低于境内法律的保护程度,且应当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相关配套规则进一步要求存在投票权差异安排的红筹企业,明确维持特别投票权的前提条件,特别投票权不随相关股份的转让而转让,且公司上市后不得通过各种方式提高特别投票权的比重。
问:如何处理红筹企业与境内企业在公司治理方面的差异?
答:试点红筹企业的公司治理可适用境外注册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明确关于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总体上应不低于境内法律要求。
问:发行存托凭证试点的减持和解禁制度是如何安排的?
答:《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存托凭证的其他投资者减持其持有的境内存托凭证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问:试点企业多为大型互联网企业,社会关注度高,各类信息较多,如何做好这类企业的信息披露?
答:试点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试点企业在境内发行证券的,原则上依照现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证监会将针对试点红筹企业的特点,对其信息披露作出相应安排,督促试点企业充分揭示风险。
问:如何做好跨境监管、处罚的协调工作?
答:证监会已相继同61个国家和地区的证券期货监管机构签署了67份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此外,经国务院批准同意,证监会于2007年5月正式成为国际证监会组织( IOSCO)《磋商、合作及信息交换多边谅解备忘录》(MMOU)签署方,开始在多双边监管合作框架下,开展与境外证券期货监管机构的跨境监管执法合作。
问:相关配套规则还有哪些,预计何时出齐?
答:3月30日,国务院转发《关于开展优质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8〕21号,简称《若干意见》),对创新企业境内上市作出原则性安排为进一步落实《若干意见》要求,证监会于6月6日发布了《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部门规章形式对存托凭证基本制度作出全面、统一的规范,既为创新企业通过发行存托凭证回归境内资本市场奠定制度基础,也为未来开通沪伦通预留制度空间,作好规则准备。
同时,证监会配套修改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三部规章;制定了试点红筹企业发行上市、持续监管、尽职调查等规范性文件;沪深证券交易所、中国结算等也将相应修改或制定业务规则,上述制度规则将视试点工作的总体推进情况,逐步公布实施。
问:存托凭证试点企业的发行是分批次的吗,满足条件的企业发完之后,未来试点范围如何扩大?发行存托凭证上市和创新企业发行股票上市,这两项工作如何安排协调推进?
答:证监会经过深入研究,广泛借鉴国际市场的成熟经验,出台相应融资工具,设置相应的制度安排,协调推进CDR和创新企业发行股票上市工作。符合试点条件的红筹企业,可以优先选择通过发行存托凭证在境内上市融资;符合股票发行条件的,也可以选择发行股票。符合试点条件的境内企业,可以直接在境内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此次试点工作,重在制度建设,并根据试点情况加以改进完善,条件成熟时,逐步扩大试点企业范围。
问:试点企业发行上市对二级市场流动性有何影响,如何防范可能出现的过度炒作?
答:二级市场流动性是动态变化的,与宏观经济、总体流动性、上市公司基本面、市场情绪和国际市场等诸多因素相关。试点企业上市本质上是IPO。在A股近年来已实现IPO常态化的背景下,一、二级市场已形成了相对成熟、有效的流动性调节机制,这为试点企业发行上市创造了良好条件。此外,证监会也会依法严把入口关,稳妥推进创新企业发行股票和存托凭证试点工作。
对于可能出现的过度炒作,证监会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交易所将继续强化交易一线监管,加强盘中实时监控,密切关注市场交易变化,对影响市场局部或整体运行的异常情形及时发现,及时处置。
二是充分发挥会员对客户交易行为的管理作用,督促会员重点监控频繁参与炒作的客户。
 三是加强投资者教育,加大风险提示力度,引导投资者理性参与交易。四是对于炒作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我会和交易所将按照依法全面从严监管要求,坚决打击,毫不手软。
mt199

18-06-05 22:13

0
因停牌前连续多日大跌,深交所在5月14日出具的问询函中表达了对德威新材控股股东高比例质押存在质押平仓风险的担忧,复牌交易不到一周时间,公司股价大跌30%,担忧成为了现实。5月30日收市后,德威新材发布公告称,因近日公司股价下跌,导致控股股东德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威投资”)质押的3.38亿股股份触及平仓线,存在平仓风险。截至上周五收盘,德威新材报收于3.86元/股,复牌交易一周时间,公司股价累计下跌31.68%,德威投资质押股份仍面临平仓风险。
德威新材在给予《证券日报》的书面答复中表示,发生质押风险后,控股股东不逃避不躲避,正视这场质押风波给控股股东造成的影响。目前,控股股东与各质权方分别沟通,通过增加担保、抵质押物的方式降低平仓风险,之后将逐步降低质押比例。
停牌重组108天
难逃大跌厄运
2月5日,德威新材宣布停牌筹划非公开发行事宜,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不过停牌10个交易日后公司并未复牌交易,而是在原非公开发行事宜的基础上增加了收购和时利部分股权项目,因一年内连续对同一资产进行收购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申请继续停牌。从2月5日停牌至5月24日复牌,德威新材累计停牌108天。值得注意的是,停牌前两个交易日公司股价曾出现大幅波动。2月1日,德威新材大跌9.95%,次日股价以4.97元/股的跌停价开盘,临近收盘前半小时股价快速反弹,从跌停到上涨2.36%,当日振幅为17.57%。
停牌108天后,5月24日公司股票复牌交易仍延续下跌态势。连续5个交易日后,德威新材发布了一则《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质押股份触及平仓线的公告》。公告显示,德威投资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约3.89亿股,其中99.78%的股份处于质押状态,占上市公司股份总额的38.39%。
在2016年4月份至2017年12月份,德威投资共计向6家机构质押所持公司股份,其中向苏州信托、东吴证券光大证券质押股份较多,分别为1.25亿股、8300万股、7200万股,分别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2.37%、8.21%、7.12%。截至5月30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3.98元/股,控股股东触及平仓线的质押股份总数为3.38亿股,除上述三家质权方外,还涉及首创证券的2800万股、华能贵诚的3000万股。对于控股股东高比例质押的缘由,德威新材董事会秘书李红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控股股东的资金主要用于河南德威电缆实业有限公司的某节能环保项目。
《证券日报》记者从驻马店金融网上看到,河南德威电缆实业产业园项目一期建设及设备需投入26亿元,目前已投入18亿元,项目投资资金缺口8亿元。对于未来,该项目是否仍面临着资金缺口,控股股东的现金流是不是很紧张等问题,德威新材方面并未直面回答,仅表示“目前河南德威暂未投产。后续如果有进一步情况,公司也会将信息在第一时间发布给投资者。”
规避平仓风险拖延停牌?
深交所发函犀利追问
5月14日,深交所下发《关于对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要求

在问询函回复中,德威新材对于深交所提出的是否存在为规避平仓风险而拖延停牌时间的情况予以了否认。公司方面表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停牌,停牌期间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了相关进展情况,并于3个月内完成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决策审议程序及披露了《重大资产收购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等相关文件,不存在因规避质押平仓风险而拖延停牌时间的情况。
5月31日,也就是公司对外发布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触及平仓线存在平仓风险后首个交易日,公司股价延续下跌态势,在上证指数上涨1.78%、深证成指上涨1.88%的情况下,德威新材的股价大跌4.77%,报收3.79元,盘中一度跌至3.58元/股,触及跌停。
 采访中,记者询问公司控股股东触及平仓线的股份在5月31日当天有没有一度跌破平仓线,公司是否有接到控股股东的进一步通知?董秘办相关人员在采访提纲回复中表示,“请关注公司公告,详细信息公司都会进行及时披露,以公司公告为准。控股股东在与各质权方沟通时介绍了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各分子公司的经营活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未受到控股股东质押风波的影响。” 

