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7-055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签署投资合同的公告
(二)交易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甲方: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甲方承诺根据乙方投资计划,在云龙产业园(美安生态科技新城)按照产业功能规划及用地性质依法协助乙方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相应地块土地使用权。
2、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甲方缴纳合同诚意金人民币壹佰壹拾伍万元;在项目宗地招拍挂公告期内,甲方退还乙方本合同诚意金,利息不予以退还。
3、乙方项目计划固定资产投资约人民币3.45 亿元,在通过招拍挂取得项目用地后3个月内动工建设,开工后 18 个月内实现项目竣工投产。
4、本合同项下土地用于“高性能高分子复合管材生产、海洋养殖装备制造和现代农业设施基地”项目建设。乙方在取得本合同规定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原则上不许将本合同所指的全部或部分地块的余期使用权再转让、交换、租赁、赠与。
5、在乙方项目竣工投产后的1个月内,乙方生产和销售企业的工商注册地须变更到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