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
买方——
粤传媒:
时任粤传媒总经理的赵文华,因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判刑11年;
时任粤传媒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陈广超,因受贿罪、行贿罪、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判刑11年;
时任粤传媒副总经理的李名智,因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判刑8年;
卖方——香榭丽:
时任香榭丽总经理的叶玫,因合同诈骗罪、单位行贿罪,判刑15年半;
时任香榭丽副总经理的乔旭东,因合同诈骗罪,判刑10年;
时任香榭丽财务总监的周思海,因合同诈骗罪,判刑4年;
中介机构——东方
花旗证券:
项目主办人郑某辉,因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判刑3年。
值得注意的是,涉案7人均不服判决,表示将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