5月25日晚间,鱼跃医疗发布公告称,吴光明(鱼跃医疗董事长)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内幕交易和短线操作罚没近3700万元。随着处罚结果的落地,鱼跃医疗(002223.SZ)股价也从巅峰时的近70元/股急速下滑至不足25元/股,与此同时,兴全基金却在逐步加仓鱼跃医疗,特别是去年四季度至今年一季度。针对上述现象,记者向兴全基金发送采访函,对方回应称,“公司会保持对投资标的紧密跟踪。”
近年来,鱼跃医疗始终处于舆论焦点,此前,原易方达基金副总裁江作良就曾参与鱼跃医疗的突击入股,在公司上市前在低价买入,获利超亿元,此后,江作良控制的公司再次买入鱼跃医疗。
董事长被罚
时间跨度近1年的鱼跃医疗董事长吴光明被调查案几近尘埃落定。
5月25日晚间,鱼跃医疗发布公告称,“2018年5月24日,董事长吴光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
根据《告知书》,吴光明涉及内幕交易花王股份和短线交易鱼跃医疗、万东医疗。综合上述两项违法事实,中国证监会拟做出如下行政处罚:对其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919.10万元,并处以2777.29万元罚款,共计近3700万元。
5月25日,鱼跃医疗开盘即跌0.18%为21.66元/股,盘中震荡向上,报收于22.13元/股,涨幅为1.98%。截至5月31日,鱼跃医疗报收22.69元/股,涨幅为1.16%。如此看来,吴光明被调查结果并未影响到股价表现。
2017年7月17日,吴光明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消息一经传出,即引发二级市场反应,鱼跃系5家上市公司(郑煤机正停牌)当天市值蒸发近50亿元。其中,鱼跃医疗当天开盘即跌停;万东医疗大幅低开至跌停,午后大量资金介入但仍收跌7.52%;宝莱特盘中跌停,收跌9.04%;花王股份尾盘跌停;云南白药收跌4.26%。
逆势加仓
尽管鱼跃医疗的股价一路下跌,但仍有基金公司为其买单。兴全基金通过旗下四只基金产品不断加仓鱼跃医疗,分别是兴全新视野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兴全合宜混合A、兴全可转债混合。根据一季度数据显示,兴全基金共持有鱼跃医疗股份4173.31万股,占总股本4.17%。根据东方财富网数据显示,兴全新视野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兴全趋势投资混合都是去年四季度开始持有鱼跃医疗并且不断加仓,截至2018年3月31日,这两款基金分别持仓鱼跃医疗1202.81万股、1821.70万股,占总股本1.20%、1.82%,持股市值分别为2.96亿元、4.48亿元。
兴全新视野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成立于2015年7月1日,基金经理是董承非,规模份额71.78亿元,其2017年年报中就出现了鱼跃医疗,数据显示,该产品持有鱼跃医疗股份852.36万股,持股市值为1.67亿元,占总股本比例0.85%,鱼跃医疗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为1.84%。对比最新持股数据(1202.81万股),兴全新视野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一季度加仓鱼跃医疗超350万股。
兴全趋势投资混合成立于2005年11月3日,基金经理是董承非、乔迁,基金规模为137.73亿元,鱼跃医疗也是最早出现在该产品年报中的标的。截至3月31日,该产品持有鱼跃医疗1147.96万股,持股市值为2.25亿元,占总股本比例为1.15%,鱼跃医疗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为1.70%。对比最新的1821.70万股,该产品增持了670万股。
另外,两款产品兴全合宜混合A、兴全可转债混合都是今年一季度加仓鱼跃医疗的,最新持股分别为1061.60万股、87.20万股,占总股本1.06%、0.09%,持股市值分别为2.61亿元、2100万元。
其中,兴全合宜混合A成立于2018年1月23日,基金经理是谢治宇,是年内的爆款基产品,成立规模为327亿元,最新规模为313.15亿元。兴全合宜混合A一成立就在其持仓股票中加入了鱼跃医疗,可见对其未来看好。
上述四款产品近三个月的净值涨跌幅分别为-5.83%、-5.58%、-3.10%和-4.34%。
针对兴全基金旗下多只产品持仓鱼跃医疗及产品净值下跌情况,记者向兴全基金发送采访函,对方回应称,公司会保持对投资标的紧密跟踪;今年以来,A股市场受到多重因素影响波动较大,兴全基金旗下部分产品净值也受此影响而出现波动。
江作良二度介入
翻看鱼跃医疗的股东名单,深圳市世方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世方联”)赫然在列。2007年3月21日,鱼跃医疗实控人吴光明将个人所持3.89%股份以每股两元价格转让给深圳世方联。工商资料显示,深圳世方联的股东名单中有刘耘、朱勤年、彭萍嫦和胡丽娟,持股比例分别为30%、30%、30%、10%。深圳世方联与冯小树一案直接相关。2017年4月24日,证监会发布了对原发审委兼职委员冯小树的处罚决定,指出其在职期间,借他人名义在鱼跃医疗、三川股份、宝莱特三只股票上市前突击入股,上市后获利2.48亿元。冯小树介入鱼跃医疗就是通过深圳世方联。
冯小树通过岳母彭萍嫦实际持有深圳世方联30%股份,再间接持有鱼跃医疗股份。深圳世方联中的另外一位股东刘耘系时任发审委兼职委员、原易方达副总裁江作良配偶的姐姐。江作良也是通过低价入股鱼跃医疗,通过卖出股票及现金分红,获得1.07亿元。
 2008年6月,易方达基金公告称,江作良辞去公司职务。而鱼跃医疗上市时间为2008年4月18日,与江作良离职时间相差不过两个月时间。2010年2月,江作良成立广东惠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惠正投资”),注册资本8287.5万元,持股比例为28.17%。根据天眼查信息可知,江作良自从易方达基金离职后到2010年2月没有任何履历信息。广东惠正投资成立不久,江作良又瞄上了鱼跃医疗,在二级市场进行买入。平安证券于2010年6月份发布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合规性的说明》显示,广东惠正投资位列鱼跃医疗前20大股东之列。

作为新材料领域的白马股康得新近期可谓祸事不断,刚被踢出MSCI不久,却又遭遇了一年内的第三次闪崩,而这次砸盘的不仅有国内机构,连外资也参与进来了!6月1日,康得新再度遭遇闪崩跌停,当日开盘不久之后9:40,康得新快速下跌,至9:57分左右新触及跌停,这已经是该股近一年来第三次盘中闪崩。
盘后数据显示,深股通专用位居卖一席位,卖出1.6亿元并买入4353.3万元,合计净卖出1.17亿元;国泰君安上海江苏路等四个券商营业部合计卖出2.16亿元。买入方面,三个机构席位合计买入8994.46万元,华泰证券南通上海东路营业部买入2066.02万元。
前两次闪崩原因
2017年7月25日,康得新第一次遭遇闪崩,当天下午2点07分开始加速下跌,2点26分跌停,收盘股价牢牢封死在跌停位上。
今年1月16日,康得新在下午2:30后急跌,最低价达到19.50元,逼近跌停价19.49元,收盘仍跌6.79%,报20.19元,成交约17.60亿元。
康得新是一家有机材料高新技术公司,主要从事预涂膜及覆膜设备的开发、生产及销售。自2010年上市之后,就已经背上白马股的标签,有着国内高分子材料龙头之称。2017年康得新实现营业收入117.89亿元,同比增长27.6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74亿元,同比增长26.06%。
2018年一季度,康得新营业收入35.5亿元,增长31.48%;净利润7.15亿元,增长32.1%。业绩。
虽然该股业绩也算是可圈可点,但由于在去杠杆的大背景下,前十大流通股东中有三家信托,引发了其他机构股东的不安,担心信托资金持股比例较高,有遭清理的风险。在前两次闪崩中,机构投资者被视作直接推动者。
比如2017年7月25日第一次闪崩,当天龙虎榜数据显示,卖出的前五席位中,3家为机构专用席位,其余2家为证券营业部席位。其中,3家机构席位合计卖出金额为10248.29万元,占当天康得新成交额的7.33%。
今年1月16日的交易所盘后数据显示,康得新再遭机构大举抛售,三机构合计抛售公司股份达到22377.4万元,占成交总额的12.71%。
外资一季报增持逾1800万股
前两次砸盘虽然有国内机构的身影,但至少外资当时还是看好的,截至2018年第一季度末的数据显示,康得新前十大流通股股东中,代表北上资金持股的香港中央结算公司还增持了1826万股,合计持有7780万股,占流通股比例2.68%,位例第四大流通股股东。
也就是说,尽管股价从去年年末就持续下跌,但直到今年一季度之前,康得新还是被注重价值投资的外资所看好。
债务问题受关注
定增被指“募而不投”
但在近期上市公司债券违约事件频发、货币市场偏紧情况下,康德新的债务问题引发了市场的忧虑。康得新虽然一直业绩亮眼,康得新的资金、债务问题受到关注,年报显示康得新手握巨额现金但仍频发债融资,而且公司早期定增资金“募而不投”,深交所也对康得新发了年报问询函。
最新资料显示康得新手握大量现金,一季报数据,康得新在手货币资金达197亿元,不过要维系光学膜主业、以及包括康得碳谷20亿投资额在内的碳纤维等产业的庞大资本开支,以及巨额的债务,公司仍在向市场发债寻求资金。
但另一方面,公司债务呈不断攀升之势。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17年末,康得新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等在内,公司的有息债务为109亿元,这一数据在2018年一季度末时达到了118亿。
 而且康得新的募集资金迟迟未用也受到关注。康得新2017年报显示,公司在2015年和2016年已完成募集、资金合计77.7亿现金,截至2017年末时还剩余59亿,仅用掉24%。按照规划相关的募投项目将分别于2018年末和2019年初完成,从进度来看,募投项目按计划达产并形成效益的可能性很低。

