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胜新材:5.9亿元采购金额“失踪” 财务数据疑说谎
江苏鼎胜
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鼎胜新材”)主营业务为铝板带箔的研发、生产与销售。2014年-2017年前6月份,公司净利润分别为0.77亿元、1.65亿元、3.38亿元、0.97亿元。
号外财经发现,鼎胜新材2017年和2018年报送的《招股说明书》中,公司2014年-2016年采购总额竟然相差共计5.9亿元,人为调整痕迹明显。是公司统计口径发生变化,还是有一个版本的数据在说谎?
此外,鼎胜新能源实控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目前处于质押状态,股权稳定存在隐忧。而由于漠视环保和安全生产,公司发生多起环保和安全生产事故。
三年5.9亿元采购金额“失踪” 数据造假?
号外财经查阅鼎胜新材2017年和2018年报送的《招股说明书》发现,2014年-2016年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分别为公司当期采购总额比例出现不一致情况,通过计算发现,同期内公司采购总额相差数共计高达5.9亿元,人为调整痕迹明显。
鼎胜新材2017年报送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2014年-2016年,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分别为公司当期采购总额的 69.33%、55.73%和 45.98%(如图1)。
而在公司2018年报送的《招股说明书》则显示,2014年-2016年,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分别为公司当期采购总额的74.18%、56.72%和 45.25%,与2017年《招股说明书》数据相比明显存在差异。其中,2014年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相差高达4.85%(如图2)。
号外财经发现,公司上述两个《招股说明书》中,2014年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合计都为425,330.19万元。
按照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当期采购总额比例计算,则鼎胜新材2017年报送的《招股说明书》中,公司2014年采购总金额应为613486.49万元,公司2018年报送的《招股说明书》对应的2014年采购总金额应为573375.83万元,两者相差40110.66万元。
公司上述两个《招股说明书》中,2015年、2016年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合计相同,分别为301,531.90万元、279,983.59万元。
按照相同的方法计算,则鼎胜新材2017年报送的《招股说明书》中,公司2014年采购总金额应为541058.49万元,公司2018年报送的《招股说明书》对应的2015年采购总金额应为531614.77万元,两者相差9443.72万元。
按照相同的方法计算,鼎胜新材2017年报送的《招股说明书》中,公司2016年采购总金额应为608924.73万元,公司2018年报送的《招股说明书》对应的2016年采购总金额应为618748.27万元,两者相差9823.54万元。
号外财经从上述计算结果发现,在2014年-2016年度,鼎胜新材上述两个《招股说明书》中采购总额共计相差59377.92万元。
在已经过去的2014年-2016年,采购数据本应该已经成为既定的事实,但鼎胜新材采购总额却相差如此之大令人费解。是公司统计口径变化所致,还是有一个版本的数据出现错误或者说谎?
实控人股权抵押存隐忧
号外财经发现,鼎胜新能源实控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目前处于质押状态,存在隐忧。
2016年3月1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周贤海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署《股权最高额质押合同》,将其持有鼎胜集团 30%的股权(间接对应公司 11.4004%的股份)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为鼎胜新材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最高额为 3 亿元人民币的授信、信用证、保函等业务提供担保,质押期限为 2016 年 3 月 10 日至 2019年 3 月 10 日。
鼎胜集团持有鼎胜新材 38.00%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周贤海、王小丽夫妇通过鼎胜集团间接持有公司 38.00%的股份,并直接持有公司 13.27%、1.81%的股份,合计持有本公司 53.08%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未来,如果存在公司逾期还款导致债权人行使质权的法律风险,则将对发行人股权结构和控制权的稳定性存在不利影响。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安全生产、环保事故频发
号外财经发现,报告期内,公司“漠视”环保被5次处罚,而且公司发生了3起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安全生产事故。
在2014年-2016年,共受到五起环保行政处罚。
其中,2014年10月,五星铝业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导致部分露天堆放的含油硅藻土经雨水冲刷,通过水泥围堰排放孔排入厂区北侧河道。2016年6月,鼎福铝业未经环保批准,擅自转移含油硅藻土。
2014年-2015年,公司发生了三起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安全生产事故。
2014年10月,板带三分厂2号纵剪岗位,一名辅助工在废边卷取操作过程中被废边卷取机卷入,经抢救无效死亡,公司被罚款10万元。
同年12月,板带一分厂板带过滤岗位,4名员工在使用液压升降机对行车电动葫芦进行拆卸时升降机突发倒塌,造成1死3伤。
2015年8月,动力分厂机修车间仓库,2名员工在使用行车吊装钢管时行车吊带突发断裂,滑落的钢管砸倒1名员工,造成1人死亡。