海盛船务->中海海盛->G海盛->中海海盛->览海投资

  
*ST海投今日发布公告,公司拟将持有的上海海盛上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下称“海盛上寿”)50%股权转让予上海览海洛桓投资有限公司(下称“览海洛桓”),交易价格为3.36亿元。本次交易对方览海洛桓的控股股东为览海集团,览海洛桓系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下属企业,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表示,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集中资源和优势开展医疗健康服务产业。目前,公司已初步形成了高端诊所业务,同时正在筹备建设国际高端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并将继续通过内部培育及外部收购,将公司打造成全产业链、立体型医疗服务上市平台,增强公司医疗健康服务产业综合竞争力,有效整合公司业务资源,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
海盛船务->中海海盛->G海盛->中海海盛->览海投资
mt199

18-06-05 21:17

0
交易所一则问询,牵出了新潮能源(600777.SH)与斯太尔(000760.SZ)之间的微妙关系,让两者同为“德隆系”旧部的身份也越发无处遁形。因子公司哈密合盛源卷入了债务纠纷,造成新潮能源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证所”)要求新潮能源自查并披露其他诉讼纠纷情况。5月31日,新潮能源对此回复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犇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犇宝”)确有未披露诉讼。浙江犇宝投资1.7亿元的长沙泽洺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下称“长沙泽洺”)因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上法庭,作为有限合伙人,浙江犇宝同为被告,被诉请连带清偿。
长沙泽洺一个重要身份就是斯太尔的第二大股东,持有其7337万股股份,占总本股份9.51%。长沙泽洺以这7337万股作为质押借贷5亿元,但到期无法还款,最终造成浙江犇宝一同被诉。第一财经记者梳理公开资料发现,对于这一诉讼,斯太尔目前尚未进行公告披露。新潮能源与斯太尔的隐秘关系或不止于此。斯太尔此前公告称,公司2016年斥资1.3亿元购买的国通信托(原名“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为通道、北京天晟同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下称“天晟同创”)为投顾的信托产品按约提前终止,但除1040万元收益款项,1.3亿元本金不翼而飞,投顾公司“失联”。记者还发现,新潮能源以及另一“德隆血脉”中捷资源(002021.SZ)也在同期认够了国通信托的相关产品,并在斯太尔赎回不利后以“回笼资金”为由,策划转让信托受益权。
民间借贷纠纷牵出隐秘关联
2017年6月,长沙泽洺以其持有斯太尔的全部股票质押担保,向浙江众义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众义达”)借款5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3个月。但借款到期长沙泽洺并未偿还,拖了大半年,众义达于2018年5月2日将长沙泽洺及其合伙人等相关方作为共同被告告上法庭。而新潮能源的子公司浙江犇宝同为被告之一。
在长沙泽洺涉猎民间借贷的同一时段,正是浙江犇宝出资1.7亿成为其优先级有限合伙人的时候。按照新潮能源2017年年报披露,浙江犇宝认缴长沙泽洺出资比例33.4598%。由此计算,新潮能源间接持有斯太尔2421.4万股,占斯太尔总股份约3.1个百分点。不过,对于这层关系,此前斯太尔并未披露。记者在长沙泽洺的工商登记信息中亦未发现浙江犇宝的身影。
实际上,这起民间借贷案涉案主体之间有几层不可忽略的关系。一是长沙泽洺与斯太尔的关系,2012年—2013年,英达钢构携硅谷天堂旗下天津恒丰,以及四家PE机构长沙泽洺、长沙泽瑞(已更名“珠海润霖”)、宁波贝鑫、宁波理瑞谋划入局斯太尔。而长沙泽洺、长沙泽瑞穿透之后可见“德隆系”旧部的身影。
根据当时的披露资料,这两家长沙PE委托代表是江发明,资料显示他是素有“德隆遗孤”之称的湖南湘晖置业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湖南华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宁波两家PE当时委托代表是朱晓红,朱晓红现为*ST德奥大股东梧桐翔宇的股东之一,而梧桐翔宇则存有更多“德隆系”旧部印记。
另外,浙江犇宝与新潮能源的关系。2015年6月,新潮能源发布定增公告,向隆德开元、隆德长青、中盈华元、宁波启坤、宁波祺顺、付幸朝等发行股份以购买上述对象持有的浙江犇宝100%股权。这之中,隆德开元、隆德长青普通合伙人都为北京隆德创新,后者当时的第一大股东为张泽良,与*ST德奥2015年的定增对象天晟泰和穿透之后的自然人之一“张泽良”同名。
2015年10月,德奥通航发布定增预案,计划通过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48.96亿元。方案拉锯一年最终宣告失败。当时的定增预案显示,发行对象包括灿翔实业、天晟泰和、成嘉投资、通映投资、仰添投资等10名特定投资者。天晟泰和最终穿透至刘珂、张泽良、张庭苇等3人。值得注意的是,刘珂就是斯太尔上述信托纠纷中投顾公司——天晟同创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对于此番子公司被牵涉长沙泽洺的民间借贷纠纷,新潮能源认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浙江犇宝作为有限合伙人不是适格被当做被告,且据浙江犇宝与长沙泽洺普通合伙人杭州兆恒、有限合伙人上海域圣签署的相关协议,浙江犇宝入伙长沙泽洺的时限为一年,如浙江犇宝出资到位满一年后,长沙泽洺持有斯太尔的股份未减持变现,则杭州兆恒及上海域圣须在一定时间内完成浙江犇宝退伙手续,并全额返还本金,支付投资收益。
新潮能源还认为,按照当初的约定,如果长沙泽洺减持斯太尔产生损失或投资收益不足12%,差额部分杭州兆恒及上海域圣也应补足。从时间来看,距离浙江犇宝入伙长沙泽洺马上将满一年,这笔原本看起来稳赚不赔的生意恐怕也即将生变。市场人士认为,长沙泽洺被诉,所持股份有可能面临冻结,正在进行的股权转让势必受到牵连。
“德隆血脉”与合伙人撕破脸?
记者梳理资料发现,天晟同创与刘珂以及A股市场多个“德隆血脉”可能存有微妙关系。
斯太尔披露,公司2016年7月,公司与国通信托签订合同,斥资1.3亿元购买了“方正东亚·天晟组合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主要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和债权等。此外,斯太尔与国通信托共同天晟同创作为投顾,负责信托计划投资项目的前期调查,向斯太尔发出投资指令,履行《信托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按约定,该产品存续满12个月时可提前终止,但斯太尔称公司于2017年8月要求终止产品至今,仅收到1040万元收益款项,本金至今未能收回。斯太尔因此将国通信托和天晟同创告上法庭。
除了担当斯太尔信托计划的投顾,2017年7月,刘珂持股90%的中金创新同时与斯太尔发行了斯太尔中金产业基金,一期规模达10亿元。除了前文所述,刘珂出现在新潮能源、*ST德奥的定增对象之中,另外一个A股“德隆血脉”中捷资源亦与刘珂有过合作。
2015年6月,中捷资源公布定增预案,以6.3元/股的价格向天晟同创、玉环捷瑞、宁波裕盛、宁波雨博等共计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13亿股,募资81.9亿元。不过,后来中捷资源多次修改定增方案,定增金额一降再降,天晟同创最终终止了认购。今年3月,在方案过会后,中捷资源撤回了历时三年的定增计划。
除此之外,第一财经记者还发现,在天晟同创成为斯太尔信托计划投顾后三个月,中捷资源也出资2亿元认购了同一信托计划。原本该信托计划期限为60个月,但2017年12月,即斯太尔披露无法收回信托本金后,中捷资源以加速回流资金为由,公告将信托受益权转让给优泽创投。
类似的情况在新潮能源上也在同步上演。新潮能源于2016年6月与与国通信托签订《方正东亚·华翔组合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斥资2亿元购买该信托计划第1期。不过,该信托计划是否由天晟同创或其关联公司担任投顾未有披露。2017年11月,新潮能源公告称,将以总价款2.21亿元转让信托受益权给智元投资。
截至目前,新潮能源和中捷资源的转让均尚未完成。按照斯太尔的公告信息,天晟同创未给出本金去向,也未做出其他回应,处于不配合的“失联”状态。按公开信息提供的路径,记者试图电话联系电天晟同创,但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称自己是中金创新的工作人员,电话也系中金创新号码,并否认了与天晟同创的关系。
 记者进一步查阅工商信息,发现天晟同创与中金创新、隆德创新的联系电话竟然为同一号码,而除刘珂外,这三家公司背后均有股东名为张泽良
mt199

18-06-03 08:20

0
中国证券报记者从券商处获悉,中国证券业协会近日向各大券商下发了《关于证券公司办理场外股权质押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券商场外股权质押交易作出进一步明确。目前,不少券商场外股票质押业务已基本被叫停。
通知明确:
第一,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子公司及其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不得作为融出方参与场外股权质押交易。但因参与场内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及本通知发布前已存续场外股权质押回购交易业务而发生的补充质押除外。
第二,证券公司不得为银行、信托等其他机构或个人通过场外市场开展上市公司股票质押融资提供盯市、平仓等第三方中介服务。
第三,通知自发布之日(5月30日)起实施,发布前已存续合约无需提前了结,已存续合约约定可以延期赎回的,延期期限累计不超过1年。
业内人士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事实上,今年以来,监管层对股票质押业务的监管逐步加强,上交所、深交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1月12日发布《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8 年修订)》。并在2018年2月沪深交易所最近联合举办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培训会上,监管层向各券商分管股票质押业务的高管和合规人员,梳理了场内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存在的主要问题。某中型券商相关业务人员表示:场外股权质押由于大部分都是非流通股,跟流通股质押相比,存在着一旦出现风险不能及时处置相应股权的问题,只能等待股东补充质押物,因此风险程度会高于场内。
此次协会发布的通知,承袭了2018年2月沪深交易所举行的股票质押回购业务会议中监管层领导关于“证券公司不得作为质权人参与场外股权质押”“证券公司不得为场外股权质押提供第三方服务”的表态,“可以认为是将前期的监管态度做出了一个明文的规定,从整体来看,新规并无超预期的因素”。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券商尚存的场外股权质押合约参考市值约2万亿元。
某券商分析师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我们认为新规对券商新增股权质押业务影响有限。自年初2月的监管会议之后,券商基本已经按照监管口径不再新增场外股权质押业务,在接近4个月后再次明确发文,对券商新增股权质押业务的冲击并不显著。”
 该分析师表示,存量的疏导是关键。约2万亿元的合约在存续到期后如相关股东还有融资需求则需要更换融资渠道,对于存量的疏导是一个过程,本次规定也给出了“可以延期但累计延期期限不超过1年”的口径。因此,对于市场来说本次股权质押新规影响并不十分显著,更多是对前期政策口径的明确。 

货币基金T+0赎回限额的监管大棒终于落下!
6月1日央行和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货币市场基金互联网销售、赎回相关服务的指导意见》,对单个投资者在单个销售渠道持有的单只货币市场基金单个自然日的“T+0赎回提现业务”提现金额设定不高于1万元的上限。同时,明确要求不得垫支。按照央行的数据,截至今年第一季度末,货币基金规模攀升至8万亿,涉及7亿投资者。
来看看主要内容:
1、严禁非持牌机构开展基金销售活动,严禁非持牌机构留存投资者基金销售信息。
2、严禁实施歧视性、排他性、绑定性销售安排,严禁任何机构或个人挪用基金销售结算资金,严禁基金份额违规转让,严禁用货币市场基金份额直接进行支付。
3、为满足投资者小额、便利的取款需要,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可以为投资者提供“T+0赎回提现业务”增值服务,即允许投资者在提交货币市场基金赎回申请当日在一定额度内取得赎回款项。
4、对单个投资者在单个销售渠道持有的单只货币市场基金单个自然日的“T+0赎回提现业务”提现金额设定不高于1万元的上限。新开展的“T+0赎回提现业务”应当按照前述要求执行,自2018年7月1日起,对于存量的“T+0赎回提现业务”,相关机构应当按照要求完成规范整改。
5、除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外,基金管理人、非银行基金销售机构等机构及个人不得以自有资金或向银行申请授信等任何方式为货币市场基金“T+0赎回提现业务”提供垫支,任何机构不得使用基金销售结算资金为 “T+0赎回提现业务”提供垫支。
自本指导意见施行之日起,新开展的“T+0赎回提现业务”应当按照前述要求执行,自2018年12月1日起,对于存量的“T+0赎回提现业务”,相关机构应当按照要求完成规范整改。
6、严格规范“T+0赎回提现业务”的宣传推介,强化风险揭示和信息披露义务,严禁误导投资者。
7、非银行支付机构在为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提供基金销售支付结算业务过程中,不得向投资者提供以其持有的货币市场基金份额进行消费、转账等业务的增值服务。
8、非银行支付机构在为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提供基金销售支付结算业务过程中,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货币市场基金宣传推介、份额发售与申购赎回等基金销售业务,不得对货币市场基金收益率进行承诺和宣传,不得留存投资者基金销售业务信息。
9、非银行支付机构在为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提供基金销售支付结算业务过程中,不得为货币市场基金提供“T+0赎回提现业务” 垫支。
10、指导意见自2018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货币基金T+0快速赎回“限流”
按照指导意见,单个投资者在单个销售渠道持有的单只货币市场基金单个自然日的“T+0赎回提现业务”提现金额设定不高于1万元的上限。新开展的“T+0赎回提现业务”应当按照前述要求执行,自2018年7月1日起,对于存量的“T+0赎回提现业务”,相关机构应当按照要求完成规范整改。这也就意味着7月1日起,所有的单只货币基金单日提现的上额为1万元。
举个例子,一位投资者持有某货币市场基金2万元,且该产品提供T+0快速赎回提现业务,若需赎回5000元(1万元以下),则投资者既可选择当日到账,也可选择下一交易日到账;若需赎回1.5万元(1万元以上),则赎回款项一般在下一交易日到账。
财富派投研部基金研究经理王健伟认为,目前货币基金T+0快速赎回主要采取银行授信模式,即基金公司将赎回份额抵押给银行,银行授信贷款给基金公司从而实现T+0交易。在这种模式下一旦出现巨额赎回则容易发生挤兑现象,不利于金融市场稳定,因此监管部门对T+0进行限额管理的主要目的是防范未来可能发生的金融风险。
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也指出,近年来,由于互联网销售平台的介入与推广,货币市场基金规模快速增长,为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提供了较好的投资渠道,但同时也存在部分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与互联网机构合作,在基金宣传推介中存在片面强调收益性和便利性,对投资者风险揭示不足等问题,有必要针对货币市场基金与互联网业务融合发展的行业发展新业态做出针对性规定,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基于互联网平台的基金销售活动注重对投资者体验的极致追求,投资者通过一键式操作同时实现各种功能,前端投资体验便捷,后端业务链条复杂,参与机构角色多重,导致投资者难以对服务主体、服务内容进行有效辨别。”上述负责人表示,在货币市场基金互联网销售业务中存在监管套利现象,部分不具备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互联网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直接或变相从事基金销售业务,个别基金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排他性销售、非公平竞争,有的机构开展货币市场基金份额直接用于支付的误导性宣传等等,不利于投资者利益保护和市场公平有序竞争。
事实上,为防控货币基金流动性风险,针对货币基金的相关举措早已开展。2018年以来,货币基金发行高歌猛进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今年以来仅有1只货币基金成立,而在去年前9个月,共成立了71只货币基金。
强监管降临货币基金,6个严禁出台
除了T+0的1万元上限约束外,指导意见还列出了“6个严禁”:
第一、持牌经营理念,严禁非持牌机构开展基金销售活动;
第二、严禁非持牌机构留存投资者基金销售信息;
第三、强化基金销售活动的公平竞争要求,严禁实施歧视性、排他性、绑定性销售安排;
第四、强化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的闭环运作与同卡进出要求,严禁任何机构或个人挪用基金销售结算资金;
第五、严禁基金份额违规转让;
第六、严禁用货币市场基金份额直接进行支付。
同时,除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外,基金管理人、非银行基金销售机构等机构及个人不得以自有资金或向银行申请授信等任何方式为货币市场基金“T+0赎回提现业务”提供垫支,任何机构不得使用基金销售结算资金为“T+0赎回提现业务”提供垫支。
自本指导意见施行之日起,新开展的“T+0赎回提现业务”应当按照前述要求执行,自2018年12月1日起,对于存量的“T+0赎回提现业务”,相关机构应当按照前述要求完成规范整改。
证监会和央行的相关负责人指出,快速赎回业务最早起源于银行理财,货币市场基金于2012年开始推出快速赎回业务。由于该业务为投资者提供了“即赎即用”的投资体验,逐渐成为货币市场基金的一项增值服务在市场上迅速推广,“T+0赎回提现”是其中业务模式代表。
该负责人指出,“T+0赎回提现”非法定义务,是在基金普通赎回业务之外,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开展的允许投资者在提交货币市场基金赎回申请当日即可在一定额度内取得赎回款项的增值服务。此前,该业务主要由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或支付机构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授信资金先行给投资者垫付赎回款,之后再由垫支机构获取赎回款和相关收益。
为何允许商业银行为T+0赎回垫资?
业内人士表示,这有利于回归金融业务本源。T+0赎回业务的本质是机构垫资,隐藏的流动性险巨大。在“余额宝”等货币市场基金推出之前,申购、赎回货币市场基金及其他各类开放式基金普遍按照T+2的模式,即申购、赎回都需要2个工作日到账,也有少部分是T+0模式,但有额度限制。“余额宝”推出后,凭借实时申购与赎回的投资便利成为“一招鲜吃遍天”的竞争利器。从实质重于形式和穿透式视角来分析,所谓的T+0赎回业务都是采取机构垫资的方式实现的,“余额宝”等货币市场基金赎回当日到账甚至实时到账的背后是基金公司、代销机构的垫资行为。目前,大部分垫资是自有资金,也有部分银行对基金公司、基金代销机构进行整体授信,再由其根据赎回份额向投资者进行垫付。
根据理论测算,客户日均赎回量为货币市场基金资产规模的5%,按照目前货币市场基金8万亿的规模,总体垫资规模高达4000亿元。同时,银行在垫资过程中并不了解投资人的信用状况,未尽到“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等要求,只是被动地接受基金公司、代销机构的垫资指令,进而加剧了相关风险的蔓延。
同时,银行提供垫资服务,回归了业务本源。业内人士指出,银行具有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的资质,尽管《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了信托公司可以贷款,但仅局限于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之时,故只有银行具有为T+0赎回提供垫支服务的业务资质。
政策明确基金管理人和支付机构不能参与垫资,而只能由符合条件的银行直接对终端客户进行垫资,一方面更为清晰地界定了银行应当承担的职责,另一方面直接对接了资金供给方和需求方,降低了由于基金公司等中介方的参与而产生的信息不对称,充分满足了“了解你的客户”的要求。其实,为T+0赎回提供垫资的主体就是银行业机构,因此由银行提供该项业务只是还原了业务场景,回归了业务本源,明确银行自行完成风险评估和控制、承担相关风险。
严禁误导宣传,对机构提出三要求
指导意见提出,严格规范“T+0赎回提现业务”的宣传推介,强化风险揭示和信息披露义务,严禁误导投资者。
一是应以显著方式在该类业务宣传推介材料上增加“该服务非法定义务,提现有条件,依约可暂停”,充分提示风险。
二是应以显著方式在该类业务宣传推介材料上公开提示投资者有关提现额度限制、服务暂停及终止情形、让渡收益情况、提供垫支方的机构名称等涉及投资者利益的重要条款。
三是应在实施暂停或终止提供该类服务、变更额度限制等影响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近年来,由于市场机构的无序竞争、误导性宣传等因素,货币市场基金快速赎回业务背离了“普惠、小额、便民”的初衷。上述负责人表示,部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机构以所谓“实时大额取现”为卖点盲目扩张业务规模,进行夸大性、误导性宣传,信息披露不完整,给投资者带来无限流动性预期,使投资者忽略货币市场基金自身蕴含的投资风险属性,忽视普通赎回安排,同时,垫支机构也面临一定的财务风险,市场极端情形下易引发流动性风险,存在系统性风险隐患,亟需加以规制。
指导意见还提到,非银行支付机构在为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提供基金销售支付结算业务过程中,不得向投资者提供以其持有的货币市场基金份额进行消费、转账等业务的增值服务。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货币市场基金宣传推介、份额发售与申购赎回等基金销售业务,不得对货币市场基金收益率进行承诺和宣传,不得留存投资者基金销售业务信息。不得为货币市场基金提供“T+0赎回提现业务”垫支。
防范流动性风险的需要
有业内人士指出,T+0快速赎回使得货币市场基金负债端具有较强流动性,但资产端可能有较高比例投资于较长期限的债券和债券融资工具,存在期限错配。货币市场基金缺乏存款保险和法定存款准备金等保障机制。为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我国设定了存款保险和存款准备金制度。根据《存款保险条例》,一旦商业银行发生兑付风险,账户存款将由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向存款人“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50万元。另外,通过建立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确保商业银行在遇到大额提现需求时能具备充足的清偿能力,但货币市场基金缺乏存款保险和存款准备金制度两大“屏障”。
在历史上,货币市场基金因并不具备刚性兑付特征,就经历赎回潮与流动性危机,中国货币市场基金共发生四次赎回潮。
业内人士指出,规范货币市场基金是为了防范集中赎回和流动性危机。货币市场基金一方面没有央行支持和存款保险托底,另一方面其净值与市场上的资产价格紧密相关,并借助“货币基金-同业存单-货币基金”的流转链条实现资金空转,具有自我循环和叠加杠杆的功效。当资产价格下跌时,会引起投资者大量赎回,导致基金管理人进一步抛售资产,从而引发资产价格的深度下跌。货币市场基金的跨市场、跨行业传导可以给债券和股票市场负反馈,引发严重的流动性危机,甚至造成“市场踩踏”。
对货币市场基金和投资者的影响
这一新规和互联网货币其他规定将影响近7亿互联网货币基金客户,统计显示,2017年年底全部货币基金持有人户数接近7亿,其中绝大多数都是互联网客户。除了4.7亿余额宝用户外,其他互联网货币基金总人数也有2亿多。事实上,为防控货币基金流动性风险,针对货币基金的相关举措早已开展。2018年以来,货币基金发行高歌猛进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今年以来仅有1只货币基金成立,而在去年前9个月,共成立了71只货币基金。
作为最大货币基金的余额宝在今年5月中旬曾发布公告,决定自6月6日起,余额宝转出到银行卡的快速到账(T+0日到账)额度,将由每日限额5万元调整为单日单户1万元。转出到银行卡的普通到账服务(T+1日到账)不受影响。从公开数据来看,余额宝户均金额仅为3000多元,故调整对绝大部分用户的影响并不大。
此外,为防范可能的集中赎回风险,余额宝平台正在接入更多的货币基金产品,以便“分流”更多资金。今年5月以来,先后有4只货币基金接入余额宝,分别为博时现金收益货币A、中欧滚钱宝货币A、华安日日鑫货币A、国泰利是宝货币市场基金,加上2013年6月首只接入的天弘余额宝货币市场基金,余额宝一共接入5只货币基金。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第一季度末,货币基金规模攀升至8万亿,较2017年年底增长幅度为12%,货币基金规模在公募基金中占比也提升到了64.68%。有市场人士指出,T+0限额之后,对货币基金也会造成负面的冲击,有可能使得货币基金规模增长放缓。
业内人士表示,无论是货币基金T+0赎回提现额度限制,还是余额宝接入更多的货币基金,有可能在短期内影响部分投资者的投资体验和取现惯,但是投资者不必产生恐慌心理,产品的正常赎回申请(T+1日到账)将不受任何限制,投资者可选择更多适合自己的互联网“宝宝”产品。
 天风证券认为,货币基金目前增长动力主要来自散户,而目前主要的监管压力在机构投资者身上。对散户影响最大的可能是限制T+0赎回提现和限购,但实际上对个人投资者来说,只要具有较高的稳定收益,赎回时是T+0还是T+1甚至T+2,并没有本质区别。对于超大型货基可以通过接入其他货基引流抵消这一影响,主要影响的可能是机构的同业投资行为。货币基金未来仍可能保持一定的规模增长,但持续高增长的情况可能会告一段落。

在上海的金融圈,鲜有人不知葛卫东。这位自称“没有对手”的期货界传奇人物,却在自己旗下产品的投资上数次折戟。现任混沌投资董事长的葛卫东,与林广茂、叶庆均、傅海棠并称为期货界的“东邪西狂南帝北丐”。葛卫东之所以被奉为传奇,不仅在于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时的大胆出手,财富迅速膨胀到几十亿,而且他还把触角伸到了国际期货市场,在铜价和钴价的炒作上,均可见其身影。
在2017年的《胡润富豪榜》上,葛卫东以身价150亿元人民币,位居第216名。不过他的“财运”似乎并没传递到购买其产品的投资人手上,其2015年成立的混沌价值2号基金目前累计亏损18.6%。2018年1月26日,葛卫东实控的混沌天成(871102)发布收到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公告。公告显示,该公司在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
旗下基金巨亏
混沌价值2号基金或许是葛卫东最头疼的一只基金产品。截至2018年5月25日,该基金累计净值0.814元,累计收益-18.6%。
公开资料显示,混沌价值2号基金成立于2015年6月8日,从属于上海混沌道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混沌道然”),其控股股东为上海混沌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混沌”),是上海混沌旗下唯一的证券资产管理平台。葛卫东现任上海混沌董事长,混沌道然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
葛卫东毕业于四川大学经济系,从事金融、证券和商品投资长达22年,具备多领域投资经验。2005年发起成立上海混沌,专门从事商品期货、证券及金融衍生品等领域的投资。2007年发起成立混沌道然,专门从事证券市场投资。
不过,混沌价值2号基金成立以来,多次给葛卫东带来烦恼。
2015年9月1日,混沌道然发布《致投资者书》称,就产品收益巨大回撤向投资者表达歉意。上海混沌在声明中坦承,系统性风险固然是背景,但其管理的产品回撤幅度如此之大,是投资判断策略出现了问题。尽管公司觉察到了风险,但过早地为风险定了性,过早地确认了救市效果。上海混沌官网资料显示,混沌价值2号基金2015年9月2日公布的净值为0.658元,8月28日公布的净值为0.665元。该产品成立仅3个月,净值已经下降超过三成。
继2015年9月1日发布《致投资者书》为旗下产品巨大回撤致歉之后,葛卫东旗下的混沌道然9月中旬在公司官方网站发布公告表示,控股公司上海混沌将于2015年9月30日向公司旗下两只基金产品,“混沌价值1号”基金(含A、B基金)和“混沌价值2号”基金(含A、B基金)分别追加5000万元和1亿元。
实际上,“补贴”措施对于“混沌价值2号”收效甚微,市场在2015年9、10月份出现了一波反弹行情,该产品净值仍旧维持在0.7元左右。
步入2016年,A股开局不顺,两周跌幅超过18%,市值蒸发近10万亿元。暴跌行情再度给私募拉响了警报。“混沌价值2号”A、B基金难逃厄运,2016年1月8日净值为0.67元,1月15日净值为0.656元,其净值倒回2015年“补贴”时的水平。
2016年11月11日混沌价值2号跌至0.6030元。2016年11月18日,混沌价值2号净值击穿0.6元,下跌到0.599元,11月25日,该产品净值为0.571元。
当时有媒体报道,某沪上知名第三方销售机构得知,之前通过该机构渠道代销的约2亿资产的混沌价值2号,已经有过半赎回。随后上海混沌对外否认了遭受大额赎回。上海混沌选择不设置清盘线,这表明急需第二次补贴,拿钱补仓或许成为挽救“混沌价值2号”A、B基金的再次选择。
2016年底,上海混沌表示,“近期公司旗下‘混沌价值2号’基金净值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为体现公司的长期信心,目前公司一共拿了3亿元的资金出来,作为申购旗下基金的资金,其中1亿申购‘混沌价值1号’,并让渡其收益;另外的2亿元申购‘混沌价值2号’,并让渡其收益直至混沌2号净值回到1元为止。”
遭到投资者质疑
“2015年中开始股市剧烈波动,当时投资混沌价值2号300万元,到2015年底亏了近一半,我想着就算自己买股票也差不多赔那么多。不过,后来发现或许还因为将混沌价值2号用于做空期货。”一位投资者向《华夏时报》记者表达了自己的疑虑,为此她还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并向上海证监局反映情况。上述投资者表示,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已给投资者造成接近50%的亏损,根据交易所持仓信息分析,暴跌或源于葛卫东大肆做空螺纹钢等品种引起多次爆仓,但混沌道然方面断然否认。
6月1日,混沌道然一高管回应《华夏时报》记者称,有关投资者的投诉已经与其交涉多个回合,相关部门的调查认为混沌道然不存在违规操作。该高管否认相关基金产品做空期货导致爆仓。
对比混沌道然向仲裁委提交的部分2015年末和2016年末的股票及期货持仓信息,以及其向投资者和中国基金业协会披露的年报,可以看出数亿的巨额期货保证金记载不明,期货真实投资情况扑朔迷离,因此仲裁委裁决混沌道然向投资者披露交易记录,以证明其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性。“以2015年年报为例,混沌道然向投资者和中国基金业协会披露的《投资组合情况》报表中,‘期货’一栏为空,投资者理所当然认为当时期货持仓为0,并无期货保证金占用。然而,混沌向仲裁委提交文件却显示当时期货保证金占用超过2.7亿元。”上述投资者说。
“是否爆仓是操作问题,监管层关心的是投资机构对投资者信息披露是否如实。从投资者反映的情况看,似乎国泰君安用会计报表的概念在偷换投资组合的信息披露要求。”一位来自监管层的内部人士向《华夏时报》记者透露。
 国泰君安是混沌价值2号基金的托管机构。《华夏时报》记者掌握的材料显示,国泰君安向监管机构说明,投资者向上海证监局和中国基金业协会提起投诉后,有关部门对国泰君安进行现场调查,未认定国泰君安有关部门存在任何违法、违规的情况。投资者就混沌价值2号信披问题向上海仲裁委提请申请要求国泰君安承担赔偿责任,仲裁庭判决国泰君安不承担责任。
tangwqq

18-06-02 23:57

0
d
mt199

18-06-02 22:46

0
5月31日,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幸福)与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云)在杭州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以河南武陟、河北廊坊等多个国内产业新城以及华夏幸福国际为试点,在创新科技应用、物联网平台赋能、创业生态培育、产业集群打造等四大领域推进全面战略合作。
华夏幸福总裁孟惊、副总裁袁杰、华夏幸福产业新城集团副总裁朱慧,以及阿里巴巴集团资深副总裁、阿里云总裁胡晓明,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阿里云IoT事业部总经理库伟出席签约仪式。华夏幸福总裁孟惊表示,“通过与阿里云的战略合作,华夏幸福将引进物联网等前沿技术,增强产业新城宜居宜业属性,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提升城市运营效率。”
作为中国领先的产业新城运营商,华夏幸福秉承“以产兴城、以城带产、产城融合、城乡一体” 的系统化发展理念,为城市导入产业集群,建设幸福宜居城市,促进合作县域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事业版图已遍布北京、广东、江苏、浙江、河南、四川、湖北、河北、湖南、安徽以及印度尼西亚、越南等全球80余个区域。
阿里云是全球领先的云计算及人工智能科技公司,致力于以在线公共服务的方式,提供安全、可靠的计算和数据处理能力,让计算和人工智能成为普惠科技。2017年1月阿里云成为奥运会全球指定云服务商。目前,阿里云在全球18个地域开放了44个可用区,为全球数十亿用户提供可靠的计算支持。此外,阿里云全球部署了200多个飞天数据中心,通过底层统一的飞天操作系统,为客户提供全球独有的混合云体验,并提供中、英、日三种语言支持。
据介绍,双方此次合作,旨在依托华夏幸福丰富的产业新城城市载体资源,发挥阿里云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领域优势,共同提升产业新城高科技应用。
在创新科技应用方面,华夏幸福将以河南武陟、河北廊坊等产业新城作为试点,依托阿里云的技术优势,构建无人超市、未来酒店、共享办公、无感停车、AI导航、机器人配送、智慧园区等产业新城创新应用场景,共同打造便捷、高效、科技产业新城示范区。
同时,阿里云Link物联网平台将引入华夏幸福运营的多个产业新城,为区域内企业提供技术赋能,降低企业研发成本,提高设备接入、平台连接、应用开发效率。
此外,双方还将携手推动创新中心建设,打造中小企业的创新平台,培育创新创业生态。双方计划在华夏幸福武陟产业新城落地“阿里云创新中心”。双方还将结合嘉善、武陟、无锡等地的产业发展定位,通过线上、线下途径,积极引导物联网、互联网新能源汽车等企业投资考察华夏幸福的产业新城,共同打造具有综合竞争优势的科技产业集群。未来,双方还将在华夏幸福运营的海外产业新城推进相关合作。
 阿里云总裁胡晓明表示,阿里云将同华夏幸福一起,在新零售、新金融、新制造、新科技四个方面展开合作,将阿里的物联网技术与华夏幸福的城市建设、运营经验相结合。未来,连接和智能将成为城市的标配,数据成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新工具。 

十天九涨停,已经三度因为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而停牌核查的宏川智慧( 002930 ),将于6月1日复牌。与此同时,另一只次新股深冷股份( 300540 )停牌前的4个交易日连续4次涨停,也将于明天复牌。之前透露受惠煤改气政策的深冷股份,今日回复深交所问询时称,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改善仍有不确定性,预计下一报告期的经营业绩相比去年同期无明显变化。
宏川智慧三度停牌核查
5月24日晚,宏川智慧发布特停公告称,因在5月17日至24日期间,收盘价多次涨停并两次达到深交所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标准,因此停牌核查。事隔近一周后,宏川智慧5月31日晚披露停牌自查结果称,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股票于6月1日开市起复牌。
值得注意的是,宏川智慧股票停牌前的10个交易日中,有9个交易日涨停。从宏川智慧的股价走势来看,5月9日以来,股价从28.40元起步,截止5月24日停牌前,股价已涨至67.09元,10个交易日有9天涨停,涨幅超130%多。受资金追捧下,宏川智慧已因为股价异常波动,先后三度停牌核查,但每次复牌,公司股价都继续冲击新高。
具体看,5月9日至14日,4个连续涨停后,宏川智慧特停。5月17日复牌后至24日收盘,宏川智慧强势上演6天5板,直到24日晚发布特停公告。
资料显示,宏川智慧属于石化物流行业。目前,公司拥有3个库区,分别位于广东省东莞市虎门港、江苏省苏州市太仓港、南通市如皋港,业务辐射国内经济最为发达的珠三角地区和长三角地区,库区所在地区区域优势明显。公司库区拥有217座多种材质和多种特殊功能的储罐,单一储罐罐容700-20000立方米,库区罐容总量达到107.03万立方米,能满足绝大部分石化产品的仓储需求。
值得一提的是,宏川智慧三大子公司均拥有优良的自建码头。太仓阳鸿码头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太仓港口开发区,拥有8个泊位,最大可靠泊8万吨级船舶,是长江入海口第一座液体化学品公用码头。南通阳鸿码头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如皋港区,经营6个泊位,最大可靠泊8万吨级船舶。三江港储码头位于东莞市沙田镇虎门港立沙岛,拥有2个泊位,最大可靠泊2万吨级船舶。
深冷股份透露业绩被问询
停牌前的4个交易日连续4次涨停的深冷股份,5月24日晚公告,因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自5月18日至今涨幅较大,股票将于5月25日开市起停牌核查。深冷股份是天然气液化产业链一站式解决方案的提供商。近期股价飙升启动,似乎源于5月初公司透露的一则消息。深冷股份在5月3日举办的2017年业绩网上说明会上,董秘马继刚介绍称,煤改气政策对于天然气行业的影响是长期的、重大的,也对液化天然气上游投资带来明显的促进作用,对公司构成长期利好。随后自5月21日起,深冷股份连续4个交易日涨停。
这也引来深交所的问询,要求深冷股份量化分析相关政策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当期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公司基本面和业务经营是否因此发生重大变化;在重点推广煤改气政策的相关城市中,你公司的业务开展情况及收入占比,在手订单是否较同期发生明显增长。
5月31日晚,深冷股份回复称,公司基本面逐渐有所变化,业务经营在订单方面有较大变化,因合同执行周期较长,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改善仍有不确定性,预计下一报告期的经营业绩相比去年同期无明显变化。
煤改气业务方面,深冷股份表示,公司目前主要订单是天然气产业链上游LNG装置,该类装置主要位于气源地附近或大型工业园区,在重点推广煤改气政策的相关城市中,公司提供的产品份额较小,主要为下游的气化调压调峰设备,该类产品2017年度合同额为1059万元,2018年至今合同额为360万元,收入占比很小。公司在下游产业链的装备提供方面面临的竞争对手包括厚普股份、 中集安瑞科富瑞特装等,在下游产业链装备领域公司与上述企业相比在市场占有率、项目经验等方面不具明显优势。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多家飙升的股份复牌后走势不一。连续六涨停的道森股份,5月31日复牌后大跌5.46%。自5月17日至5月23日连续5个交易日累计涨幅达到50%的南京聚隆,5月29日复牌后,至今下跌14%

5月30日公司股价出现“闪崩”之后,天首发展( 000611 )在5月31日晚间便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天首发展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内蒙古新源光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源光热”)75%股权。
在无明显利空消息的情况下,5月30日天首发展股价在当日早盘出现“闪崩”情形,截止当天收盘报收6.73元/股,股价以跌停收盘。随后,公司股票在5月31日开始停牌。5月31日晚间,天首发展发布公告称,公司于5月30日与内蒙古新工创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内蒙新工”)签署了《关于内蒙古新源光热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意向收购协议》,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内蒙新工持有的新源光热75%股权。经初步论证此次股权收购事项已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5月31日起开始停牌。 在天首发展披露的停牌重组公告中并未对此次的重组标的进行详细介绍。北京商报记者通过天眼查查询后得知,此次的重组标的新源光热成立于2006年5月份,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企事业单位、居民集中供热;太阳能销售;太阳能光热技术开发及推广应用等。其中,内蒙新工持有新源光热97%的股份,包头青山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新源光热1.8%的股份,包头市国际会展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新源光热1.2%的股份。
据了解,天首发展原主要从事纺织品的加工和销售,在2017年天首发展在原有业务的基础上开展了高硅硅锰铁合金等新材料贸易。为完成公司产业转型,公司还在2017年度进行了重大资产重组,以现金方式收购吉林天池钼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池钼业”)的75%股权。经过2017年的重组转型,天首发展的经营业绩仍不理想。在2017年天首发展实现归属净利润约为-2153万元,同比下降幅度高达519.74%。在2017年年报中,天首发展指出,天池钼业的股权过户于公司下属公司吉林天首并办理完工商变更手续,天池钼业的董事会已完成改选,由于重组尚未完成,且天池钼业尚未达到生产状态,本年度天池钼业未开展实质经营活动。
除了天池钼业的经营情况不理想之外,天首发展开展的高硅硅锰铁合金等新材料贸易业务也并不尽如人意。天首发展表示,2017年上半年,公司为开拓新的企业,增加公司的销售收入,公司开展了高硅硅锰铁合金等新材料的贸易业务,该项业务为公司涉及的新领域,虽然增加了业务收入,但同时增加了公司2017年的亏损额。
 在天首发展筹划产业转型的背后是公司扣非后归属净利润连年亏损的尴尬。财务数据显示,天首发展实现扣非后归属净利润已连续六年为负。具体来看,在2012-2017年天首发展实现扣非后归属净利润分别约为-532万元、-333万元、-5114万元、-3.5亿元、-4633万元以及-2102万元。
民族商场->民族集团->时代科技->G时代科->时代科技->四海股份->内蒙发展->*ST蒙发->*ST天首
mt199

18-06-02 20:57

0
溢价4.6倍收购沃特玛曾让这家前消防企业一举涉足动力电池行业,且净利暴涨11倍,但随着政策变化,2017年和2018第一季度其因巨额负债现金流告急,几乎无法维持正常生产一度被冠以A股“锂电巨头”,号称中国本土排名前三的动力电池生产厂商,坚瑞沃能(300116.SZ)——一家前消防器材公司,两年前神奇的转型,曾让外界感到晕眩。不过,就像游乐园里的海盗船,长长的机械臂总会将你甩向另一个极端。
事实上,该公司近期出台公告的速度,让其内部人士也难以招架。
“自3月份开始,几乎天天发布公告。资金链紧张、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债务重组进展、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公告等,均要公告。”该公司证券部人士在接受《投资时报》记者采访时如此坦言。该人士同时称,因为资金紧张,自春节后至今开工率仅有20%,虽较之前稍有回暖,但大部分工厂仍处于停工状态。不光一季度业绩不理想,估计2018年业绩都不会理想。一边是处于同一产业阵营的宁德时代以“超级独角兽”形象高调IPO,一边是八年前即上市的坚瑞沃能无法再“坚”,如此强烈的反差令市场唏嘘。
导致这一戏剧性转变的,是201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和截至2017年末资产总额均占其逾九成权重的深圳沃特玛公司。据悉,在选择一次性计提沃特玛46亿元商誉减值后,坚瑞沃能原本5.22亿元利润,瞬间修正为亏损36.89亿元。业内人士表示,坚瑞沃能目前深陷流动性危机,沃特玛及其他子公司名下多处银行账户遭司法冻结,资金周转极为困难,已无力进行正常的原材料采购和后续生产。
问题是,压跨这头骆驼的,真是那根稻草吗?
坚瑞沃能于2010年9月2日登陆创业板,曾用名坚瑞消防,主营消防业务。2010—2015年,该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并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年景好时净利达两三千万元,业绩最差的2012年,则亏损千万元。“业绩大爆发”始于2016年。这一年,该公司当期净利润为4.29亿元,扣非净利润为3.82亿元,净利润同比暴增近11倍。这一天文数字的实现,源自对沃特玛100%股权的收购。2016年2月29日,坚瑞沃能发布并购及定增预案,拟以52亿元收购沃特玛100%股权,该交易对价相当于在沃特玛是时9.29亿元的账面净资产基础上大幅溢价4.6倍。而该笔交易也导致坚瑞沃能产生46.16亿元商誉。
为配套募集资金,该方案还拟发行合计7.16亿股股份。公开资料显示,当时沃特玛总资产为52亿元,坚瑞消防的总资产只有14.54亿元,即为前者的27.96%;营业额方面,沃特玛的当期营业额为21.63亿元,坚瑞消防为5.81亿元,即为前者的26.86%。无论是从资产规模还是以营业收入计,沃特玛都是坚瑞消防的3倍以上,这是一起典型的“蛇吞象”并购。不过彼时,已有不少机构投资者不看好该笔大幅溢价的并购,一方面,沃特玛在市场形势大好前提下甘心“屈就”的动机和商业逻辑并不明晰和有说服力。同时,由于坚瑞沃能当期资产负债率高达62%,这样的“冒险”似乎很难控制住风险边界。
仅一年后,所有的担心成为现实,坚瑞沃能的“业绩神话”彻底跌落神坛。该公司2017年度财报显示,当期实现营业收入96.6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2.88%,实现营业利润-36.37亿元,较上年同期降低788.83%,实现归母公司净利润-36.84亿元。
对于业绩亏损原因,该公司解释为,受国家新能源产业政策补贴调整、子公司沃特玛业务扩张增速过快、应收账款回款较慢,资金链紧张等综合因素的影响。公司对收购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时所形成的商誉计提了全额减值。
沃特玛方面则表示,低估了2017年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调整带来的困难和复杂程度;公司采用短贷长用的方式,加剧了波动带来的影响。据了解,2016年12月30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和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根据该项新规,非个人购买新能源车需运营3万公里后才能申请补贴。这是一道分水岭。新规的出台使得沃特玛回款周期迅速拉长,同时运营公司难以在租赁过程中继续收取高价,并因此导致资金链出现困难。
更麻烦的是,沃特玛的崩塌还在持续中。坚瑞沃能披露今年一季报显示,其业绩仍处于亏损状态。数据显示,该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1.17亿元,同比下滑幅度为59.88%;实现归母公司净利润-3.19亿元,同比下滑幅度为225.86%。
“因资金紧张,部分生产型子公司暂停生产,材料需求量减少。同时,供应商的支付条件也比之前更加严苛,在全额付款的条件下才能维持正常的供货,如果公司无法解决资金问题,那么会对公司维系正常生产经营、持续经营造成风险。”前述证券部人士向《投资时报》记者如此回复道。
该人士称,目前最紧迫的事情就是解决债务危机,一方面通过债务重整降低负债,另一方面积极推进引进战略投资者事项,吸引资金流入。
另有多家券商机构在记者采访时表示,因坚瑞沃能公司问题太多,一年前就已经取消关注。“应收账款增加,现金流增加均是不看好坚瑞沃能的主要原因。”某资深券商研究人士给出理由。
截至2018年3月,坚瑞沃能主要债务多达221.38亿元:包括应付票据100.09亿元,应付账款22.21亿元,银行借款54.74亿元,融资租赁形成长期应付款25.93亿元,非金融机构借款3.32亿元,股东借款15.09亿元。坚瑞沃能发布公告称,公司逾期债务19.98亿元,主要为应付票据和银行借款,面临债权人的权利主张,如果公司无法筹集资金来偿还欠款,那么会对日常经营造成较大影响。
随着近年来新能源汽车行业的高速发展,沃特玛业务量持续增长,因此也导致应收账款大幅增长。截至2017年12月31日,沃特玛应收账款净额为82.93亿元,较上年增长177.20%。尽管其下游客户多为国内知名的整车厂商,资金实力雄厚,信用情况良好,但回款情况却不理想。一旦下游客户出现现金流紧张而支付困难的情形,将会对公司产生应收账款无法回款的风险。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动力电池行业因其普遍存在的“长账期”及补贴获取延后的特点,导致整个行业的现金流较差,坚瑞沃能目前出现的债务危机也是因为现金流问题导致企业营运资金无法正常周转所致。未来如果公司无法通过加强现金流管理来解决现金流问题,那么,将面临债务进一步恶化的风险。对于坚瑞沃能来说,引入战略投资者或成为其目前最好的选择。该公司亦公告称,公司董事长及实际控制人郭鸿宝、公司大股东及董事总经理李瑶正在筹划公司股权转让事项,拟引入战略投资者,该战略投资者为关注新能源的企业,对公司有重大影响。
 《投资时报》记者获得的最新消息显示,该公司目前已与若干关注新能源企业的大型企业及机构进行接洽。相关企业也已实地考察了沃特玛多处生产基地,并会同中介机构正在对该事项进行了初步的论证工作。坚瑞沃能证券部人士表示:“目前最主要的是债务重组问题,因为债务重组规模大,涉及供应商共计104家,涉及面广,目前正在推进中。但何时完毕公告,时间则无法预测。” 

“陌陌的核心诉求是找人互动,而短视频平台侧重内容消费”
日前,移动社交网络平台陌陌公布了2018年第一季度未经审计的财务业绩报告。2018年第一季度,陌陌净营收27.6亿元,同比增长64%。不按照美国通用会计准则计量,2018年一季度净利润为9.0亿元,较上一年同期净利润5.8亿元增长55.1%,持续十三个季度盈利。根据财报,直播服务继续保持强劲的增长势头。陌陌2018年第一季度直播服务收入为23.6亿元,同比增长74.8%,直播服务付费用户达到440万。包括会员订阅服务收入以及虚拟礼物收入在内的增值服务营收为2.4亿元,同比增加62%。在移动营销收入方面,陌陌2018年第一季度移动营销营收为1.2亿元,同比增幅仅为5%。
 今年5月,陌陌完成了对聚焦90后的社交应用探探的收购。陌陌董事局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唐岩表示,探探上的用户平均年龄比陌陌更加年轻,专注于1对1的异性匹配社交,在战略上与陌陌现有业务形成互补。在直播平台竞争激烈的今天,抖音、快手等短视频迅速崛起。对此,唐岩表示,抖音过去几个月发展确实非常迅速,但对陌陌的大盘数据并没有任何负面影响。“本质是因为双方的产品定位不同,陌陌的核心诉求是找人互动,而短视频平台侧重内容消费,并没有健全的社交基础设施。”根据财报,截至2018年3月31日,陌陌月活用户达到1.033亿,创下历史新高,同期增值服务付费人数也高达510万。 
刷新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